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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雜共同犯罪

鎖定
複雜共同犯罪,是指共同犯罪人之間按照不同分工實施的共同犯罪,是按共同犯罪行為的分工劃分的一種共同犯罪形式。按照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將其劃分為正犯(即實行犯)、教唆犯幫助犯犯和組織犯四種。 [1] 
中文名
複雜共同犯罪
外文名
complicated joint crime
性    質
刑法學術語
含    義
各共同犯罪人在犯罪中有所分工
按分工劃分
正犯(即實行犯),教唆犯幫助犯組織犯
又    稱
複雜共犯
對    稱
簡單共同犯罪簡單共犯
複雜共同犯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有所分工,處於不同的地位。
複雜共同犯罪,簡稱複雜共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間存在着實行行為與非實行行為分工的共同犯罪。非實行行為具體包括教唆行為、組織行為和幫助行為。具體而言:實行行為是指刑法分則規定的具體犯罪構成要件客觀方面的行為;組織行為是對整個犯罪活動予以組織、策劃、指揮和領導的行為;教唆行為是指唆使他人產生犯罪意圖的行為;幫助行為是指對犯罪的實施、完成和保持犯罪後的不法狀態,提供物質和精神上的幫助的行為。具體可以表現為教唆行為和實行行為的分工、實行行為與幫助行為的分工、組織行為與實行行為的分工,也可以表現為教唆行為、實行行為、幫助行為的分工,還可以表現為教唆行為、組織行為、實行行為、幫助行為之間的分工,等等。
參考資料
  • 1.    郭翔.犯罪學辭典: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