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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共同犯罪

鎖定
簡單共同犯罪是指共同正犯,即共同犯罪人共同直接地實施某一犯罪行為,是按共同犯罪行為的分工劃分的一種共同犯罪形式。根據共同犯罪人之間是否存在實行行為與非實行行為的分工,可以將共同犯罪劃分為簡單共同犯罪和複雜共同犯罪。簡單共同犯罪無正犯(即實行犯)、教唆犯幫助犯組織犯之分。如2人共同盜竊,共同銷贓,然後分贓。 [1] 
中文名
簡單共同犯罪
外文名
simple joint crime
類    型
刑法學術語
屬    性
共同犯罪形式的一種
特    點
共犯人都是實行犯,不存在組織犯幫助犯教唆犯
又    稱
簡單共犯,共同正犯,共同實行犯
對    稱
複雜共同犯罪複雜共犯
類    別
並進的共同實行犯和分擔的共同實行犯
簡單共同犯罪,簡稱簡單共犯、共同正犯,也可稱為共同實行犯,指各共同犯罪人都直接實行刑法分則規定的某一具體犯罪客觀方面行為的共同犯罪。需要指出的是,共同實行犯也並非根本不存在行為的分工,只有在並進的共同實行犯中共同犯罪人都完全實施了犯罪的實行行為,如甲和乙一同對丙實施暴力,進而一起將丙的財產劫走;在分擔的共同實行犯中,在實行行為內部還存在着分工,如搶劫罪的共同犯罪中,一部分人實施暴力手段,另一部分人實施取得財物的行為。
參考資料
  • 1.    郭翔.犯罪學辭典: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