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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主權

鎖定
網絡主權,就是一國國家主權網絡空間中的自然延伸和表現。
對內,網絡主權指的是國家獨立自主地發展、監督、管理本國互聯網事務;對外,網絡主權指的是防止本國互聯網受到外部入侵和攻擊。
中文名
互聯網主權
外文名
Internet Sovereignty
來    源
《中國互聯網狀況》

網絡主權背景介紹

聯合國憲章》確立的主權平等原則是當代國際關係的基本準則。主權最核心的特徵是獨立,它的含義因時而變,代有損益。在西方從中世紀到近代的古今之變中,主權標誌着政權對神權的獨立,人對神的自主;在《威斯特伐利亞和約》之後民族國家的形成中,主權標誌着一國與他國的並列,族對族的自立;在二戰之後圍繞着聯合國所形成的新的國際關係體系中,主權標誌着一國內政外交的自主,以及獨立承擔國際權利義務的資格。而隨着人類生存空間的拓展和對生活世界認識的深化,今天的主權已經從領陸延伸到領海領空,從政治延伸到文化和經濟,不斷豐富新的內涵。 [1] 
互聯網創造了人類生活新空間,自然也拓展了國家治理新領域。隨着信息技術革命的日新月異,互聯網對國際政治、經濟、文化、社會、軍事等領域發展產生了深刻影響。信息化經濟全球化相互促進,互聯網日益成為創新驅動發展的先導力量,融入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深刻改變了人們的生產和生活方式,有力推動着社會發展。它是信息自由流動的主脈,意見自由交流的論壇,志趣相投者的社區,事業經營者的陣地,市場騰飛的翅膀,國家繁盛的支點。互聯網真正讓世界變成了地球村,讓國際社會越來越成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運共同體。繼陸、海、空、天之後,網絡空間已經成為人類生產生活的第五疆域 [1] 

網絡主權理解

網絡主權作為國家主權在網絡空間中的自然延伸,大致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理解。
一是管轄權,指的是主權國家對本國網絡加以管理的權力,比如通過設置准入許可限制未被授權的網站接入到網絡中,對不服從管理的網站立刻停止服務,對網絡空間和網絡生態加強整頓等等。
二是獨立權,就是本國的網絡可以獨立運行,無須受制於別國。目前,全球絕大多數頂級服務器都在美國境內,理論上,只要美國在根服務器上屏蔽該國家域名,就能讓這個國家的頂級域名網站在網絡上瞬間“消失”。在這個意義上,美國具有全球獨一無二的制網權,有能力威懾他國的網絡邊疆和網絡主權。各國的網絡還無法實現獨立存在。
三是防衞權,指的是主權國傢俱有對外來網絡攻擊和威脅進行防衞的權力。前面提到,全球13台域名根服務器中美國掌握10台,在這種情況下,就要針對根域名服務器被攻擊、關停等緊急情況作出積極的預判和應對。目前,一些國家自主研製服務器,就是很好的防衞能力建設,一旦根服務器被關停,還能實現本國內部網絡聯通。此外,針對一國的網絡輿論攻勢,主權國家也應該做好應對之策,必要時進行自我保護。總之,防衞權要求主權國家要擁有設置網絡疆界、隔離境外網絡進攻、抵抗和反擊的能力。
四是平等權,指的是各國的網絡之間可以平等地進行互聯互通,不分高低貴賤。平等權要確保各國對網絡系統具有平等的管理權,保證一國對本國互聯網的管理不會傷及其他國家。現有的互聯網相互依賴過強,互聯網強勢國家所制定的政策往往也會使弱勢國家被迫接受。 [2] 

網絡主權爭論

在國際社會中,網絡主權是一個頗具爭議的概念。
一種觀點認為,網絡無國界,網絡空間是全球公共領域,不應受任何單個國家所管轄、支配,因而網絡主權一説不成立;
網絡主權 網絡主權
另一種觀點認為,網絡雖然無國界,但是網絡基礎設施、網民、網絡公司等實體都是有國籍的,並且是所在國重要的戰略資源,理所應當受到所在國的管轄,而不應該是法外之地,網絡主權的提法是非常有必要的。值得注意的是,各國雖然在網絡主權的提法上各執己見,但在實踐層面卻無一例外對本國網絡加以嚴厲管制,防止受到外部干涉。 [2] 

網絡主權深化

2003年,信息社會世界峯會第一階段會議通過的《日內瓦原則宣言》以及2005年第二階段會議通過的《信息社會突尼斯日程》中,都有“網絡主權已經成為國際社會真實而客觀的實踐”類似表述。
聯合國曾於2004年—2005年、2009年—2010年、2012年—2013年三度成立信息安全政府專家組,持續研究信息安全領域的現存威脅和潛在威脅以及為應對這些威脅可能採取的合作措施,達成了和平利用網絡空間、網絡空間國家主權原則等重要共識。
網絡主權 網絡主權
2010年6月,中國公佈的《中國互聯網狀況》白皮書指出,中國政府認為,互聯網是國家重要基礎設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互聯網屬於中國主權管轄範圍,中國的互聯網主權應受到尊重和維護。儘管彼時沒有提及網絡主權或網絡空間主權,但所持的價值立場,一目瞭然。 [3] 
2013年6月24日,第六次聯合國大會發布了A/68/98文件,通過了聯合國“從國際安全的角度來看信息和電信領域發展政府專家組”所形成的決議。決議第20條內容是:“國家主權和源自主權的國際規範和原則適用於國家進行的信息通訊技術活動,以及國家在其領土內對信息通訊技術基礎設施的管轄權。”在方濱興院士看來,這一條款的本質就是承認國家的“網絡主權”。這説明“網絡主權”理念已被聯合國所認可和接受,國家主權在網絡行為上是行之有效的。 [1] 
習近平 習近平
2014年年7月16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巴西國會演講,2014年11月,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向首屆世界互聯網大會致賀詞中就表示“中國願意同世界各國攜手努力,深化國際合作,尊重網絡主權,維護網絡安全,共同構建和平、安全、透明的網絡空間。
2015年12月16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第二屆世界互聯網大會開幕式主旨演講中提出,推進全球互聯網治理體系變革要堅持尊重網絡主權,尊重各國自主選擇網絡發展道路、網絡管理模式、互聯網公共政策和平等參與國際網絡空間治理的權利,不搞網絡霸權,不干涉他國內政,不從事、縱容或支持危害他國國家安全的網絡活動。

網絡主權評價

尊重網絡主權,不意味着關上大門,閉網鎖國;不意味着關起門來搞建設,自娛自樂;也不意味着背棄互聯互通、共享共治。尊重國家主權,標註了互聯網治理的基本原則,也為互聯網治理提供了新思路。
明確網絡空間的主權原則,既能體現各國政府依法管理網絡空間的責任與權利,也有助於推動各國構建政府、企業和社會團體之間良性互動的平台,為信息技術的發展以及國際交流與合作營造一個健康的生態環境。既要明確網絡主權,也應該尊重網絡主權;既要尊重網絡主權,就應該凝聚共識、擴大共識,在互聯網治理上多合作。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