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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列步兵

鎖定
線列步兵(Line Infantry),近代歐洲陸軍主力步兵。線列步兵出現在17世紀。在17世紀初,瑞典國王古斯塔夫二世決定以簧輪式火器武裝他的陸軍。 [1] 
但是,在他在位期間,只有騎兵裝備了這種武器。在他死後比較短的一段時間,瑞典步兵以新式簧輪式火槍(Musket)武裝,與舊式火槍相比,新式火槍比較輕,更加容易發射,不需要額外幫助。另外,製作新式火槍,需要的鐵更少,意味着在大量生產時,更加便宜。這樣火器的出現,使得需要大量裝備火槍的線列步兵變得可能。 [1] 
中文名
線列步兵
外文名
Line Infantry
提出時間
近代
三種陣型
線列方陣(Square)與縱陣

線列步兵戰術

英國線列步兵
英國線列步兵(6張)
線列步兵在大多數時候,使用這三種陣型:線列(Line),方陣(Square)與縱陣(Column)。
從17世紀中期開始,步兵廣泛採用了手持槍械,占主導地位的戰術是線式戰術,將步兵排成寬而淺的線列,然後齊射。一條線列,有二至四排士兵。 [1] 
因為在近距離內,火槍的準確度能夠相對地提高,加上裝彈速度的緩慢,所以,只有密集陣型的射擊才能最大限度地造成敵軍的傷亡。線列以發揮最猛火力為目的排列。以鬆散(Skirmish)陣型排列的步兵,雖然能夠尋找掩護,而且相對地靈活,但是,在對抗騎兵時十分脆弱,也不能守住陣地,抗擊前進中的步兵縱陣。線列步兵向受到威脅撤退的散兵與騎兵提供了支持。 [1] 
在遭到騎兵包圍時,線列步兵能夠迅速轉變為方陣。這種方陣中間是空的,不同於長矛兵與舊式火槍手的方陣。 [1] 
即使是訓練有素的步兵,以線列陣型行進時,速度仍然會非常緩慢,而且,在行進時,陣型很容易裂開,特別是在通過灌木、森林時。因此,在固定時,步兵通常採用線列陣型,而在行進時,通常採用縱陣。在衝鋒、近戰時,也會採用縱陣。 [1] 

線列步兵訓練

線列步兵以步兵操典(Manual of arms)為訓練指南,主要內容是快速排成一列,快速射擊與機動。 [1] 
線式戰術需要嚴明的紀律與簡單的移動,需要士兵熟練指令到下意識的程度。在訓練中,演習與體罰經常進行。 [1] 
法軍線列 法軍線列
線列步兵很快成為了歐洲國家的常見步兵兵種。火槍手(Musketeers)與精鋭部隊,擲彈兵,逐漸變為線列步兵的一部分,採用起線列戰術。

線列步兵武器裝備

在17世紀中期,線列步兵的火槍加上了刺刀。早期刺刀是種應急改裝,把一根矛插進槍管中,這樣雖然變成短矛,卻也無法射擊了,後來出現了可拆卸式的刺刀,安在槍口附近,在近戰時使用。它對抗騎兵時也有幫助。 [1] 
在17世紀晚期,火槍手被更輕更便宜的、燧發槍兵(Fusilier)代替,他們裝備了燧發槍,重五千克,口徑17.5毫米,出現在法國,後來傳播到其他國家。在很多國家,燧發槍仍然稱為火槍。但是,無論是火槍抑或是燧發槍,都是無膛線的,這使得兩者的準確度低、射程短。但是,相應地,由於無膛線,彈丸對人體的創傷比有膛線槍的彈丸高。 [1] 
進入18世紀,英國線列步兵士兵裝備燧發槍與刺刀,有時配短刀。士官與軍官裝備輕燧發槍(fusil)或一種被稱為“spontoon”的長矛(用於橫過來維持隊形和肉搏),另攜佩劍一把。不同時期不同兵種軍官士官攜帶武器不同。連級軍官可自行購買手槍,步行參戰。團級以上軍官配有馬匹,往往配手槍兩把。美國獨立戰爭期間,由於美國民兵常射殺軍官,使得帶有明顯軍銜標誌色彩的長矛被棄用,營連級軍官們為了與士兵相像,免遭殺身之禍而拿起火槍,但鮮紅的絲綢腰帶與金銀色的護喉仍是一大辨認特點。 [2]  1790年代開始,軍官只攜帶長劍,不再使用長矛與燧發槍,長矛成為士官的標配,最終於1830年代退役。
線列步兵沒有任何防護裝備。只有一些精鋭部隊,能夠保留一些有傳統元素的防護裝備,比如擲彈兵的銅帽。

線列步兵同時代兵種

起初,線列步兵只是步兵的一小部分,因為,它在對抗敵軍騎兵時,顯得很脆弱。長矛兵(Pikiner)是主力步兵,也被稱為重步兵。舊式火槍手是步兵中具有重大意義的部分,但是,當時並未使用線式戰術。然而,到了17世紀中葉,在大多數歐洲國家的陸軍中,已經有一半是線列步兵。在發明了刺刀後,線列步兵能保護自己,對抗敵軍騎兵。長矛兵在陸軍中所佔的比例大幅下降。在1689年,奧地利陸軍廢除了長矛兵。在1703年,法國陸軍也效法前者,廢除長矛兵。在1721至1769年間,彼得大帝幾乎將所有俄國步兵轉為線列步兵。線列步兵成為了歐洲陸軍的主力步兵。 [1] 
當時的兵種,除了線列步兵外,還有精鋭部隊與輕步兵。與線列步兵的緊密陣型相反,輕步兵採用鬆散陣型。在18世紀後期開始,大多數歐洲國家的陸軍都有來福槍兵,以昂貴的線膛卡賓槍武裝,接受精確射擊、尋找掩護的訓練。線列步兵裝上刺刀的火槍比起卡賓槍重,被稱為重步兵,用作主力部隊。 [1] 

線列步兵編制

英國步兵由近衞、線列步兵、輕步兵、來復槍兵和高地兵組成。從理論上講,一個團由三個營(兩個戰鬥營和一個補充營)組成。然而,大部分團只有兩個營,其中一個訓練新兵,一個用來作戰。在實際中,營被用作單獨的作戰單位,團是一個行政的而不是一個行動的編隊。英國步兵營除營部外有十個連(一個輕步兵連,一個擲彈兵連,和八個“中心”連)。手榴彈連和輕連之所以被稱為“側翼”連,是因為它們在一條火線中形成於營的兩端。貝克槍營也由10個連組成,但沒有側翼連。每個連(紙面上)有3名軍官、2名中士、2名下士、鼓手笛手各一名,加上100名列兵。一營兵力為1000人左右。實際上,大多數營都沒有這樣的人數,他們的平均兵力是500-700人,在滑鐵盧戰役中,有些連只有40至60餘人。也就是説,實戰中派出一個戰鬥營參戰的團,其實只有500至700人上下。兩到四個營通常編成一個旅;步槍營通常編成連隊,附屬於旅,給旅指揮官寶貴的額外和準確的小規模戰鬥火力。1808年後,兩到四個旅被編成一個師。
19世紀初軍銜標誌
19世紀初軍銜標誌(5張)
19世紀初英軍線列步兵團軍銜如下:營團級:上校、中校、少校,(營部外加一名副官,軍銜常為尉官,另加一位軍士長,軍醫、軍需官等若干)。連級:上尉、中尉、少尉。以上軍銜均可購買。士兵:軍士長(Sergeant Major)、護旗軍士(Colour Serjeant,相當於上士)、中士(Serjeant)、下士(Coporal)、上等兵(Lance Coporal)、列兵(Private)。
法國在大革命與拿破崙戰爭時期,將步兵分為衞隊、線列步兵與輕步兵,但是,線列步兵與輕步兵的武器與戰術相同。拿破崙不信任線膛火器。然而,線列步兵與輕步兵都有引入了散兵(Tirailleurs)或尖兵(Voltigeurs),既能以散兵方式作戰又能以線列步兵方式作戰。
在1853年,俄國步兵由110個團組成。其中52個團是線列步兵團,10個團是衞隊,另外46個團是輕步兵團。然而,只有部分俄國輕步兵裝備了來福槍
英軍軍裝演變史 英軍軍裝演變史
在19世紀,來福槍兵在歐洲各國陸軍中佔的比例提升,而裝備火槍的線列步兵的比例下降。在美國內戰中的南北雙方只有幾個線列步兵團。然而,在法國,因為崇拜拿破崙一世的拿破崙三世的干預,在1870年仍有300個線列步兵團。即使法國線列步兵在1866年裝備了切西普來福槍(Chassepot Rifle),他們仍被教導以緊密陣型作戰:線列、縱陣與方陣,直到拿破崙三世退位後,才改變戰術。

線列步兵廢除

拿破崙戰爭後,線列步兵仍然是主力部隊,而輕步兵則提供火力支援、掩護行進中的部隊。俄國、英國、法國等國家,在19世紀晚期仍使用線式戰術,例如克里米亞戰爭、普法戰爭。 [1] 
在新武器發明後,線列步兵學説開始衰落。米林彈(Minie Ball)允許步兵射得更準、更遠。緊密陣型中的士兵成為了顯著的目標,南北戰爭就證明了這一點。這場戰爭後,後膛裝填步槍被採用,使得步兵的射程大大提高,射擊的速度也大大加快。在19世紀60年代,大多數德意志國家與俄國都將自己的線列步兵與來復槍兵結合在一起,使用來復槍與散兵戰術。在普法戰爭後,德國、法國也效法前者。然而,英國保留了“線列步兵”的名字,即使他們在1853年開始使用來復槍,在1867年開始使用後膛裝填步槍,在布爾戰爭時由緊密線列改用鬆散陣型。 [1] 
來復槍不斷提升的射速與在1883年發明的馬克沁機槍使得步兵在接近敵軍前就會承受巨大的傷亡。騎兵也因為步兵武器的改進而衰落。在20世紀初,步兵開始慢慢接受以輕步兵散兵陣型作戰,但是,仍然以線列步兵戰術訓練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