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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積發病率

鎖定
累積發病率(cumulative incidence)當研究人羣的數量比較多,人口比較穩定,資料比較整齊的時候,無論其發病強度大小和觀察時間長短,均可用觀察開始時的人口數分母,以整個觀察期內的發病(或死亡)人數為分子,計算某病的累積發病率。累積發病率的量值變化範圍為0~1,其流行病學意義有賴於對累積時間長度的説明。
累積發病率指已知無某種疾病的人羣,經過一段特定的觀察期(超過一年)之後,發生某病的頻率。分子是在某一特定觀察期內發生的某病新病例數。分母是觀察開始時的暴露人數。多用於某一年齡以前發生某一惡性腫瘤的概率。累積發病率的範圍在0~1之間;主要應用於慢性病
中文名
累積發病率
外文名
cumulative incidence
應用於
疾慢性病
範    圍
在0~1之間

目錄

累積發病率定義

發病率和累積發病率的區別在於:
發病率的分子是一定期間內的新發病人數。若在觀察期內一個人可多次患病時,則應分別計為新發病例數;主要應用於急性病

累積發病率公式

某病n年累積發病率= [n年內的新發病例數/n年內的平均暴露人口數]×100000/1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