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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政局

鎖定
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政局(以下簡稱州民政局),是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1] 
根據《中共雲南省委辦公廳、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的通知》(雲辦發〔2018〕46號)、《中共雲南省委辦公廳、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紅河州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雲廳字〔2019〕7號)精神,州民政局堅決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關於民政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1] 
中文名
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政局
外文名
Civil Affairs Bureau of Honghe Hani and Yi Autonomous Prefecture
性    質
政府工作部門
行政級別
正處級 [1] 
隸屬機構
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政局主要職責

(一)擬定全州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制定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監察的責任,指導和監督縣市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州級新登記成立無業務主管單位的社會組織和州級與行政機關脱鈎後的行業協會商會的黨建工作。
(三)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政策、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和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貫徹落實城鄉基層羣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貫徹落實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辦法,負責行政區劃設立、撤銷、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的遷移審核報批工作,組織、指導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有關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
(六)貫徹落實婚姻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婚俗改革。
(七)貫徹落實殯葬管理政策和服務規範,推進殯葬改革;負責經營性公墓的報批和管理。
(八)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定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貫徹落實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事業發展規劃。
(十)貫徹落實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一)貫徹落實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貫徹落實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完成州委、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政局職能轉變

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政局應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羣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羣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1] 

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政局職責分工

1、與州衞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
州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定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州衞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2、與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州民政局會同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編制公佈行政區劃信息的紅河州行政區劃圖
3、與州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州民政局負責重點醫療救助對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和特困供養人員的分類認定,定期將認定信息提供州醫療保障局,州醫療保障局及時組織開展醫療救助工作。 [1] 

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政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政務協調、安全保密、綜治穩定、消防、反恐、信訪、行政管理、後勤保障工作;組織重要文件、文稿起草;組織協調民政改革、發展重要問題調研;統籌協調機關信息化建設;承擔民政信息管理、信息公開、新聞宣傳及發佈等工作;指導基層民政工作;負責黨羣工作和紀律檢查工作;負責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承擔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承擔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協調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牽頭履行行政審批職能;統籌協調“放管服”工作。
(二)社會救助科。擬定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承辦中央、省、州財政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的分配和監管工作;承擔城鄉低保、城鄉臨時救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政策落實;參與擬定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辦法。
(三)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科。貫徹落實城鄉基層羣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的政策;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和基層羣眾自治組織建設工作;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負責村(居)民委員會幹部待遇有關工作;承辦符合政策的離職半脱產的原大隊幹部定期定量生活補助;承擔全州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具體工作。
(四)社會事務科。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擬定婚姻、殯葬、殘疾人權益保護、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政策;參與擬定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指導婚姻登記機關和殘疾人社會福利、殯葬服務、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相關工作;協調州、縣市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事務;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承擔康復器具行業管理工作。
(五)養老服務和兒童福利科。承擔老年人福利工作,擬定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養老服務機構、老年人福利機構、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縣市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
(六)區劃地名科。貫徹落實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辦法並監督執行;負責編制全州行政區域和地名工作總體規劃;負責鄉鎮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的遷移審核、報批工作;組織、指導全州鄉鎮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管理和聯檢工作;指導縣市轄區內縣鄉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擔協調處理毗鄰州市間的州際界線爭議,調處縣級邊界線爭議,向紅河州人民政府提出仲裁建議,對鄉級邊界線爭議行使裁決權;負責組織協調全州行政區域界線的測繪工作;承擔全州地名區劃信息系統管理工作;負責全州地名區劃資料信息收集、整理、存檔、保管和統計、驗收、上報工作;承辦州委、州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社會組織管理局(社會組織執法監督局、社會組織黨委辦公室)。擬定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辦法;負責權限內社會組織的成立、變更、註銷等有關工作及日常管理;負責慈善組織登記、認定和公開募捐資格許可;負責與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協調前置審查事項;指導縣市社會組織登記相關工作;負責州級直接登記成立無業務主管單位的社會組織和脱鈎後的行業協會商會的黨建工作;負責州級相關行業協會商會擬任負責人人選審核工作;擬定社會組織執法監督的地方規章及辦法;負責權限內登記的社會組織的年度檢查、分類評估和執法監督工作;受理有關投訴和舉報,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和取締非法組織;指導縣市社會組織執法監督工作;承擔社會組織黨委日常工作。
(八)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科。擬定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和慈善信託、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辦法;貫徹落實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監督管理福利彩票代銷行為;擬定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規劃、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九)規劃財務科。擬定全州民政事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執行;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民政事業經費、行政經費的預決算和基本建設經費的管理;檢查監督民政事業經費使用情況;負責機關國有資產管理,指導督促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民政統計工作。
(十)人事科。擬定全州民政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規劃;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評比表彰、隊伍建設、人事檔案管理、因公出國(境)管理等相關工作;貫徹落實離退休幹部、職工的相關政策,負責瞭解掌握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職工的基本情況,負責協調、幫助、解決離退休人員、職工政治、生活、就醫等待遇問題。 [1] 

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政局行政編制

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政局機關行政編制29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4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0名,副科級領導職數4名。公佈行政區劃信息的紅河州行政區劃圖由州民政局會同雲南省測繪局組織編制。
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政局在履行社會組織管理職責時,可使用州社會組織管理局的名義和印章。
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政局負責管理的州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州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中心、州低收入家庭認定指導中心)、州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州兒童福利院(州社會福利中心),其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1] 

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政局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紅河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具體解釋工作,其調整由中共紅河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中共紅河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6日起施行。 [1] 

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政局機構榮譽

2019年3月29日,獲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民政部頒佈的“全國民政系統先進集體”榮譽。 [2] 

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政局現任領導

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政局局長:趙力 [3-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