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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婚

(全面性教育相關名詞)

鎖定
童婚(child marriage),婚俗之一,是一種違反基本人權的婚姻關係,指18歲以下的兒童與一名成年人或另一名兒童的正式婚姻或非正式結合 [1]  。童婚往往是根深蒂固的性別不平等的結果,女童尤其容易遭受這種習俗的影響。在全球範圍,男童的童婚率只有女童的五分之一,在婚姻關係中雙方權利懸殊,女性通常處於弱勢地位 [2]  。根據聯合國人口基金的報告,在全球範圍內,撒哈拉以南非洲的童婚率最高,該地區近4/10的年輕婦女在18歲之前結婚,其次是南亞,其中3/10的人在18歲之前結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0)規定,結婚年齡為男性22歲,女性20歲。因而童婚在我國屬於非法行為。
婚姻是全面性教育中的重要學習內容之一,學習者需要了解童婚的含義,認識到童婚的危害,並掌握在遭遇強迫婚姻、買賣婚姻時如何尋求幫助和支持的技能,能夠身體力行抵制身邊發生的童婚現象 [2]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2020修訂)規定,學校、幼兒園應當對未成年人開展適合其年齡的性教育 [3]  。教育部公佈的《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2021)指出,要有針對性地開展青春期教育、性教育,使學生了解生理健康知識,提高防範性侵害、性騷擾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4]  。《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年)》明確提及“性教育”,在“兒童與健康”部分提出“適齡兒童普遍接受性教育,兒童性健康服務可及性明顯提高”一條主要目標,並提出“將性教育納入基礎教育體系和質量監測體系,增強教育效果”的策略措施 [5] 
中文名
童婚
外文名
child marriage

目錄

  1. 1 定義
  2. 2 歷史沿革
  3. 3 現狀
  4. 國內現狀
  5. 國際現狀
  6. 4 成因
  7. 經濟考量
  8. 家族聯盟
  9. 控制女性
  10. 自主選擇
  11. 5 後果及危害
  12. 健康問題
  13. 剝奪受教育的權利
  14. 暴力
  15. 6 應對童婚的進展
  16. 7 相關研究
  17. 雲南邊境少數民族童婚成因
  1. 新冠疫情與童婚
  2. 認知能力與早婚早育
  3. 8 中國相關法律法規與政策文件
  4.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018修正)
  5.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0)
  6.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7.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
  8. 《婚姻登記工作規範》(2015修訂)
  9. 《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2021)
  10. 9 中國各部委相關教育類文件
  11. 《中小學法制教育指導綱要》(2007)
  12. 《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
  1. 《普通高中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
  2. 《中國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釋義》
  3. 《生命安全健康教育進中小學課程教材指南》
  4. 10 相關國際文件
  5. 《婚姻同意、結婚最低年齡及婚姻登記建議》
  6.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7. 《兒童權利公約》
  8. 《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行動綱領》
  9. 《消除暴力侵害婦女和女孩行為》
  10. 《性與生殖健康權的第22號一般性意見》
  11. 11 全面性教育中的相關教學內容
  1. 學習目標
  2. 全面性教育中如何進行婚姻相關教育
  3. 12 相關影視文學作品
  4. 《索妮塔》(Sonita)(2016)
  5. 《燦爛千陽》
  6. 13 相關干預機構
  7. 全國
  8. 北京
  9. 深圳
  10. 廣州
  11. 華中
  12. 華北、東北、西北
  13. 西南、華南
  14. 香港

童婚定義

童婚即兒童的婚姻,是配偶一方或雙方未滿18歲的婚姻。其定義實際上由“兒童”和“婚姻”兩個關鍵概念組成。國際公認的兒童定義由歷史上最普遍認可和最廣泛批准的條約之一《兒童權利公約》確立,即兒童的年齡範圍為18歲以下,這個年齡範圍同樣也是世界大部分地區使用的法律定義。有些國家規定的成年年齡在18歲之前,並允許未滿18歲的個體結婚。在另一些國家,法律允許個體結婚的年齡高於成年年齡,例如尼泊爾法律要求男女結婚時至少為20歲,中國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週歲,女不得早於20週歲 [6]  。婚姻的概念在不同文化背景中也有所不同,可能是正式的或非正式的,受民法、普通法或宗教法管轄,或者只是一種習慣做法。例如,在許多地區,婚姻可以在沒有合法登記的情況下被社區承認,只需舉行儀式即可。
童婚經常與早婚和強迫婚姻同時出現,三個概念存在一定關聯與相似之處。童婚與早婚的概念相近,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辦事處起草的《防止和消除童婚、早婚和強迫婚姻》(Preventing and eliminating child, early and forced marriage)指出,“童婚”通常與“早婚”互換使用,指雙方至少有一方為兒童(即18歲以下)的婚姻。除此以外,早婚也可以指配偶雙方均已達到18歲或以上,但其身心發展水平和個人生活經驗等因素使他們尚未準備好結婚的情況,比童婚的範圍更廣 [7]  。強迫婚姻是指婚姻中的一方或雙方被剝奪決定的自由而被強迫進入一段婚姻關係,也可以指配偶一方或雙方無法結束或離開婚姻的結合。該概念與年齡無關,但在大多數國家,兒童不被認為能夠給予法律同意,因此在法理上,童婚基本都被視為強迫婚姻。但現實中,也有很多兩個18歲以下的青少年自願結婚的例子 [1] 

童婚歷史沿革

中國歷史上人口平均壽命低,人口再生產具有急迫性,需要早婚早育才能保持一定的人口規模。為增殖人口、加強國力,許多統治者制定了鼓勵早婚早育的政策。《春秋外傳》中記載,越王勾踐規定,“凡男二十,女十七不婚者,有罪及父母”。《漢書·惠帝紀》記載,漢惠帝為增加户口税收入,發令“女子十五以上不嫁者,五算”。即十五歲以上還未出嫁的女子,在徵收人頭税時一律按照五倍計算。西晉武帝規定,“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長吏配之”。南北朝時期北齊後主的法令更為嚴厲,“女子二十以下十四以上未嫁悉集省,隱匿者家長處死”,以徵集婦女、處死家長相威脅,強迫女性早婚。自宋代至清代法定婚齡一般都是男16歲、女14歲,民國時期的《民法·親屬編》雖將法定婚齡提高到男18歲、女16歲,但由於早婚早育的思想已牢牢紮根於民眾之中,許多人的實際婚齡仍然低於法定婚齡 [8]  ,初婚年齡較早,男子一般在16~18歲,女子在14~16歲 [9] 
1949年後,為破除童婚陋俗,保護人民身心健康,控制生育,1950年頒佈的《婚姻法》將婚齡提高至男20歲、女18歲。1981年實施的《婚姻法》則將婚齡提高至男22歲、女20歲,這一年齡標準延續至今 [8]  。但在廣大的農村地區,童婚傳統和早婚早育的習俗仍未完全去除,仍有一些男女未達到法定婚齡,不進行婚姻登記,而按照習俗舉辦婚禮。

童婚現狀

童婚國內現狀

根據1990年、2000年和2015年三次跨度三十五年的中國人口普查數據,我國15~19歲年齡段的已婚率經歷了先下降後反彈的過程。其中,15~19歲已婚率在1990年到2000年經歷了大幅下降,從4.7%下降到1.2%;但2000年到2015年之間翻了一倍,從1.2%增長到2.4% [10] 
在童婚中,除雙方父母知情同意的情況,還有許多與兒童、婦女拐賣案件密切相關。在“北大法寶”司法案例庫中,通過案由檢索,截至2019年3月27日,涉及拐賣婦女、兒童罪和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的司法案例有1.5萬餘例,其中拐賣婦女、兒童罪1.4萬餘例,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900多例 [11] 

童婚國際現狀

世界政策中心(The World Policy Center)數據表明,在世界範圍內有88%的國家允許18歲以下的人結婚。世界各國法律、習慣法或宗教法規定的女性最低結婚年齡如下圖 [12] 
女性最低結婚年齡 女性最低結婚年齡 [12]
全世界每年有上百萬未滿18歲的女孩由家裏做主嫁作人婦。童婚在不同地區、不同宗教信仰和不同的社會階級都存在。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數據庫依據人口與健康調查(Demographic and Health Surveys,DHS)、多指標類集調查(Multiple Indicator Cluster Surveys,MICS)和其他國際調查在2014~2020年間的數據結果,統計了20~24歲個體在18歲以前結婚的比例。數據顯示,全球女性童婚率為19.40%,撒哈拉以南非洲童婚率較高,女性童婚率為34.00%,男性童婚率則為4.27%。女性童婚率最高的國家為尼日爾,為76.3% [13]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稱,全球“兒童新娘”中超過三分之一來自印度,半數以上來自南亞,大約有6000萬年輕女性在還未成年時就嫁人。印度、尼泊爾和巴基斯坦一些兒童10歲前已訂婚,甚至結婚 [1] 
比起女孩的童婚,男孩童婚的數據較少,發生概率也較低,但仍然存在。通過對2007~2017年各國全國代表性案例和關於男孩童婚普遍程度的國際可比數據進行分析,發現有82個國家有這樣的數據,佔全球男性人口的51%。在有數據的國家中,平均4.5%的20~24歲的年輕男子在18歲之前首次結婚,其數值範圍從低於1%到接近30%。來自各地區的數據表明,與25年前相比,童婚的現象已經變得不那麼普遍了 [14] 

童婚成因

貧窮、聯姻以獲得保護、家族榮譽、社會習俗、宗教條款、不合適的立法等都是使童婚現象存在的主要因素。其中,貧窮是最主要的因素 [15] 

童婚經濟考量

由於普遍存在的性別不平等,女兒經常被視為負擔或商品。貧窮的父母常常相信,婚姻會讓丈夫或其家人負責照顧女兒,從而保障女兒的未來。當父母面臨經濟困難或女孩因貧困或環境被迫輟學時,童婚就可能發生。貧困地區家庭往往孩子數量很多,父母希望可以通過童婚減少需要撫養的孩子數目 [16]  。家庭債務和海嘯以及乾旱等自然災害,也使得家庭為求生而把女孩賣作“新娘”。在新娘的家人向新郎的家人支付嫁妝的地方,年輕的新娘通常會要求較少的嫁妝,這會促使父母早早把女兒嫁出去。在新郎的家庭支付彩禮的地方,父母在困難的情況下可以將女兒嫁出去作為收入來源 [1] 

童婚家族聯盟

為了鞏固家族之間的戰略聯盟,有些孩子在出生前就已經訂婚。封建領主、城邦和王國之間在孩子成年甚至出生之前提前訂立婚姻,作為建立政治聯盟、貿易與和平的手段,在人類歷史上屢見不鮮。包辦的童婚是維護政治地位與家庭利益的重要手段 [17] 

童婚控制女性

年齡較大的女孩更有可能已經開始形成自主觀點,並質疑自己在社會秩序中的地位,而年輕的女孩更依賴成年人,缺乏對命運的反抗能力。
男性對於控制和壓抑女性的性慾具有強烈的熱情,究其根源是想要建立父權關係。只要女人可能會和不止一個男人性交,她的丈夫永遠也不會知道她的孩子究竟是否是他自己的。因此需要保持女孩的“純潔”和婚前的“處女”狀態。結婚後,也不能讓妻子獨自外出,以免她參與一些可能生下私生子的性接觸。未婚女孩面臨着被性侵害者攻擊的風險,這就增加了她為了自己而嫁出去而獲得“保護”的壓力,年齡越大的女性就越擔心自己是否會變成非處女 [18] 
在一些地方,婚外懷孕被認為是可恥的,少女懷孕會促使父母把女兒嫁出去。女孩甚至可能被迫與強姦犯結婚,以避免家人因未婚懷孕而蒙受恥辱 [1] 

童婚自主選擇

並不是所有的童婚都是父母或監護人決定的結果。一些青少年會自主決定與他們的伴侶結婚,其伴侶可能是同齡人,也可能是年長者。這些婚姻可能是行使獨立權、離家或逃避困境的一種方式,如極度貧困或家庭暴力,也可能是對父母權威的一種叛逆。在一些文化中,對婚外性行為的限制也促使一些青少年將婚姻視為性活動的唯一途徑 [1] 

童婚後果及危害

童婚健康問題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數據顯示,在全世界範圍內,每年約有7萬名15~19歲的女孩死於懷孕和分娩。聯合國人口基金認為,懷孕是該年齡組死亡的首要原因,而分娩併發症和不安全的流產則是首要因素。這類死亡大多數發生在發展中國家,產前和產後護理、剖腹產等技術的缺乏,使懷孕和分娩在這些國家比富裕國家更具風險。根據聯合國人口基金的統計,目前非洲60%的婦女和女孩是在缺少專業醫療條件的情況下生產的 [1] 
被迫童婚的女孩也是性傳播感染和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高危人羣,因為她們很難與丈夫協商安全的性行為。某些地區還把女童與家人和朋友隔離開來,並將她們排除在社區之外,對她們的身心健康造成嚴重影響。與未婚同齡人相比,她們的經濟和健康狀況更差,這些結果最終會傳給她們的孩子,並進一步影響一個國家提供優質健康和教育服務的能力,對發展和繁榮產生重大影響 [1] 

童婚剝奪受教育的權利

兒童結婚、懷孕和生育往往會導致女孩輟學,雖然某些國家與地區正在努力讓早育的兒童青少年在孩子出生後重返學校,但這些童婚的女孩還是很容易遭受欺凌,並很可能危及其未來的教育和就業機會 [19]  。調查顯示,19歲之前結婚的女性高中輟學的可能性增加50%,大學畢業的可能性降低四倍 [20]  。低教育水平還與眾多負面結果相關,包括較低的工資和較高的失業率 [21]  、較差的健康狀況 [22]  以及較高的犯罪率 [23]  。早婚的女性年長時生活貧困的可能性較正常結婚的女性更高 [24] 

童婚暴力

有時候,拒絕結婚的兒童會受到家庭的懲罰甚至被殺死 [25]  。而進入婚姻的兒童也容易受到各種形式的暴力。童婚可能意味着新娘和配偶之間有很大的年齡差距與權力差別,這使得女孩和年輕婦女的能動性和自主權減弱,她們經常面臨身體暴力、情感暴力和性暴力,並受到行動限制 [7]  。國際婦女研究中心在印度進行的一項研究發現,18歲之前結婚的女孩報告家庭暴力的可能性是其他女孩的兩倍。這些童養媳還表現出嚴重抑鬱的跡象 [26] 

童婚應對童婚的進展

童婚已經成為跨文化、跨國境,並且摻雜着宗教和道德倫理因素的全球性問題,解決童婚問題需要認識到使這種習俗得以存在的各種因素。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與聯合國人口基金在諸多人權問題上與很多利益攸關方(從基層社區組織到高層決策者)合作,有利於其找出和解決對生殖健康和性別平等構成挑戰的系統性因素。
聯合國人口基金與各國政府合作,倡導更強有力的法律、政策和執行機制,以結束童婚。聯合國人口基金還與年輕人合作,希望解決童婚的根源——持續的貧窮、性別不平等以及對青少年性行為的恐懼和禁忌。聯合國人口基金還支持已婚女孩,提供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服務以及應對基於性別的暴力的基本服務 [1] 
2016年,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與聯合國人口基金共同發起了廢除童婚聯合項目,號召人們對童婚説“不”,並呼籲全世界將結束童婚作為首要任務。該方案旨在增加女孩獲得教育和保健服務的機會,並教育父母和社區瞭解童婚的後果。它也有助於建立一個更好的法律和政策環境,並就如何處理童婚問題開展研究。全球方案通過媒體信息、社區對話和其他宣傳活動惠及了3000多萬人。在2016~2019年期間,約790萬名女孩通過全球方案獲益,收穫基本生活技能培訓和入學支持 [27] 
根據救助兒童會(Save the Children)的《2020年全球女童報告》,在過去的25年裏,全球已經阻止了大約7860萬樁童婚,平均每1分鐘就有6樁童婚被終止 [28] 
有研究者對已有的童婚干預方案評估監測研究進行歸納,發現干預項目持續的時間、強度和水平是干預措施獲得顯著成效的關鍵因素。讓家長和社區領導人蔘與設計針對青少年的項目也很重要。研究發現,增加女孩受教育的機會,提高教育質量,可以降低童婚率。成功的干預措施往往包括經濟因素,如現金轉移、減免費用、提供校服和學習材料等。但其他方法的效果(如改善學校課程、培訓教師、建造學校或改善設施)研究較少,而且幾乎沒有證據表明這些干預措施有良好效果。提高社會意識、政策倡導和社區動員等是非政府組織常用的方法,但這些方法特別需要更嚴格的干預措施設計、常規監測和研究 [29] 

童婚相關研究

童婚雲南邊境少數民族童婚成因

當下雲南邊境邊遠地區少數民族中童婚現象的發生既是傳統慣性的延續,也是這些地區應對現代化浪潮的衝擊時,將傳統婚姻的形式變動作為變通和融合的出口所致。在這些地區,其童婚現象的形成既存在普遍的經濟、勞動力等原因,也存在一定的文化與地域特殊性。
首先,傳統場域裏自成體系的生理發育階段劃分標準與生育文化使童婚成為地域內的共識。在雲南少數民族鄉土社會秩序的維護中,劃分出來的年齡集團和性別集團各有不同階段的稱謂,也各有需要承擔的社會責任。根據自成體系的老、中、青、幼的生理發育標準,各年齡階段的稱謂對應着社會行為的價值取向和評判標準,暗含着鄉土社會對一個人成長成熟不同階段的區分與識別,自然也成為包括“何為適婚年齡”的文化界定和暗中推動。
其次,越來越難“管理”的年輕人與越來越期望“提前變老”的成年人相互作用,促使社會支持因素長期存在。一方面,一些邊遠地區的少年會早早選擇輟學,甚至未能接受完九年義務教育。那些提前輟學的學生處於向社會人過渡的臨界狀態,社會和家庭沒有給這羣在閾限領域裏搖擺的人羣明確的責任或要求,精力旺盛的孩子們處於某種“失控”狀態,結婚就成為一種使孩子“收心”的手段。另一方面,在少數民族地區,按習俗,老人可以免除農業生產勞動中的重體力勞動,還可獲得族羣內部的一些“老人紅利”。而在傣族地區,按傣族傳統習慣,子女已婚生育後,“升級”的父母就正式宣告進入老年階段。顯然子女越早結婚就越有利於父母提前享受“提前變老”的紅利 [30] 

童婚新冠疫情與童婚

新冠疫情在全球的流行極大加劇了童婚的驅動因素——如性別不平等、貧困和缺乏教育機會。在新冠疫情的背景下,一些家庭面臨巨大的經濟壓力,會促使這些家庭考慮童婚以減輕經濟負擔。同時,疫情導致了大面積的學校停課,這也推動了童婚的發生。由於學校停課,致力於阻止家庭進行童婚的政府或非政府組織很難接觸到童婚風險高的弱勢羣體,這可能會促使許多家庭重新考慮通過婚姻而非教育獲得暫時的收益。學校停課也會給許多家庭帶來額外的經濟負擔,在一些貧困地區,學校會為家庭困難的學生提供經濟支持或食品服務,學校的食物甚至成為一些兒童唯一的食物來源。婚姻被再次視為解決這些經濟負擔的方法 [31] 

童婚認知能力與早婚早育

美國阿拉巴馬大學國際研究中心副主任、兼職教授達林·希勒(Darlene L. Shearer)等人在美國進行了一項研究,探究人的認知能力與早婚早育現象之間的聯繫。研究發現,貧窮和認知能力低下都會增加早育的幾率,認知能力較低的年輕女性過早開始性活動和早孕的風險較高。平均而言,與晚育女性相比,早育女性預計會少上兩年學。推遲初次性交的時間、接受過性教育課程、具有相對較高的教育期望的女性早育的幾率較低,而認知能力低的女性在20歲前生兩胎的幾率是認知能力高的女性的近三倍 [32] 

童婚中國相關法律法規與政策文件

童婚嚴重侵犯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人身自由、財產權等。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018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0)從公民基本權利的角度進行規定,《婚姻登記工作規範》(2015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2018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2020修訂)分別對登記婚姻的要求以及婦女兒童權益的角度進行規定。這些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保障公民在面對童婚時能夠合法捍衞自己的權益。

童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018修正)

第三條
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第五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
第四十九條
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 [33] 

童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0)

第一千零四十一條
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6] 

童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十七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九)允許、迫使未成年人結婚或者為未成年人訂立婚約。
第四十條
學校、幼兒園應當建立預防性侵害、性騷擾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對性侵害、性騷擾未成年人等違法犯罪行為,學校、幼兒園不得隱瞞,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並配合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學校、幼兒園應當對未成年人開展適合其年齡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範性侵害、性騷擾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對遭受性侵害、性騷擾的未成年人,學校、幼兒園應當及時採取相關的保護措施 [3] 

童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

第二條
禁止歧視、虐待、遺棄、殘害婦女。
第三十三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婦女未婚、結婚、離婚、喪偶等為由,侵害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各項權益。因結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與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平等的權益。
第三十七條
婦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剝奪或者限制婦女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婦女的身體。
第三十九條
禁止拐賣、綁架婦女;禁止收買被拐賣、綁架的婦女;禁止阻礙解救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各級人民政府和公安、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衞生等部門按照其職責及時採取措施解救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做好善後工作,婦女聯合會協助和配合做好有關工作。任何人不得歧視被拐賣、綁架的婦女。
第四十六條
禁止對婦女實施家庭暴力。國家採取措施,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門以及城鄉基層羣眾性自治組織、社會團體,應當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為受害婦女提供救助 [34] 

童婚《婚姻登記工作規範》(2015修訂)

第二十八條
受理結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三)當事人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週歲;
(四)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五)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六)雙方自願結婚;
第四十六條
受脅迫結婚的婚姻當事人,可以向原辦理該結婚登記的機關請求撤銷婚姻。
第七十三條
婚姻登記員違反規定辦理婚姻登記,給當事人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由婚姻登記機關承擔對當事人的賠償責任,並對承辦人員進行追償 [35] 

童婚《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2021)

第四十二條
學校要樹立以生命關懷為核心的教育理念,利用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環境保護教育、健康教育、禁毒和預防艾滋病教育等專題教育,引導學生熱愛生命、尊重生命;要有針對性地開展青春期教育、性教育,使學生了解生理健康知識,提高防範性侵害、性騷擾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4] 

童婚中國各部委相關教育類文件

童婚嚴重侵害未成年人權益。有關婚姻的教育,相關教育文件往往會從法制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等角度進行呈現。我國各部委發佈的相關教育類文件中,《中小學法制教育指導綱要》(2007)從未成年人權益角度強調了法制教育的必要性,《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2007)、《普通高中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2017)從社會適應與人格培養等角度進行了教育規定。《中國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釋義》(2018)還強調了接受與參與全面性教育的重要意義。認識婚姻形式、堅持婚姻自由是全面性教育的重要內容。

童婚《中小學法制教育指導綱要》(2007)

小學生
  • 瞭解社會生活中有規則,法律是社會生活中人人都要遵守的具有強制性的規則。法律規定人們在日常生活和各種特定條件下能夠做什麼、必須做什麼或禁止做什麼。
  • 初步瞭解法律的作用,體會法律代表公平正義,維護秩序,保障自由,保護人身、財產等權力不受侵犯。
  • 瞭解自己依法享有的權利,任何人的權利不可隨意剝奪和侵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初步瞭解未成年人權利的基本內容,瞭解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的內容,知道生命健康權、人身自由權、姓名權、受監護權、休息權、隱私權、財產權、繼承權、受教育權等基本權利應當受到保護,增強權利意識。
  • 掌握初步的自我保護方法,知道權利受到侵犯時如何尋求法律保護,瞭解尋求法律保護的渠道 [36] 
初中學生
  • 進一步學習憲法的基本知識,增強憲法意識。
  • 知道法治精神體現了社會公平、正義的要求,反映了人與人之間的平等關係。
  • 懂得未成年人權益應當受到國家保護,知道未成年人保護法關於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司法保護的主要內容,掌握自我保護和維權的方法,學會採用訴訟或者非訴訟方式維護合法權益 [36] 
普通高中學生
  • 知道法律是國家意志的體現,瞭解法律具有維護社會秩序、實現社會公正、規範法律主體行為、調整利益關係的功能,促進個人、社會、環境的協調發展。
  • 理解公民權利和義務的關係,瞭解公民權利的主要內容,懂得公民在享有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相應的法定義務,樹立正確的權利觀和義務觀 [36] 

童婚《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

小學4~6年級
模塊六:預防和應對影響學生安全的其他事件
  • 形成在遇到危及自身安全時及時向教師、家長、警察求助的意識 [37] 
高中年級
模塊五:預防和應對影響學生安全的其他事件
  • 樹立正確的安全道德觀念,在關注自身安全的同時,去關注他人的安全,並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 [37] 

童婚《普通高中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

水平五
培養積極的自我價值感
  • 在不斷進步的過程中培養自尊和自信 [38] 
具有預防心理障礙和保持性心理健康的能力
  • 瞭解性成熟的心理特徵。
  • 認識自己的性心理變化。
  • 增強性問題上的守法觀念 [38] 

童婚《中國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釋義》

掌握正確的生殖與性健康知識,避免過早發生性行為,預防艾滋病等性傳播疾病
  • 接受和參與全面性教育,可提升青少年對性與生殖健康的認知水平,提升保護自身、尊重他人身心健康的責任意識 [39] 

童婚《生命安全健康教育進中小學課程教材指南》

高中階段
生長髮育與青春期保健
  • 深入理解健康生命的意義和價值,理解生長速度的變化規律,認同體態以健康自然為美;
  • 理解性、愛情和婚姻的關係,瞭解婚姻和生育相關知識及法律法規,能夠有效預防和應對性騷擾與性侵害 [40] 
心理健康
  • 瞭解社交與心理健康的關係,提高健康的異性交往能力 [40] 

童婚相關國際文件

一些國際文件也從兒童、婦女權利保護的角度對童婚這一話題進行了闡述。聯合國發佈的《關於婚姻的同意、結婚最低年齡及婚姻登記的公約》(Conventions on Consent to Marriage, Minimum Age for Marriage and Registration of Marriage)(1962)強調各國應設立最低結婚年齡。《兒童權利公約》(Child Right Convention)(1989)反對買賣兒童、兒童賣淫和兒童色情製品問題,維護兒童權益。《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The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1979)、《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行動綱領》(Programme of Action for The Fourth World Conference on Women)(1995)、《消除和防止一切形式的暴力侵害婦女和女孩行為》(Elimination and Prevention of All Forms of Violence against Women and Girls)(2013)等文件主要從人權保護角度強調禁止童婚的重要性。《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理事會:關於性與生殖健康權的第22號一般性意見》(Committee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 General Comment No. 22 on the Right to Sexual and Reproductive Health)(2016)則從生殖健康權利角度闡述了為青少年提供避孕措施的重要性,從而減少童婚與早育現象的發生。具體內容如下:

童婚《婚姻同意、結婚最低年齡及婚姻登記建議》

重申所有國家,包括負有或承擔非自治領土及託管領土未臻獨立前管理責任之國家,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以期廢止此類風俗、古法及習慣,尤應確保選擇配偶之完全自由,徹底廢除童婚,及少女未屆青春期年齡所訂之婚約,必要時制定適當法則並設登錄一切婚姻事項之民事或其他登記冊。
原則二
會員國應採取立法行動,明定結婚之最低年齡,無論如何不得少於十五歲;凡未滿此年齡者不得依法結婚,但如有重大理由,為顧全男女雙方之利益而經主管當局特許免除年齡限制者,不在此限 [41] 

童婚《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第十六條
2.童年訂婚和童婚應不具法律效力,並應採取一切必要行動,包括制訂法律,規定結婚最低年齡,並規定婚姻必須向正式登記機構登記 [42] 

童婚《兒童權利公約》

第三十四條
締約國承擔保護兒童免遭一切形式的色情剝削和性侵犯之害,為此目的,締約國尤應採取一切適當的國家,雙邊和多邊措施,以防止:
(A)引誘或強迫兒童從事任何非法的性生活;
(B)利用兒童賣淫或從事其他非法的性行為;
(C)利用兒童進行淫穢表演和充當淫穢題材。
第三十六條
締約國應保護兒童免遭有損兒童福利的任行方面的一切其他形式的剝削之害 [43] 

童婚《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行動綱領》

第七十一條
由於傳統觀念、早婚、懷孕、教材方面的不足、性別偏見、性騷擾和缺乏足夠的和方便利用的辦學設施,在許多地區,女孩在接受教育方面仍然受到歧視。女孩年齡很小就承擔繁重的家務勞動。人們指望女孩和青年婦女既從事學業,又承擔家務責任,結果往往學習成績不佳,過早退學。這對於婦女生活的所有方面都帶來持久的後果。
第九十四條
男女均有權獲知並能實際獲取他們所選定的安全、有效、負擔得起和可接受的計劃生育方法,以及他們所選定的、不違反法律的調節生育率方法,有權獲得適當的保健服務,使婦女能夠安全地懷孕和生育,向夫婦提供生育健康嬰兒的最佳機會 [44] 

童婚《消除暴力侵害婦女和女孩行為》

第三十四條 委員會敦促各國政府在所有各級酌情與聯合國系統相關實體、國際和區域組織一道,在各自的任務範圍內,並銘記國家優先事項,邀請國家人權機構(如果有的話)、民間社會,包括非政府組織、私營部門、僱主組織、工會、媒體和其他相關行為者酌情采取下列行動:
B. 消除結構性潛在根源和風險因素,以防止暴力侵害婦女和女孩的行為
(qq)審查、頒佈和嚴格執行關於最低法定承諾年齡及最低結婚年齡的法律和條例,在必要的情況下提高最低結婚年齡,並動員全社會支持這些法律的執行,以便消除童婚、早婚和強迫婚姻的做法 [45] 

童婚《性與生殖健康權的第22號一般性意見》

實踐中實現婦女權利和社會性別平等,需要廢除或改革在性與生殖健康領域的歧視性法律、政策和做法,也需要消除所有妨礙婦女獲得全面的性與生殖健康服務、物資、教育和信息的障礙。為了降低產婦發病率和死亡率,需要在包括農村和偏遠地區的所有地區提供緊急產科護理和熟練的助產護理,並預防不安全人工流產。預防非意願懷孕和不安全人工流產,要求國家正式通過法律和政策措施,以保障包括青少年在內的所有人能獲得負擔得起的、安全的、有效的避孕藥具和全面性教育;放寬限制人工流產的法律,通過培訓衞生保健提供者,保障婦女和女童能夠獲得安全的人工流產服務和優質的人工流產後護理,以及尊重婦女對於自己的性與生殖健康做出自主決策的權利 [46] 

童婚全面性教育中的相關教學內容

童婚學習目標

童婚是一個在世界各地普遍存在的現象,保護兒童不受不法婚姻關係的侵害是社會的義務。杜絕童婚,保障兒童青少年健康成長,是全面性教育中的重要內容之一。在聯合國《國際性教育技術指導綱要》(修訂版)中,與“童婚”相關的學習目標主要出現在核心概念1“關係”下的第4個主題“長期承諾及子女養育”和核心概念2“價值觀、權利、文化與性”下的第2個主題“人權與性”,內容貫穿5~8歲、9~12歲、12~15歲、15~18歲以上四個年齡段,具體學習目標如下 [2] 
核心概念1:關係
主題4:長期承諾與子女養育
學習目標(5~8歲)
要點:家庭結構和婚姻概念有許多種類
學習者將能夠:
► 描述“家庭”和“婚姻”的概念(知識);
► 列舉不同的婚姻方式(例如,自由婚姻或包辦婚姻)(知識);
► 回憶一些婚姻關係會因分居、離婚或者死亡而結束(知識);
► 認同儘管人們在家庭結構和婚姻方式上可能存在差異,但這些都是有價值的(態度) [2] 
學習目標(9~12歲)
要點:童婚、早婚和強迫婚姻是有害的,並且在大多數國家是違法的
學習者將能夠:
► 定義童婚、早婚和強迫婚姻(知識);
► 列舉童婚、早婚和強迫婚姻對兒童、家庭和社會的消極影響(知識);
► 認同童婚、早婚和強迫婚姻是有害的這一觀點(態度);
► 在面臨童婚、早婚和強迫婚姻的風險時,找出可以為自己提供幫助的父母 /監護人或其他可信賴的成年人(技能)。
要點:長期承諾、婚姻及養育子女的方式存在差異,且受到社會、宗教、文化和法律的影響
學習者將能夠:
► 列舉長期承諾、婚姻及養育子女的關鍵特徵(知識);
► 描述文化、宗教、社會和法律如何影響長期承諾、婚姻及對子女的養育(知識);
► 認同每個人都有權利選擇是否、何時以及與誰結婚(態度);
► 表達自己對長期承諾、婚姻及子女養育的看法(技能)。
要點:文化和社會性別角色影響子女養育
學習者將能夠:
► 討論文化和社會性別角色如何影響子女養育(知識);
► 反思自己對於什麼是稱職的父母所持有的價值觀和信念(技能) [2] 
學習目標(12~15歲)
要點:童婚、早婚和強迫婚姻以及因非意願懷孕而成為父母會帶來負面的社會和健康後果
學習者將能夠:
► 描述童婚、早婚和強迫結婚以及因非意願懷孕而成為父母所帶來的社會和健康層面的後果(知識);
► 認識到童婚、早婚和強迫結婚以及因非意願懷孕而成為父母是有害的(態度);
► 尋求幫助和支持,以解決由童婚、早婚和強迫結婚以及因非意願懷孕而成為父母等情況所帶來的擔憂(技能) [2] 
核心概念2:價值觀、權利、文化與性
主題2:人權與性
學習目標(15~18歲以上)
要點:有很多地方或國家法律以及國際協議中提及了影響性與生殖健康的人權
學習者將能夠:
► 分析有關童婚、早婚和強迫婚姻、女性生殖器損毀切割、間接性兒童的非自願手術、強制絕育、性同意年齡、社會性別平等、性傾向、社會性別身份、人工流產、強姦、性虐待、性販賣的地方或國家法律和政策;以及人們獲取性與生殖健康服務和捍衞生殖權利的途徑(知識) [2] 

童婚全面性教育中如何進行婚姻相關教育

幼兒園性教育中的相關教學內容
根據聯合國《國際性教育技術指導綱要》(修訂版)給出的學習目標,幼兒階段關於婚姻的性教育主要集中在認識不同的家庭結構上。北京師範大學劉文利教授主編的《珍愛生命——幼兒性健康教育繪本》(全9冊)中,《我愛我家》一冊主要涉及相關的教育內容 [47] 
《珍愛生命——幼兒性健康教育繪本》插圖 《珍愛生命——幼兒性健康教育繪本》插圖
《我愛我家》一冊主要幫助幼兒瞭解家庭有不同的類型,理解不同的家庭類型都可以很快樂,尊重不同家庭類型的家庭成員。同時幼兒也將能夠理解家庭成員關係,説出家庭地址、家庭成員的聯繫方式,並與家人相互關心、共同協作 [48] 
小學性教育中的相關教學內容
小學的性教育不單純侷限於家庭類型和家庭成員的關係,而是逐漸開始理解長期承諾、婚姻和養育子女的意義與責任,同時理解自己在家庭中作為孩子的權利。在“家庭與朋友”單元中,“長期承諾、婚姻和養育子女”這一主題下包含“能夠解釋家庭和婚姻的概念”和“能夠解釋長期承諾、婚姻和養育子女的主要特徵”兩個學習目標,細化之後的要點包括:“自由選擇結婚對象”“分居或離婚會對所有家庭成員產生影響”“強迫婚姻和童婚是有害的,通常也是違法的”“每個人都有權決定自己是否要為人父母,包括殘疾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養育子女意味着要承擔責任”“成年人可以通過幾種方式成為父母”等。
初中性教育中的相關教學內容
初中階段的性教育會結合兒童的身心發展特點,一方面進一步深入講解“婚姻”這一話題,着重在“結婚與離婚”“認識婚姻”與“養育子女”這三個話題中進行探討。另一方面,初中生應該瞭解童婚、強迫婚姻、買賣婚姻以及因非意願妊娠而成為父母帶來的負面社會影響和健康危害。在此基礎上,初中生會對家庭成員的協作、社會性別平等、基於差異的污名和歧視、婚姻和長期承諾等有更加深刻的理解和思考,並且掌握更多、關心與尊重的能力 [49] 

童婚相關影視文學作品

童婚《索妮塔》(Sonita)(2016)

類型:紀錄片
製片國家:德國/瑞士
簡介:阿富汗女孩索妮塔·阿里扎德(Sonita Alizadeh)曾是一個價值9000美元的童婚新娘。8歲時,索妮塔跟隨家人逃亡到伊朗,沒有任何身份證明的她,根本沒有資格上學。她在日記本里幻想着她的父母是邁克爾·傑克遜和蕾哈娜,她自己有朝一日也會成為一名説唱歌手。但現實是殘酷的,在伊朗,女歌手不能自由工作,需要很複雜的政府許可和官方記錄,甚至不能開一場音樂會,説唱更是如此。
《索妮塔》電影海報 《索妮塔》電影海報
一部歷時3年在伊朗拍攝的紀錄片徹底改變了她的生活。紀錄片以她為主角,講述阿富汗童婚傳統。紀錄片導演洛克賽·葛海姆·馬伽米(Rokhsareh Ghaem Maghami)原本只是打算跟拍,最後不得已參與到了故事中來。索妮塔的媽媽要求她嫁給陌生人以換取哥哥的“媳婦本”,索妮塔只能懇求導演“買下她”。最終,導演馬伽米付給了索妮塔的媽媽2000美元,換得索妮塔6個月的自由。索妮塔把自己和朋友的經歷寫成了一首歌,在導演的幫助下,拍成了MV《待售新娘》,她用MV中頭戴婚紗、額頭繪着條形碼、臉上佈滿傷痕的裝扮,反抗阿富汗童婚和買賣婚姻的傳統 [50] 

童婚《燦爛千陽》

作者:【美】卡勒德·胡賽尼
出版年:2007
譯者:李繼宏
內容簡介:私生女瑪麗雅姆在父親的宅院門口苦苦守候,回到家卻看到因絕望而上吊自殺的母親。那天是她十五歲的生日,而童年嘎然而止。瑪麗雅姆隨後由父親安排遠嫁喀布爾四十多歲的鞋匠拉希德,幾經流產,終因無法生子而長期生活在家暴陰影之下。
十八年後,少女萊拉的父母死於戰火,青梅竹馬的戀人也在戰亂中失蹤,舉目無親的萊拉別無選擇,被迫嫁給拉希德。兩名阿富汗女性各自帶着屬於不同時代的悲慘回憶,共同經受着戰亂、貧困與家庭暴力的重壓,心底潛藏着的悲苦與忍耐相互交織,讓她們曾經水火不容,又讓她們締結情誼,如母女般相濡以沫。
《燦爛千陽》以阿富汗戰亂為背景,時空跨越三十年,用細膩感人的筆觸描繪了阿富汗舊家族制度下苦苦掙扎的婦女,她們所懷抱的希望、愛情 [51] 

童婚相關干預機構

童婚全國

全國婦聯
為婦女兒童提供包括法律、婚姻、家庭、心理、教育等諮詢、各級婦聯協助提供庇護服務。
服務類型:維權、心理諮詢、教育、庇護
服務地域:全國
服務時間段:全天
家暴危機干預中心
服務類型:家暴知識干預和諮詢,開展家暴案案件干預服務
服務地域:全國
服務時間段:每天8:00~11:30,13:30~16:00

童婚北京

千千律師事務所
主要受理對女性的性別歧視(包括但不限於家庭暴力,性騷擾和性侵害),對弱勢羣體的權益保護以及當事人家境貧窮的案件。
服務範圍
服務類型:法律諮詢與法律援助
服務地域:全國
服務時間段:週一至週五9:00~17:00
聯繫方式
所在位置:北京市朝陽區北四環東路108號千鶴家園3號樓1304室
郵箱:ngo@woman-legalaid.org.cn
為平
主要受理對女性的性別歧視(包括但不限於家庭暴力,性騷擾和性侵害),對弱勢羣體的權益保護以及當事人家境貧窮的案件。
服務範圍
服務類型:信息諮詢、資源轉介、心理諮詢、社工服務
所在位置:北京
服務地域:全國
服務時間段:全年無休
北京市東城區源眾家庭與社區發展服務中心
專注於就業中的性別歧視,保護女性,兒童,老年以及殘障人士的權益。
服務類型:心理諮詢、社工服務、法律援助
所在位置:北京東城
服務地域:全國
服務時間段:全天

童婚深圳

深圳市委的法律服務中心
服務類型:家暴個按慣例、施暴者輔導、目睹兒童輔導、心理輔導、法律諮詢、經濟救濟、反家暴培訓、社區宣傳
所在位置: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景田路72號附近
服務地域:深圳
服務時間段:週一到週五上午9:00~17:30

童婚廣州

廣州市婦聯婦女兒童維權熱線
服務類型:社工個案輔導、律師法律諮詢、心理諮詢服務
所在位置:廣州市越秀區德政中路龍虎牆61號二樓
服務地域:廣州
服務時間段:週一到週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童婚華中

長沙市同心婚姻家庭公益服務中心(湖南)
維護婦女和兒童的權益,提供心理疏導家庭關係調適等服務
服務類型:諮詢服務、處理婚姻家庭矛盾
所在位置:長沙
服務地域:全國
服務時間段:工作日9:00~17:00
湖北省監利縣藍天下婦女兒童維權協會
於2014年成立,社會工作師6人,心理諮詢師30人,法律執業者15人
服務類型:信息諮詢;心理以及法律諮詢;緊急庇護;法律援助;免費鑑定傷情
所在位置:湖北
服務地域:湖北
服務時間段:工作日9:00~20:00

童婚華北、東北、西北

陝西家源匯社會工作服務中心
助有所長,促進婚姻家庭關係、人與社會的和諧發展。
服務類型:信息諮詢、資源轉介、心理諮詢、社工服務、法律援助
所在位置:西安市和平路93號桃園公寓502室
服務地域:西安
服務時間段: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5:30

童婚西南、華南

昆明明心社會工作服務中心(雲南)
致力於防治和消除家庭暴力。
服務類型:信息諮詢、資源轉介、心理諮詢、社工服務、團體小組、法律援助、友善空間庇護
所在位置:雲南
服務地域:全國
服務時間段/工作日9:00~22:00
昆明市西山區同話舍社會服務中心(雲南)
運用社會工作的專業技能知識來建立社會資源平台來幫助弱勢女性和社區的和諧發展以及提高女性生活質量。
服務類型:信息諮詢、資源轉介、心理諮詢、社工服務、團體小組、法律援助、友善空間庇護
所在位置:昆明
服務地域:全國
服務時間段:工作日9:00~22:00
西雙版納州婦女兒童心理法律諮詢服務中心
運用社會工作的專業技能知識來建立社會資源平台來幫助弱勢女性和社區的和諧發展以及提高女性生活質量。
服務類型:心理,法律,健康個案援助以及熱線諮詢服務
所在位置:昆明
服務地域:全國
服務時間段:工作日8:00~11:30,15:00~17:30

童婚香港

國際培幼會
香港國際培幼會的工作內容涵蓋以下重要舉措,幫助女孩遠離童婚:讓女孩留校接受高質量的教育;在社區宣傳反對童婚的信息;幫助解決收入不穩定和貧困根源問題;鼓勵政府制定相關法律政策和保護系統;幫助女孩獲得醫療衞生服務和避孕知識。
所在位置:香港
官方網站地址:https://www.plan.org.hk/zh/%E3%80%8C%E6%84%9B%C2%B7%E5%A5%B3%E5%AD%A9%E3%80%8D%E8%A1%8C%E5%8B%95/%E7%AB%A5%E5%A9%9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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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8.    劉文利主編. 珍愛生命——幼兒性健康教育繪本之歡樂的六一[M]. 北京: 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 2018.
  • 49.    劉文利主編. 珍愛生命——初中生性健康教育讀本(全6冊)[M]. 未出版.
  • 50.    索妮塔  .豆瓣電影[引用日期2022-03-15]
  • 51.    燦爛千陽  .豆瓣讀書[引用日期202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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