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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治理琉球時期

鎖定
美國治理琉球時期,是從1945 年美軍治理琉球開始,直到1972年5月15日非法轉交日本為止,琉球列島共有27年由美國所治理。所管轄的範圍包括琉球羣島、宮古羣島和八重山羣島。
中文名
美國治理琉球時期
軍政的開始
第二次世界大戰末期時
管轄範圍
琉球羣島、宮古羣島和八重山羣島
所屬國家
美國

美國治理琉球時期概要

美國治理琉球時期軍政的開始

第二次世界大戰末期時,1945年3月底美軍開始在琉球羣島進行登陸作戰,並於4月1日登陸琉球島,與當時的日軍展開了琉球島戰役。美軍登陸後,便立即在佔領地設立了美國海軍政府。6月,美軍幾乎佔領了琉球羣島全部之區域;8月15日日本宣佈投降後,美國軍政府設置了由琉球當地居民所組織的“琉球諮詢會”,作為與當地居民溝通的管道。
美軍在佔領琉球羣島後,也先後進入宮古羣島及八重山羣島,並恢復原本的宮古支廳及八重山支廳的機能,以維持當地社會運作。1946年2月,美軍將原屬日本佔領的鹿兒島縣奄美羣島從日本政府管轄中劃分出來,並放入美國在琉球羣島的軍政府管轄下。
美國原本認為,琉球羣島與朝鮮半島同樣是被日本的帝國主義所統治的殖民地,因此計劃將琉球羣島交由聯合國託管後,由日本分離出並獨立,美國軍政府也是以此為目標來運作。但是以蘇聯為首的共產主義國家興起,進入冷戰時期後,美國意識到如果將琉球羣島託管,便不能有效利用琉球羣島來與蘇聯對抗,防止共產主義勢力進入太平洋。因此決定撤回以琉球獨立為前提的託管計劃,改成認可日本對琉球的潛在主權,以維持以軍隊統治琉球的型態。
美國為了加強軍備,在美軍取得於琉球羣島上的日軍舊基地後,便不斷強制的徵收了當地居民的土地,以擴張了演習和補給的用地。被當地人以“用槍、劍和推土機進行的土地徵收”來比喻,成為美軍強權的代名詞。

美國治理琉球時期剝奪日本的佔領

作為行政治理機關的琉球諮詢會先後改組為“琉球中央政府”、“琉球民政府”,最後在1952年成為“琉球政府”。
1953年12月25日美國將與論島以北的奄美羣島轉交日本,但也使得從奄美來到琉球本島工作的人成為非琉球政府管理的“日本人”,產生一些社會問題。

美國治理琉球時期經濟

原本琉球島戰役造成琉球的經濟基礎被破壞,經濟上流通的貨幣除了原本的元外,也增加了由美軍發行的B型軍票(Type "B" Military Yen),並在1948年1958年間成為琉球羣島上惟一合法的貨幣。不過在1958年後,改以美金為正式貨幣。
因為美軍基地的設置,產生了許多新的工作機會,包括土木建設、運輸、基地周邊的飲食業及娛樂業。與日本的通行限制必須持有護照。
美國派駐最高首長
琉球列島高等專務員紋章 琉球列島高等專務員紋章
1957年起,美國統治琉球羣島的最高首長改稱為“高等專務員”,由美國國防部長美國總統同意後指派中將階級之將官擔任。
歷代高等專務員為:
詹姆斯·E·摩爾(James Edward Moore)陸軍中將(1957年7月- 1958年4月) 唐納德·P·布思(Donald Prentice Booth)陸軍中將(1958年5月- 1961年1月) 保羅·W·卡拉威(Paul Wyatt Caraway)陸軍中將(1961年2月- 1964年7月) 艾爾伯特·華生二世(Albert Watson II)陸軍中將(1964年8月- 1966年10月) 費迪南·T·安格(Ferdinand Thomas Unger)陸軍中將(1966年11月- 1969年1月) 詹姆斯·B·萊帕特(James Benjamin Lampart)陸軍中將(1969年2月- 1972年5月) 特別是第三任的卡拉威中將治理下,多次使用“琉球”刺激琉球居民的民族主義,以推動其擺脱日本的統治。

美國治理琉球時期日本控制

琉球羣島於1972年5月15日由美國交付日本統治,並恢復設置琉球縣。

美國治理琉球時期歷史背景

1945年4月1日:在琉球島戰役中美軍登陸琉球本島,並在當日成立美國海軍政府。 1945年8月15日:琉球諮詢會成立。 1946年:於宮古羣島、八重山羣島及奄美羣島上分別設置宮古支廳、八重山支廳及大島支廳。 1946年4月24日:琉球中央政府成立,12月4日改稱琉球民政府。 1946年7月1日:管理琉球的權限由美國海軍轉為美國陸軍,因此軍政府也轉移成美國陸軍政府。 1946年10月:於奄美羣島上設置臨時北部琉球羣島政廳1947年3月21日:於宮古羣島及八重山羣島分別成立宮古民政府八重山民政府1950年11月:各羣島知民政府及臨時政廳分別改組為琉球羣島政府、宮古羣島政府、八重山羣島政府,並在奄美羣島成立奄美羣島政府。以民選方式選出各羣島政府的知事和羣島議會的議員。 1950年12月15日:美國軍政府改組為琉球列島美國民政府,由美軍指派政府武官擔任首長,文官擔任副首長。 1951年4月1日:由於各羣島政府知事逐漸出現要求迴歸日本的主張,美國民政府重新成立負責統一管理琉球、宮古、八重山及奄美羣島的琉球臨時中央政府,並削減各羣島知事的權限。 1952年4月1日琉球政府成立,並廢除羣島政府。 1953年12月25日奄美羣島轉交日本。 1957年6月5日:美國民政府的首長,改稱為高等專務官。 1968年:初次進行琉球政府行政主席選舉,由主張轉交日本的屋良朝苗當選。 1972年5月14日:琉球轉交日本,琉球政府廢除,多數組織都直接由琉球縣廳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