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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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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自由:美國憲法的民主解釋論》是2011年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針對當代美國憲法諸領域內的若干典型案例進行了精彩論述,極大地促進了當下有關美國法院之角色和權力的辯論。
中文名
積極自由
作    者
斯蒂芬 佈雷耶
譯    者
田雷譯
出版社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11年8月1日
頁    數
137 頁
開    本
32 開
裝    幀
平裝
ISBN
9787562039464

積極自由內容簡介

在斯蒂芬-佈雷耶看來,美國憲法的主要功能在於保護並且激勵他所説的“積極自由”:在政府以及法律形成中的公民參與。《積極自由:美國憲法的民主解釋論》指出,積極自由要求法院的節制以及司法對國會的尊重;它還意味着要承認人民大眾變革的需求和要求。事實上,美國憲法最持久的光芒即在於它的原則可以被調適,從而應對未曾預見的情形,佈雷耶反對將憲法視為一個關於已經逝去的世界的靜態指引。

積極自由作者簡介

斯蒂芬·佈雷耶,自1994年起,任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在此之前,他曾任教於哈佛大學法學院,出版有《打破惡性循環:政府如何有效規制風險》、《規制及其改革》等行政法領域內的經典著作;自1980年至1994.年,佈雷耶為聯邦第一巡迴區上訴法院法官,並在1990年至1994年擔任該院首席法官。在任職最高法院後,佈雷耶成為自由派憲法解釋理論的代言者,並在2005年出版《積極自由:美國憲法的民主解釋論》一書。
田雷,山東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香港中文大學政治學博士,耶魯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近期出版譯著有《事故共和國:殘疾的工人、貧窮的寡婦與美國法的重構》(上海三聯書店2008年版)、《人民自己:人民憲政主義與司法審查》(譯林出版社2010年版)、《看不見的憲法》(法律出版社即出)。

積極自由章節目錄

致謝
導言
第一部分 主旨:積極自由
第一章 主旨之考察
第二章 一種解釋傳統
第三章 憲法簡史
第二部分 應用
第四章 言論
第五章 聯邦制
第六章 私隱
第七章 糾偏行為
第八章 制定法解釋
第九章 行政法
第十章 小結
第三部分 迴應原旨主義的反對
後記
譯後記
索引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