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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身壽險

鎖定
終身壽險是指不定期的死亡保險保險合同訂立以後,被保險人無論何時死亡,保險人均應給付保險金。只要被保險人按期交納保險費,保險人無權拒絕續保。按交保險費的方式不同,終身保險分為終身交費之終身保險,定期交費之終身保險和一次交費的終身保險三種。終身壽險可以在被保險人生存期間可以部分退保領取部分現金價值,可以解決養老問題。 [1] 
中文名
終身壽險
外文名
Whole Life Insurance
性    質
保險
保險時間
100歲
優    勢
任何時間都參保

終身壽險基本形式

終身壽險是提供終身保障的保險,就是在任何年齡如果身故或全殘保險公司給付保險金的保險。一般到生命表的終端年齡1 0 0 歲為止。如果被保險人生存到1 0 0 歲,保險人則向其本人給付保險金。同定期壽險相比較,終身壽險在被保險人1 0 0 歲之前任何時候死亡,保險人都向其受益人給付保險金。
終身壽險有普通終身壽險單和限期繳費的終身壽險單兩種基本形式。
普通
普通終身壽險單是一種靈活的壽險單,投保人可以改變終身繳付保險費的方式。它是商業人壽保險公司提供的最普通的保險。具有下列特:
(1 )提供終身保障。
(2 )以適量的保險費支出提供終身保障。終身繳費方式使年均衡保險費較低,適用於中等收入者購買。
(3 )在保險單失效時支付退保金。在保險單生效的1 至3 年內,一般不支付退保金,因為在簽發保險單時保險公司支付了代理人佣金和其他費用。但到了生命表的終端年齡1 0 0 歲時,保險單的現金價值等於保險
金額,倘若被保險人生存到1 0 0 歲,仍可以取得保險金。如果一個人在3 5 歲時投保了普通終身壽險,那麼該份保險單也可以看作是一份為期6 5 年的兩全保險單。
(4 )靈活性。普通終身壽險單的條款允許把該保險單變換為減額的保險費繳清保險單。保險單所有人還可以用普通終身壽險單的現金價值作為一次繳清的保險費把該保險單變換為定期壽險單,或者在退休時把該保險單變換為年金保險單。
限期繳清
繳付保險費的期限可以用年數或被保險人所達到的年齡來表示,如10 年、2 0 年、3 0 年,或者被保險人的退休年齡。由於限期繳清保險費的終身壽險單的繳費期短於保險期,所以這種保險單的年均衡保險費大於終身繳費的年均衡保險費,但其繳費總額與終身繳費在數學上是等值。由於較高的年均衡保險費,所以限期繳清保險費的終身壽險單不適合需要保險保障大而收入水平低的人。短期的限期繳清保險費的終身壽險適用於在短期內有很高收入者購買,一次繳清保險費的終身壽險是其極端形式。另一方面,由於限期繳清保險費的終身壽險單能較迅速地積累現金價值,加上與普通終身壽險單一樣,向保險單所有人提供不可沒收現金價值、紅利支付、保險單變換等選擇權,所以它也具有靈活性。國內壽險公司提供的終身壽險單多為限期繳清保險費的終身壽險單。
躉交保費
躉交是一次性交完所有保費,不用擔心後續保費沒有繳納上而導致保單失效的問題。而增額終身壽險躉交保費後,保單的收益會更高,比如購買增額終身壽險的產品,躉交100萬保費,和分期20年合計交100萬保費,保到同樣的年齡段,躉交保費的收益會高於分期交的收益,因為躉交意味着生息期會更長。 [5] 

終身壽險適用範圍

傳統終身保險(Whole Life )是人壽保險的重要險種之一。其特點是終身保障,保費是固定不變的,保單有現金價值,由保險公司每年派發的紅利累積而成,保險費相對較高,除基本的保險成本外還收取部份用於投資,投保人不參與投資操作;由於有現金值的積累,到一定的年限可以不用再交保費,保障的額度也隨現金值的增加而增加。
有些保險公司會在合同中寫明保險的交費年限,如10年或20年保證交清;而有些公司卻不會在合同中保證20年付清;還有的公司則沒有傳統終身保險。這種保險適合於收入比較穩定,較高資產,希望有穩定的回報又不想自己參與投資的人士。也是投資者希望賺取避税收入和財產完整繼承的好選擇。
家庭責任較重的被保險人,如果你上有老、下有小,終身保險就比較適合你;計劃以保險金遺留給家人或其他人的被保險人;計劃以退休金當作退休生活費或其他用途的被保險人;計劃以保險金遺留給家人,以免繳納太多遺產税的被保險人。

終身壽險主要區別

定期人壽保險只提供一個確定時期的保障,如果被保險人在規定時期內發生意外身故時,保險公司向受益人給付保險金。如果被保險人在期滿時仍然生存,保險公司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也不退還保險金。
終身人壽保險是一種不定期的人壽保險,為被保險人提供終身保障,即保險公司要對被保險人負責,直至被保險人去世時終止。終身人壽保險以人的最終壽命為保險事故,在事故發生時,由保險人給付一定保險金額的保險。
簡單説,終身人壽保險的保單通常集合了保險和儲蓄投資於一身,而定期人壽保險保單僅僅是一份保險單而已。

終身壽險種類

終身壽險是指保障期限為終身的壽險產品,即從保單生效開始,無論被保險人什麼時候身故或全殘,保險公司都會給付約定的金額。終身壽險又分為定額終身壽險和增額終身壽險,顧名思義,定額終身壽險的保額是固定的,而增額終身壽險的保額是會增長的,保額能根據合同上約定的利率逐年遞增。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由於增額終身壽險“減保”靈活,再加上前期現金價值較高,能夠通過減保達到理財的效果,受到消費者青睞,其熱度甚至蓋過了保險公司主力產品年金險。從各上市險企披露的中報來看,銀保渠道逐漸替代個險渠道成為上市險企保費收入增長的主要引擎。而在銀保渠道中,增額終身壽險逐漸成為主力產品。
根據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的《2021年銀行代理渠道業務發展報告》,增額終身壽險產品具有的資金靈活度高、用途多樣的功能使其在競爭中脱穎而出,佔據銀保市場絕對主流地位。終身壽險佔據期交產品年度銷量前十中的七席。 [3] 

終身壽險作用

對於希望把資產留給下一代的人,以達到轉移資產,合理避税目的的人説,保險是規避債務的一種好方式。
2、理財增值
購買分紅投資保險能達到理財的目的。一般情況下,保險的理財增值功能較弱,保險的增值,最主要的決定因素是時間,而非回報率。終身分紅保險,可以最大限度利用時間的因素,獲得保險複利遞增的神奇效應。
“終生壽險”既解決了現實生活中的經濟風險對家人可能造成的傷害,又確保為家人留下了一筆高於投資的財富,是一種明智的理財手段。這種保險適合於收入比較穩定,較高資產,希望有穩定的回報又不想自己參與投資的人士,也是投資者希望賺取避税收入和財產完整繼承的好選擇。

終身壽險購買誤區

誤區1:有了社保就夠了
這是計劃經濟時代留下的慣性思維。許多單位都為個人購買了保險,其中社會保險屬於強制保險,包括養老、失業、疾病、生育、工傷,但這些保險所提供的只是維持最基本生活水平的保障,不能滿足家庭風險管理規劃和較高質量的退休生活。特別對於支撐整個家庭的頂樑柱而言,一定要購買意外、終身壽險,以防不測時家庭經濟來源受顛覆。
誤區2:終身壽險是死後或快死時才能得到的保險,所以保了也沒用
保險保障的不是疾病或死亡,而是在發生不幸時的資金財務保障。家裏的頂樑柱是一定要購買的,為整個家庭提供經濟保障
誤區3:終身壽險保障高,什麼人都可以買
根據保險公司的限制,高齡人士是不可以購買的。同時,因為壽險根據年齡計算費率,高齡人士繳費偏高,不划算,可改買意外保險進行保障。
誤區4:定期壽險比終身壽險便宜,買定期壽險
終身壽險的費用相比較定期壽險來説,是要高一些,但是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還是應當考慮終身壽險。終身壽險保障時間長,而且只要維持合同有效,保險金最終必將給付(因為人總有一死)。

終身壽險銷售誤導行為

終身壽險是指以被保險人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且保險期間為終身的人壽保險。所謂增額終身壽險,是近年來市場上出現的將保額設計為每年增長一定比例的終身壽險。有的保險營銷員在銷售此類產品時存在誤導宣傳,消費者要提高警惕。
(一)保額增長率並非投資收益率
“增額終身壽險複利3.5%”是一些銷售宣傳中經常出現的話語,有的消費者因輕信而上當受騙。宣傳語中的“3.5%”並不是投資收益率,而是保額增長率。終身壽險的保額是指在被保險人身故或者全殘時,受益人可以領取到的保險金額。在保險費等其他條件一致的情況下,每年保額遞增的終身壽險,其首年保額較低,且遠低於每年保額不變的終身壽險。保額增長和投資收益概念差別大,消費者要提高識別能力。
(二)終身壽險主要功能是保險保障
一些保險營銷員在推銷增額終身壽險時,經常將其冠以“理財首選”之名,誘導消費者購買。增額終身壽險的主要功能是提供身故或全殘保障,養老、儲蓄功能較少。如果保險消費者想要購買保險產品來滿足養老、儲蓄需求,應當選擇功能較為匹配的產品。
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提醒消費者,一些保險營銷員在銷售宣傳中將增額終身壽險產品類比理財產品,忽略其保障功能,並與銀行存款利率、國債利率等其他金融產品收益率進行簡單對比,給消費者造成誤導,容易引發理賠爭議或退保糾紛。
(三)增額終身壽險並非“穩賺不賠”
一些保險營銷員在銷售增額終身壽險時,向投保人口頭承諾“穩賺不賠”,給消費者理賠埋下隱患。增額終身壽險並非“穩賺不賠”。據不完全統計,若在投保後第1年退保,將會損失10%至60%的保費;若在第20年退保,收益率約在2%至2.5%之間。消費者在購買保險產品時,不要盲目跟風,要認真瞭解擬購買保險產品的承保機構、保障範圍、除外責任、保險金賠償條件等,選擇適合自己風險承受能力和經濟實力的產品。
針對增額終身壽險業務發展中出現的問題,銀保監會及時研判形勢,對存在隱患的機構採取叫停產品、約談機構負責人、行業通報等舉措,有效維護市場秩序。 [2] 

終身壽險爭議案例

2023年1月,山東高級人民法院公佈的山東淄博周村區法院一個典型審判案例顯示,終身壽險等理財保險仍應當認定為被執行人的責任財產,並可予以強制執行。周村區法院執行法官對終身壽險保單的現金價值採取凍結措施。
爭議焦點系案涉保單能否作為執行標的以及對保單現金價值強制執行問題。在實踐中,因保險種類、保單現金價值權利歸屬等問題,保險單的現金價值能否作為執行標的存在較大爭議,執行法官亦大多持謹慎態度。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