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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州市財政局

鎖定
膠州市財政局是膠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膠州市財政局
地    點
膠州市
貫徹執行
國家財政
主要職責
監督管理職能

膠州市財政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財政、税收、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財政、税收、國有資產管理有關政策和財務會計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税收政策管理有關工作,協助做好税收保障工作。
(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擬訂全市財政、税收、相關國有資產管理的發展規劃、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税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和實施市與鎮(街道)以及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税政策。
(三)負責管理全市各項財政收支。編制年度市級財政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彙總全市財政預決算。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覆部門(單位)年度預決算。負責財政體制和轉移支付制度管理。負責市級預決算公開工作。
(四)負責組織協調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研究擬訂相關政策、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擬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照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按照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六)負責組織制定全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市級國庫業務,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市級財政專户以及專户資金。負責市級總預算會計核算。組織實施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改革,牽頭編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
(七)負責政府採購和政府購買服務工作,制定相關政策、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對政府採購活動以及政府採購各當事人的監督管理。
(八)牽頭編制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擬訂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按照規定承擔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制定統一的開支標準和支出規定並組織實施。
(九)擬訂全市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規章制度。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所出資企業的國有資產,行使出資企業股東權利,會同其他股東制定、修改所出資企業章程,審議董事會報告,負責對企業負責人進行經營業績考核。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權限,決定所出資企業合併、分立、改制、產權交易等關係國有資產出資人權益的重大事項。
(十)負責指導所監管企業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指導推進所監督企業改革改組。負責監管企業國有資本基礎管理,監督企業財務狀況。負責審核和彙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
(十一)負責監督管理政府投資項目的財政性資金。參與擬訂市級基建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市級基建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市級政府投資項目預算管理、竣工財務決算審核批覆、績效評價和監督管理。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專項儲備資金和對口支援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審核並彙總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三)負責管理全市支農、扶貧專項資金,擬訂財政支農、財政扶貧等相關領域財政政策,推進財政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十四)負責擬訂全市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規定並組織實施。統一管理政府外債,承擔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管理工作。開展財税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五)負責管理全市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培育、引導、扶持會計行業協會發展,推進行業協會自律,發揮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羣眾、服務行業的作用。負責會計人才隊伍建設,指導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
(十六)負責財政領域的招商引資、招才引智和優化營商環境等工作。按照規定負責政府引導基金、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管理相關工作,擬訂相關制度並監督執行。
(十七)負責監督執行財税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青島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和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的要求,組織推進全市財政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提高服務效能。 1.強化財政宏觀調控職能。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工作機制,強化對財政經濟數據的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增強調控的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2.深化財税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理順市鎮財政管理體制。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財政關係。深化市級預算管理改革,統一預算分配,優化轉移支付分類,規範轉移支付項目,增強鎮(街道)統籌能力。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建立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推動國有資本做大做強做優。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管理,完善監督制度。 3.防範化解政府債務風險。規範政府舉債融資機制,構建“閉環”管理體系,嚴控法定限額內債務風險,着力防控隱性債務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1] 

膠州市財政局內設機構

綜合科
組織協調全局日常工作。負責本單位文電會務、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新聞宣傳、機要保密、安全應急、值班管理、檔案管理、信訪輿情、建議提案辦理、對外聯絡、信息化建設和後勤保障等工作。擬訂管理制度、工作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信息等工作。負責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單位人員出國(境)管理等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羣團工作。
預算科
負責研究提出全市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的建議。組織擬訂全市中長期財政規劃。提出編制年度預算的指導思想和原則,提出增收節支、平衡預算的政策措施與建議。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税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承擔預算單位基本支出預算編審和基本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編制年度市級預決算草案和預算調整方案,組織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編制、審核和批覆等工作。組織彙總年度全市財政預算,承擔市級預算公開工作。研究提出全市財政體制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市與青島市的體制結算以及市與鎮(街道)轉移支付工作。擬訂鎮級財政財務管理的有關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鎮級財政財務管理和財政預決算編制。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議和改革方案,承擔清理規範津貼補貼有關工作。承擔法治財政建設工作,承辦財政普法、行政應訴和行政複議等相關工作。協調推進財政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權責清單。承擔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專項儲備資金和對口支援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承擔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等相關工作。管理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開展財税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開展税源調查分析,組織開展税收保障工作,參與擬訂、完善税收徵管政策措施,承擔市財源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國庫科
組織預算執行、監控以及分析預測。組織彙總年度全市財政決算,承擔市級決算公開工作。組織執行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承擔市級總預算會計核算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庫業務,負責擬訂全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市級國庫業務。組織實施政府非税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管理市級財政專户和預算單位賬户、財政專户和專户資金。負責市級財政國庫資金調度、國庫現金管理有關工作。組織實施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改革,牽頭編制財政總決算、部門決算和政府綜合財務報告。
行政事業財務科
承擔黨政機關、政法、教育、宣傳、文化和旅遊、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衞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醫保、大數據等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擬訂行政、政法、教育、科技、社會保障等領域財政政策,參與擬訂相關領域發展規劃、政策等。負責擬訂全市行政事業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相關開支標準和定額。參與擬訂公務用車政策以及相關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確定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編制工作。承擔統一着裝管理有關工作。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審核並彙總編制市級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牽頭承擔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有關工作。
農業農村科
承擔農業農村、扶貧、水利、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擬訂農業農村、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領域財政政策,參與擬訂相關領域發展規劃、政策等。承擔財政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相關工作,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承擔財政支農資金管理和涉農補貼管理工作。
為政府採購、政府購買服務等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做好信息管理、投訴舉報處理等相關工作。做好對政府採購活動以及政府採購各當事人的相關工作。做好政府採購和政府購買服務等相關工作。
經濟建設科
承擔發展改革、城鄉建設、交通運輸、工信、商務、市場監管、金融、應急管理等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擬訂經濟建設、工商貿易、金融等領域財政政策,參與擬訂相關領域發展規劃、政策等。負責市級政府投資項目預算、決算審核、批覆。管理基本建設有關項目資金,擬訂市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管理相關工作。負責土地、住房專項資金管理工作。承擔財政票據、彩票管理有關工作。擬訂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監控和防範政府債務風險。負責政府債券管理工作。編制政府債務預算,落實政府債務還款資金,承擔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管理工作。負責財政領域的招商引資、招才引智和優化營商環境等工作。編制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建議草案,負責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管理,彙總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市級企業國有資產綜合管理有關工作。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負責企業財務信息管理與統計分析。擬訂市財政局履行有關國有資產(資本)出資人職責的管理制度和辦法。承擔市級國有資本出資人相關工作。負責市級股權投資引導基金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市級股權投資引導基金設立方案和制度辦法。對財政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企業、地方國有投融資機構進行監管。
政府債務中心
做好政府債務相關工作。做好監控和防範政府債務風險、編制政府債務預算,落實政府債務還款資金等相關工作。
財政監督科
監督財税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承擔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等有關工作。擬訂財政內部審計工作制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牽頭制定財政內部控制制度並組織實施,對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牽頭配合有關部門對市級財政的審計、檢查等工作並組織整改落實。組織實施市級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研究擬訂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制度、政策和辦法,牽頭建立預算績效管理體系。承擔政府採購信息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承擔對政府採購活動以及政府採購各當事人的監督管理。負責政府採購和政府購買服務工作,制定相關政策、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監督實施各類會計制度。提出會計改革和規範管理的政策建議,指導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
財政稽查服務中心
宣傳國務院、財政部門財税政策、法規的落實,加強部門溝通與協作,推進我市財政規章制度的實施,維護財經秩序。對我市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意見和建議,保障財政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服務於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圍繞財政發展,促進財政管理水平的提高,加強財政工作調研,把握市場動態,提供財政決策依據。掌握財政資金的使用情況,提出相應的意見和建議,全面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促進財政資金依法依規有序運行。
社會保障資金中心
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衞生健康、退伍軍人、醫療保障等方面做好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等工作。做好專項資金撥付、社會保險基金財政審核等相關工作。彙總全市社會保險基金決算。
企業服務資金中心
為工信、商務、市場監管、金融、應急管理等方面做好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等工作。做好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建議草案編制工作。做好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相關工作。彙總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和企業財務信息管理與統計分析。做好財政領域的招商引資、招才引智和優化營商環境等相關工作。
綜合計劃中心
做好自然資源等方面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等工作。做好政府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等相關工作。做好土地、住房專項資金、財政票據、彩票等相關工作。
預算評審中心
做好市級預算績效評審等相關工作。為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提出意見和建議。建立預算績效指標體系。組織實施財政性資金的績效目標、預算評審、績效評價、評價結果應用和決算審查等相關工作。做好市級財政預算評審第三方機構庫及專家庫遴選使用工作。為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專項支出和專項資金的預算評審、績效評價和決算審查等工作提供服務。為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支出預算定額標準和工程造價諮詢有關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財政支出項目庫的遴選、論證、審核等工作。
會計事務中心
提出會計改革建議。貫徹實施會計法律法規、準則制度。組織指導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負責註冊會計師行業黨總支黨建工作。
國有資產服務中心
根據市政府授權做好國有企業出資人相關工作,行使出資企業股東權利,會同其他股東制定、修改所出資企業章程,審議董事會報告,對企業負責人進行經營業績評價。做好所出資企業合併、分立、改制、產權交易等出資人權益事項。指導國有企業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指導推進企業改革改組。做好企業國有資本基礎管理工作。
財政集中支付中心
負責承辦市級機關事業單位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業務。負責辦理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會計集中核算業務。負責辦理市級機關事業單位預算執行中的劃撥款手續和資金結算業務。做好國庫集中支付和會計集中核算信息等相關工作。依法建立集中支付賬户體系。選擇代理銀行、委託代理銀行辦理相關業務。 [1] 

膠州市財政局領導分工

局長:吳煥香 [1-2]  [4] 

膠州市財政局所獲榮譽

2021年9月,被授予全國“節約型機關”稱號。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