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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身保險

鎖定
終身保險又稱“終身壽險”、“終身人壽保險”,“終身死亡保險”。其保險期限為自保險單上約定的日期起,直至被保險人死亡,被保險人死亡時,保險人給付死亡保險金。在終身保險中,死亡保險的給付為一必然事件,只是給付時間為一隨機事件。終身保險的保險費有三種繳納方式:①躉交。即投保時一次交清; ②限期交。即在自投保時起的一定年限內 (如被保險人年滿60歲、65歲之前等) 分期繳納;③終身交。即在被保險人生存期間分期繳納。 [1] 
中文名
終身保險
別    名
終身死亡壽險
特點一
每一張有效保單必然發生給付
特點二
保險費率高於定期壽險的費率
死亡保險所保障的是避免由於被保險人死亡而使其家屬或依其收入生活的人陷入困境。終身保險作為一種不定期限的死亡保險。在保單簽發後,除非應交的保費不交,或因解約而早期停交,被保險人在任何時候死亡,保險人都得給付保險金。相對於定期死亡壽險,終身保險具有以下特點:(1)每一張有效保單必然發生給付;(2)保險費率高於定期壽險的費率;(3)具有儲蓄性。終身保險屬長期性保險,保單都具有現金價值,帶有一定儲蓄成分,因而適宜於需要終身保障和儲蓄的人投保。
參考資料
  • 1.    李偉民.金融大辭典: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