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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力殘疾

鎖定
聽力殘疾是由於各種原因導致雙耳聽力喪失或聽覺障礙,聽不到或聽不清周圍環境的聲音及言語聲音,從而難同一般人進行正常的語言交往活動的疾病。
中文名
聽力殘疾
外文名
hearing disability
發生原因
先天因素 環境因素
現    狀
我國 2057萬人

聽力殘疾簡介

聽力殘疾(hearing disability)這一術語見於中國大陸1987年開展的首次殘疾人抽樣調查。2006年第二次殘疾人抽樣調查中提出的定義是:由於各種原因導致雙耳不同程度的永久性聽力障礙,聽不到或聽不清周圍環境聲或言語聲,以至影響日常生活和社會參與。
按照發生時間可分為先天聾和後天聾。
按照發生原因可分為感音性耳聾(聽神經受損)、傳音性耳聾(聲音傳導通路損傷)。
聽力殘疾分為四級。
分別是聽力殘疾一級:聽覺系統的結構和功能方面極重度損傷,較好耳平均聽力損失≥91dBHL,在無助聽設備幫助下,不能依靠聽覺進行言語交流,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動上極度受限,在參與社會生活方面存在極嚴重障礙。
聽力殘疾二級:聽覺系統的結構和功能重度損傷,較好耳平均聽力損失在81-90dBHL之間,在無助聽設備幫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動上重度受限,在參與社會生活方面存在嚴重障礙。
聽力殘疾三級:聽覺系統的結構和功能中重度損傷,較好耳平均聽力損失在61-80dBHL之間,在無助聽設備幫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動上中度受限,在參與社會生活方面存在中度障礙。
聽力殘疾四級:聽覺系統的結構和功能中度損傷,較好耳平均聽力損失在41-60dBHL之間,在無助聽設備幫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動上輕度受限,在參與社會生活方面存在輕度障礙。

聽力殘疾發生原因

主要有:
一、先天因素:父母近親結婚,母親妊期患病(如風疹、重度流感等),母親妊娠期間藥物中毒或濫用,產程使用產鉗引起外傷,產程因難產重度窒息,新生兒黃疸。
二、環境因素:營養素缺乏(如缺碘致地方性克汀病,噪聲性聾,高燒),耳毒性耳聾耳毒性藥物:鏈黴素、卡那黴素慶大黴素),中耳炎,頭部外傷,及其他疾病和不明病因。
有的學者將其分為由遺傳引起的內因和與遺傳因素無關的出生前,出生時,出生後發生事故或疾病引起的外因兩類。在特殊教育學中,與聽覺障礙、聽覺障礙通用。

聽力殘疾我國聽力殘疾現狀

在我國,有聽力語言障礙的殘疾人 2057萬人,佔全國6000萬殘疾人總數的1/3。目前,我國現有117萬聾兒,其中七歲以下聾兒有80多萬。 據人口調查統計,每年出生的新生兒中,重度聽力障礙者約佔 1‰~3‰。由於藥物、遺傳、感染、疾病、環境、噪音污染、意外事故等原因,每年新增聾兒3萬餘名。據估計,不同程度聽力障礙者在人羣中的比例,45~64歲為14%,65~75為30%,75歲以上者高於50%。 2002年衞生部與中國殘聯共同頒佈了《中國提高人口素質、減少出生缺陷和殘疾行動計劃》,計劃通過基因檢測、染 色體診斷等高科技方式降低包括遺傳性耳聾出生缺陷和預防包括藥物性耳聾等新生兒殘疾。 《中國殘疾人事業“十一五”發展綱要》中也明確指出:“十一五”發展的任務指標和主要措施之一是“開展殘疾預防,減少殘疾發生”,要“普及康復知識,提高全社會的殘疾預防意識 …… 針對遺傳、疾病、中毒、意外傷害、有害環境等主要致殘因素,有重點地開展宣傳教育,採取干預措施 ……” 。 為了提高民眾和醫護工作者對耳聾和聽力損傷的重視,衞生部、中國殘聯、教育部等 10部門聯合宣佈:每年3月3日為全國愛耳日

聽力殘疾聽力殘疾致殘原因

老年性耳聾佔據首位
藍皮書分為“總報告”“調查篇”“政策篇”“應用篇”和“科教公益篇”五個部分,歸納、總結、展示了聽力行業發展脈絡、現狀與趨勢,從預防措施、診斷與康復技術、新成果應用、科普宣傳、公益事業、政策支持等方面進行了剖析。
藍皮書指出,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數據顯示,總體上,老年性耳聾佔據了我國聽力殘疾致殘原因的首位(51.61%),其次為原因不明(13.61%)、中耳炎(11.80%)、全身性疾病(4.83%)等(見圖)。男性原因不明、中耳炎、藥物中毒等類聽力殘疾發生率高於女性,全身性疾病導致聽力殘疾的女性比例高於男性。此外,老年性耳聾、傳染性疾病等病因導致的聽力殘疾無顯著性別差異。
此外,本次調查統計聽力殘疾發生原因共53233人次,其中由遺傳因素導致聽力殘疾的為1505人次,由發育缺陷導致聽力殘疾的為2147人次,由傳染性疾病導致聽力殘疾的為5899人次,由非傳染性疾病導致聽力殘疾的為29041人次,由創傷或意外傷害導致聽力殘疾的為6048人次,由原因不明及其他因素導致聽力殘疾的為8593人次。
家庭因素是兒童聽力障礙的主要影響因素
藍皮書指出,世界衞生組織調查顯示,在聽力障礙人羣中,約60%的15歲以下兒童聽力障礙是可避免的,因此對兒童聽力障礙的有效防治是提升全人口健康水平的關鍵所在。世界衞生組織估計,超過30%的兒童聽力障礙是由麻疹、腮腺炎、風疹腦膜炎和耳病所致;約17%的聽力障礙是由早產、低出生體重、新生兒窒息和新生兒黃疸等孕產併發症引起的;4%的兒童聽力障礙是由孕婦或新生兒服用耳毒性藥物所致。
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共調查0至14歲兒童479581人,其中0至14歲聽力障礙兒童共818人,現患率為0.17%;單純聽力障礙兒童共290人,現患率為0.06%;15~24歲青少年837429人,聽力障礙青少年共1719人,現患率為0.21%;單純聽力障礙青少年共599人,現患率為0.07%。研究發現,我國兒童和青少年聽力障礙存在人口學和地區分佈差異。
研究發現,家庭因素為0至14歲兒童聽力障礙的主要影響因素。其中,父親和母親的受教育程度、母親育齡、母親是否有殘疾和家庭户人均月收入與這一年齡段兒童聽力障礙相關。而母親的受教育程度、父親育齡、父親是否有殘疾、青少年性別、生育孩次、居住地和家庭户人均月收入與15至24歲青少年聽力障礙相關。
在新生兒耳聾基因篩查及遺傳諮詢方面,藍皮書認為,目前我國新生兒耳聾基因篩查及遺傳諮詢存在五方面問題待解決。一是耳聾基因篩查科普宣傳遠遠落後於技術發展,耳聾基因篩查的科普宣教工作仍有待進一步提高;二是耳聾基因篩查質量控制有待進一步提高,耳聾基因篩查的質量控制至關重要,但全國範圍內的質量控制體系還沒有健全,沒有全國的或者省級的質控專家定期督導檢查;三是耳聾基因篩查技術操作人員及遺傳諮詢工作人員資質需要考核把關;四是耳聾基因篩查技術成本仍然較高;五是耳聾基因篩查數據管理體系需要建立。
藍皮書還指出,青少年羣體的聽力管控目前屬於監控盲區,而他們普遍長期使用耳機等不良用耳習慣成了非常突出的公共衞生問題且未得到廣泛重視。我國報道的青少年聽力損失的發病率為1%~19.23%不等,且男性發病概率高於女性。而基層耳科及聽力學水平尚不能完全滿足廣大基層青少年的需要。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