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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槍

鎖定
南宋初年,軍事學家陳規發明了一種管形火器——火槍。火槍的結構看起來實在是太簡單了,將火藥裝進長竹竿,作戰時由兩人操作,點火後發射。但其意義十分重大,因為人們可以較準確地掌握和控制火藥的起爆時間。 [4] 
中文名
火槍
外文名
firelock
發    明
13世紀
作    用
火藥彈丸射擊
類    型
火繩槍,燧發槍
射擊類型
單發
發源地
中國

火槍發展沿革

火槍是用一個或兩個竹筒裝上火藥,綁縛在長槍槍頭下面,與敵人交戰時,可先發射火焰燒灼敵兵,再用槍頭刺殺。這種火器在南宋時非常盛行。

火槍演進

飛火槍梨花槍:在槍矛前綁一鐵管,內裝火藥,使用時點燃之使之燃燒噴出火焰。
突火槍使用竹筒作為槍管發射彈丸,由於是竹製筒只能使用一次。
火銃手銃、手炮、火門槍:在歐洲地區出現於十四世紀中葉的意大利,是歐洲最早的火槍。基本類似以後的“火繩槍”,但體積和重量都遠超後者,而殺傷力與火繩槍相差無幾。主要是用於城堡要塞的防禦,騎兵也有裝備。
蛇杆手銃:歐洲地區首先出現,在手銃上加上夾着火繩的金屬彎鈎。
阿快巴斯(Harquebus,Hackbut):蛇杆手銃的演進版,最初是指裝有鈎子(用於鈎住城牆減低後座力)的手銃,後來裝上火繩點火裝置
斯凱(Musket):一開始是大型版的阿快巴斯,後來小型化。能緩慢陰燃的火繩、前膛單發填裝、鐵質或鉛製彈丸與點火藥、推進藥分裝,且除火繩擊發裝置外也裝了各種擊發裝置。
舊式火繩槍:火折點火繩,手指推壓金屬彎鈎入火門,使火繩引燃點火藥,繼續點燃發射藥
新式火繩槍:扳機帶動蓖麻油小火炬點火繩,火繩點火藥。扳機擊發式火繩槍。
線膛火繩槍:1500年前後誕生於德國紐倫堡地區,採用螺旋式線膛的扳機擊發火繩槍,最早的“來復槍”(Rifle)。
火種式火繩槍:燧發槍的先驅。出現於16世紀後期歐洲,用火種或短火繩取代長火繩,開槍時才點燃,以免持續燃燒的長火繩在夜間暴露目標。
簧輪擊發裝置(齒輪式火槍):原本設計者以為該槍能取代火繩槍,但因價格昂貴,並不普及,王室貴族在當時卻非常贊成這種槍的使用,有紀錄的使用者包括德國、法國和意大利的騎兵。
燧發擊發裝置:十七世紀法國人發明。擯棄火繩,採用擊錘上的燧石撞擊產生火花,引燃火藥。標誌着純機械式點火時代的結束。
打火石式擊發裝置:又稱為燧石擊發裝置
撞擊式擊發裝置:(雷管式火槍、擊錘擊發槍)
中央點火式擊發裝置:又稱為撞針槍、德萊賽針刺擊發槍。彈藥從槍管後端裝入,針擊發火。
佛格森式來福槍:線膛,後膛裝彈,英軍上尉佛格森在1776年美國獨立戰爭中,在美國的前膛裝藥肯塔基式線膛來福火繩槍的基礎之上研製成功。

火槍中式火槍

火槍突火槍

就是最早期的火槍,是在中國宋代發明的,因為氣密性和槍管長度等問題,殺傷力不大,射程僅僅5─10m。南宋理宗開慶元年(公元1259),宋軍發明此種管狀火器。以巨竹筒為槍身,內部裝填火藥與子窠,子彈。點燃引線後,火藥噴發,將“子窠”射出,射程遠達150步(約230米)。這是世界第一種發射子彈的步槍。當時叫做“突火槍”,其基本形狀為:前段是一根粗竹管;中段膨脹的部分是火藥室,外壁上有一點火小孔;後段是手持的木棍。其發射時以木棍拄地,左手扶住鐵管,右手點火,發出一聲巨響,射出石塊或者彈丸,未燃盡的火藥氣體噴出槍口達兩三米。這種原始的火槍真正所能起到的,也只有心理威懾作用,首先,由於火藥的原料配比問題,其推力相當有限,射程大概不到一百米,又因為射擊方式很僵硬,根本不可能運用現代的“三點一線”式瞄準方式,再因為其槍管為竹管,在射擊了大約四到五次之後,槍管末段的竹質就會因為火藥爆炸時的灼燒而變得十分脆弱,摔在地上就會折斷,更有甚者,射擊的時候因為膛壓過高幹脆炸膛。
突火槍 突火槍

火槍梨花槍

金人稱“飛火槍”,槍頭下裝有2尺長的藥筒。內含柳炭、鐵滓、磁末、硫磺砒霜等混合藥劑,具有燃燒、毒煙、噴射等作用。明代火槍改進一步,槍柄6尺長,末端有鐵鑽,槍頭1尺長,槍頭下夾裝兩支噴射藥筒,用引信相連。使用時兩個藥筒相繼點燃噴射火焰;槍頭兩側有鈎鐮狀的鐵叉,兩長刃向上可作钂用,兩短刃向下可作鐮用,具有燒、刺、叉、鈎等作用。
明代梨花槍,只有一個鐵筒,狀如尖筍,小頭口徑3分,可安引信,大頭口徑1寸8分,內裝毒藥,用泥封口。兵士們可隨身攜帶數個藥筒,以備更換髮射。噴射出的毒焰可達幾丈遠。清代梨花槍,長7尺3寸,槍頭由兩個5寸的直刃和6寸長的橫刃製成,刃下裝竹藥筒,長2尺6寸,束三道鐵箍,內裝毒性煙霧火藥,殺傷力亦很強。梨花槍經過幾代更迭而不衰,是因為它製作簡單,使用方便,且又有多種殺傷性能。因噴藥筒內裝有形似梨花的鐵蒺藜、碎鐵屑而得名“梨花槍”。這時期火槍是戰鬥中主要的輕型武器之一。南宋有位武將,名叫“李全”,據説他曾憑藉一杆梨花槍稱雄山東,被公認為“二十年梨花槍,天下無敵手”。

火槍鳥銃

火繩槍
火繩槍(2張)
又稱鳥嘴銃 [3]  ,是明朝與清朝時對火繩槍燧發槍的統稱。在明嘉靖時傳入中國,與明朝原有的銃器相比是具有照門、照星、銃託、銃機這幾種部件,所以中國開始有可以在雙手同時持握時發射的銃器。
鳥銃在明嘉靖時由西洋傳入日本再傳入中國。明萬曆26年(1598年)趙士楨著成的《神器譜》中記載了鳥銃傳入中國後,中國原有的諸火器皆失其利,是因為中國原有的銃器需一手持柄一手燃藥因而較難命中目標,而形容鳥銃為:“後有照門,前有照星,機發彈出,兩手不動,對準毫釐,命中方寸,兼之筒長氣聚,更能致遠摧堅。”
神器譜》中也記載了趙士楨參考了鳥銃與三眼銃的特色而製出迅雷銃(多管的鳥銃),參考了鳥銃與佛郎機銃的特色製出了掣電銃(後膛定裝彈藥的鳥銃)。
天啓元年(1621年)刻印的《武備志》有將各國制的鳥銃相比較,認為嚕蜜銃最遠最毒。
明崇禎3年(1630年)刻印的《兵錄》記載已有燧髮式的鳥銃,也記載子母鳥銃配有插管式的銃刀(刺刀)。
和歐洲同時代的使用20至35克彈丸的輕型火繩槍相比,部分的鳥槍是高速輕彈(10克彈丸),精度較高,而威力較低,在與身着鐵甲的八旗軍對射時破甲力不足。
燧發槍
燧發槍(2張)
馬憲、李槐等人整理和傳授的鳥銃製造工藝一直沿用到清末都沒有較大的變化,雖然歐洲的火繩槍在三十年戰爭後被逐步被燧發槍替代,但東歐在十七世紀仍然偏好重型火繩槍,在中國火繩槍和火繩槍工藝卻一直未被淘汰,直到民國初年。在此期間,明末畢懋康發明中國的自生火銃燧發槍,並被後來的清政府所採用,其延伸品卻被做成御製自來火槍,但絕大多數的清軍依舊裝備大線槍兵丁鳥槍等舊式火繩槍。鴉片戰爭時,歐洲雖然已經開始普及用雷汞擊發發射藥的擊發槍,但是鴉片戰爭中英軍用的仍然是老式的燧發槍。直到兩次鴉片戰爭期間和太平天國戰爭初期,清軍的主要火器是鳥槍和各種生鐵、青銅鑄造的火炮,在道光、咸豐年間又裝備了兩人抬用的抬炮抬槍,清朝軍隊火器的裝備率達到60-70%。 [1-2]  清軍鳥槍運用的標準戰術被稱為“九進十連環”,這顯然是一種依次開火形成持續火力的戰術。《清史稿志一百十四》中有相應的記載。 [1] 
宋應星的《天工開物》中説:“凡錘鳥銃,先以鐵挺一條大如箸者為冷骨,裹紅鐵錘成。先為三接,接口熾紅,竭力撞合。合以後以四稜鋼錐如箸大者,透轉其中,使極光淨,則發藥無阻滯。”這就是延用了數百年的鳥銃製作工藝,雖然在中國火銃的點火技術經過了幾次改良,但是傳統銃體的製造工藝一直到晚清洋務運動興起時才被徹底拋棄,從第一支火繩槍起到二次大戰的數百年中一直採用,可謂淵源流長;明代早期採用鉚接,因製造不便,後期採用兩段銅箍固定,雖然清洗不便,卻縮短了鳥銃的製作時間,清代學習土耳其的方法,固定銃管用細繩子扎,在一支銃上分成幾段紮上一種牢固的細棉繩,在清洗銃管時只要解開繩子就能取下銃管,只是繩子容易被射擊後熾熱的銃管烙斷。

火槍逸聞

2008年在韓國發現了斷面為八角形的明朝萬曆19年(1591年)青銅製火槍。這種火槍在火藥艙設瞄準器,槍身有固定台可裝置木製手柄。博物館方面表示,槍筒總長約74釐米,但根據銘文,其製作長度應是約120釐米。八角形斷面的設計,估計是為了在槍身加長的情況下保護槍身不受損於衝擊力。。
最早的炮是發石機,炮字的火字旁原為石字旁,取“拋”的諧音。
和騎兵用原始的火繩點燃不同,步兵往往用一根燒紅的金屬去點燃火藥,所以古代火槍陣地最明顯的特徵就是幾個大火盆
宮崎駿《幽靈公主》裏的那種簡易的“石火矢”,就是一種元朝的金屬手炮
阿拉伯地區使用“燃水”(石油)浸泡麻繩製作火繩。
Musket。這個詞第一次出現,是在1499年的那不勒斯市兵器庫清單中。按現有實物看,那種槍的槍身長550毫米,口徑30毫米,全長1430毫米,槍管與2008年在韓國發現的16世紀火槍同為八稜型。Musket一詞源出拉丁文musca,蒼蠅,同時也是拉丁文的一種投擲箭的名字。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