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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中學
鎖定
- 中文名
- 職業中學
- 外文名
- Vocational high school
- 辦學性質
- 實施初等職業教育與中等職業教育的中學
- 培養目標
- 為各行各業初、中級生產服務等職業從業人員
- 簡 稱
- 職中
- 學 歷
- 初中或高中同等學歷
職業中學改革與發展
在我國,職業中學興辦於 1958年,包括農業中學、工業中學和手工業中學。1980 年 10 月 7 日國務院批轉教育部、國家勞動總局《關於中等教育結構改革的報告》後,確認其為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相結合的中等學校
[1]
。大部分職業高中就是上世紀八十年代改革中等教育結構的基礎上由普通高中改建而成。
職業中學學校分類
按培養目標及程度不同,分為職業高中與職業初中。
職業高中培養初、中級技術工人及其他從業人員的,招收初中畢業生,三年制;
職業初中設在農村,招收小學畢業生,三年制,培養具有某種職業基礎知識和一定職業技能的工人、農民和其他從業人員。
職業中學師資配備
以教育部門和其他企事業聯合辦居多; 也有教育部門單獨辦;廠礦企業、鄉鎮單獨辦或聯合辦;民主黨派、羣眾團體或個人辦。
職業中學的專業課師資,由有關業務部門和協作單位幫助解決,也可聘請一定的兼課教師。專業課教師除專任的以外,還聘請企事業單位的技術人員兼任,能工巧匠當實習指導教師。
分配大中專畢業生時,要照顧到職業中學、農業中學的師資需要。
[1]
城市把普通中學改辦為職業中學,需經市教育局和主管業務部門審批。
職業中學專業設置
職業中學畢業去向
職業中學畢業生經過文化和技能考核,合格者發給職業中學畢業文憑。
職業中學的畢業生,可以報考高等職業院校。報考對口專業的考生,考試成績在同一分段數內,優先錄取。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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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務院批轉教育部、國家勞動總局關於中等教育結構改革的報告的通知 .中國網.2006-08-08[引用日期2019-10-06]
- 2. 顧明遠.教育大辭典: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