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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緡和告緡

鎖定
算緡告緡漢武帝為加強中央集權而進行的經濟改革之一,元狩四年(前119年)開始實行算緡。算緡就是向工商業主徵收財產税,令商賈、手工業者、高利貸者向官府自報資產價值,每值2000錢則納税一算(120錢)。並鼓勵知情者檢舉揭發,規定凡揭發者,獎給所沒收財產之一半,叫做“告緡”。 [1] 
中文名
算緡和告緡
實施時間
119年
當時揭發者極多。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