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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税擔保人
鎖定
- 中文名
- 納税擔保人
- 類 別
- 法律概念
- 性 質
- 具有納税擔保能力的公民
- 作 用
- 提供擔保
納税擔保人基本定義
納税擔保人認定
納税擔保人同意為納税人提供納税擔保的,應當到主管國家税務機關領取納税擔保書,按照納税擔保書的內容,寫出擔保對象、擔保範圍、擔保期限和擔保責任以及其他有關事項。經納税人、納税擔保人分別簽字蓋章,報主管國家税務機關審核同意後,方可作為納税擔保人。另外,納税擔保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繳納所擔保的税款的,由税務機關發出限期繳納税款通知書,責令繳納或者解繳税款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