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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

鎖定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是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組成人員,由包括美國首席大法官在內的九人組成。 [1] 
中文名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
外文名
Associate Justices of the 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產生方式

根據《美國憲法》的規定,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由美國總統提名,由美國參議院批准。 [5]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主要職責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的職責是權衡法律和憲法保障的權利,而非支持任何政治觀點。顯然地,大法官審判時的個人意見在許多情況下可能同總統的意見相悖。這時,總統就採用他需要的人——一位支持其理論和信念的最高法院大法官。最高法院為最高級別的法院。作為美國權力機構的司法部門,最高法院用於平衡立法部門和行政部門的權力,並對法律糾紛具有最終決定權。一旦最高法院做出判決,其他任何法院不得重審或推翻該項判決。
歷屆美國最高法院成員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歷任法官

歷任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不含歷任美國首席大法官)
法官
任期
出身地
提名總統
1972年1月7日—1986年9月26日
1975年12月19日—2010年6月29日
1981年9月25日—2006年1月31日
羅納德·里根
1986年9月26日—2016年2月13日
羅納德·里根
1988年2月18日—2018年7月31日
羅納德·里根
1990年10月9日—2009年6月29日
1991年10月23日—
1993年8月10日—2020年9月18日
比爾·克林頓
1994年8月3日—2022年6月30日
比爾·克林頓
2006年1月31日—
2009年8月8日—
貝拉克·奧巴馬
2010年8月7日—
貝拉克·奧巴馬
2017年4月10日—
2018年10月6日—
2020年10月27日—
2022年6月30日—
參考資料來源 [2-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