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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留額
鎖定
自留額定義
自留額分保額
自留額與分保額可以以保額為基礎計算,也可以以賠款為基礎計算。計算基礎不同,決定了再保險的方式不同。以保險金額為計算基礎的分保方式屬比例再保險,以賠款金額為基礎計算基礎的分保方式屬非比例再保險。自留額與分保額可以用百分率表示,如自留額與分保額分別佔保險金額的30%和70%;或者用絕對數表示,如超過100萬元以後的200萬元。而且根據分保雙方承受能力的大小,自留額與分保額均有一定的控制,如果保險責任超過自留額與分保額的控制線,則超過部分應由分出公司自負或另行安排分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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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留額法律規定
為了確保保險企業的財務穩定性及其償付能力,許多國家通過立法將再保險安排,特別是巨災風險的處理、危險單位的劃分、自留額的大小等列為國家管理保險業的重要內容。我國《保險法》第九十九條規定:“經營財產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當年自留保險費,不得超過其實有資本金加公積金總和的四倍。”第一百條規定:“保險公司對每一危險單位,即對一次保險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損失範圍所承擔的責任,不得超過其實有資本金加公積金總和的百分之十;超過的部分,應當辦理再保險。”第一百零一條規定:“保險公司對危險單位的計算辦法和巨災風險安排計劃,應當報經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核准。”第一百零二條規定:“保險公司應當按照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辦理再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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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留額因素
3.承保同類保險標的的數量與自留額的關係。承保的保險標的數量多,分保額可以小些,自留額可以大些。
5.費率要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