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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富楊
鎖定
- 中文名
- 羅富楊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籍 貫
- 江西興國
- 出生日期
- 1969年7月
羅富楊人物履歷
1991年9月至2006年2月,歷任興國縣公安局龍口派出所民警,局治安科副科長、科長,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局黨委副書記、政委;
2006年2月至2007年12月,寧都縣公安局政委(副縣級);
2007年12月至2009年9月,歷任石城縣政府縣長助理、副縣長、公安局局長;
2009年9月至2012年7月,南康市政府副市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2年7月至2013年2月,贛州市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正處級)、公安分局局長;
2013年2月至2014年5月,歷任贛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書記、副局長,章貢區政府副區長、贛州市公安局章貢分局局長;
2014年5月至2016年12月,歷任贛州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常務副局長;
2016年12月至2019年8月,江西省公安廳指揮中心政委;
2019年8月至2021年1月,歷任撫州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羅富楊人物事件
羅富楊免去職務
羅富楊資格終止
2021年1月11日,撫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75號)顯示,撫州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應為383名。在2020年11月30日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確定代表資格後,實有代表372名,出缺11名。此後,羅富楊因個人原因,辭去市四屆人大代表職務。根據《代表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以上代表資格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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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富楊依法雙開
2021年3月25日,江西省撫州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羅富楊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日前,經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紀委監委對撫州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委政法委原副書記,市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羅富楊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羅富楊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與他人串供,參加迷信活動;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職務晉升工作中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利用職務影響,通過民間借貸謀取私利;違反工作紀律,違規為他人出具內容虛假的案件材料;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羅富楊身為政法系統黨員領導幹部,背棄初心使命,理想信念喪失,熱衷風水迷信,法紀觀念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利用職權,放貸斂財、收禮受賄。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紀委監委決定給予羅富楊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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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富楊警示教育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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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最新人事任免!韓潮為撫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公安局局長-撫州頻道-大江網(中國江西網) .大江網撫州頻道.2021-01-19
- 2. 撫州市公安局局長羅富楊因個人原因辭去撫州市人大代表職務 .百家號.2021-01-12
- 3. 江西省撫州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羅富楊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江西省紀委省監委網站.2021-03-25
- 4. 撫州市警示教育大會召開 馬森述出席並講話 .江西省紀委省監委網站.2021-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