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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方氏

鎖定
職方氏,官名。《周禮》謂夏官司馬所屬有職方氏,設中大夫四人,下大夫八人,中士十六人,以下尚有府、史、胥、徒等人員。掌地圖,辨其邦國、都鄙及九州人民與其物產財用,知其利害得失,規定各邦國貢賦。 [1] 
中文名
職方氏
簡    介
官名
出    處
《周禮》
解    釋
夏官司馬所屬有職方氏

職方氏簡介

唐宋至明清皆於兵部設職方司。北洋軍閥統治初期亦設於內務部。主要掌管疆域圖冊。

職方氏相關制度

禪讓制堯舜禹時代部落聯盟推選領袖的制度。相傳四嶽推舉舜為堯的繼承人,堯對舜三年考核後讓舜作自己的助手。堯死後舜繼位。後四嶽又舉治水有功的禹。
宗法制:從原始社會後期父系家長制演變而來,西周時形成嚴密的政治制度。核心內容是維護父權的基礎上,確保嫡長子繼承的世襲特權。嫡長子為“大宗”,庶子分封為“小宗”,小服大,藉以維護各級“宗子”為中心的宗法統治。
西周分封制:西周初年,統治者把大規模的土地連同居民分賞給王室子弟和功臣,建立西周的屬國。這些封地叫諸侯,諸侯在其封國內,又將大部分土地分封給子弟卿大夫,作為“采邑”。卿大夫再分作為“食地”,此為大分封。利用血緣為紐帶,以嫡長子繼承製為原則。建立了天子、諸侯、卿大夫之間的嚴格隸屬關係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王權集中。它是我國從方國林立走向專制帝國的必經歷史階段。當然,也導致了長期的諸侯爭霸戰爭。
內外服制:商朝在盤庚遷殷後採取的一種二元統治體制。即將統治區域分為內服和外服,分別採取不同的統治方式和組織方式。“內”指商王直接統治的區域,即王畿所在地。在此,商王朝直接派官員組織被征服的種族奴隸從事生產,增強了中央王朝的實力,穩定了王朝的統治。“外”指諸侯國統治的區域,由王畿以外向四面八方延伸,諸侯國和商王是一種君臣關係,受商王命令,外服諸侯也有獨立性,勢力強大超過商朝時會取而代之。
鄉遂制度:西周時期的地方基層社會組織。鄉是國人居住之地,遂為野人居住之所。國的範圍指國都及共近郊,劃分為若干鄉採用五家為比,五比為閭,五族為黨,五黨為州,五州為鄉(比、閭、族、黨、州、鄉)。邊遠農村地區衽遂制,即“五家為鄰、五鄰為裏、四里為贊,五贊為鄙,五鄙為縣,五縣為遂”(鄰、裏、贊、鄙、縣、遂)分別設“鄰長、里胥、贊師、鄙正、縣長和遂大夫”。基層行政組織的藍本。

職方氏相關記載

關於九州的説法,《禹貢》與《職方氏》不同。《職方氏》有幽州、幷州,而無徐州、梁州。

職方氏《職方氏》的特點

有二:
其一,與《禹貢》同屬國勢學派統計學的範疇,併為其先驅;
其二,在世界上首先按最小公約數的原理計算了性比例,如當時全國的男女性比例為20:22。
參考資料
  • 1.    辭海編輯委員會.辭海縮印本.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1980: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