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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特別措施

鎖定
税收特別措施,包括税收優惠措施和税收重課措施兩種情形。收優惠措施以減輕納税人的税收負擔為主要內容,乃是一種誘導經濟、產業發展的宏觀調控措施,可充分發揮税收的政策性與靈活性的功能,也稱為税收誘因措施;税收重課措施是以加重税負為內容的税收特別措施,如税款的加倍徵收、加成徵收等。
中文名
税收特別措施
別    名
税收誘因措施
情    形
税收優惠措施和税收重課措施
性    質
誘導經濟、產業發展宏觀調控措施

税收特別措施簡介

税收特別措施包括兩類,即税收優惠措施和税收重課措施。前者以減輕納税人的税負為主要內容,並往往與一定的經濟政策的引導有關,因而也稱税收誘因措施;後者是以加重税負為內容的税收特別措施,如税款的加成、加倍徵收等。税收特別措施在各類税法中規定得較為普遍。由於該類措施是在一般徵税措施之外採取的特別措施,且直接關係到具體納税人的税負的橫向比較,因而歷來很受關注,其中的税收優惠措施更是如此。
税收優惠在廣義上包羅甚廣,諸如優惠税率等亦可算作其中,這與税法的宏觀調控職能是密切相關的。而狹義上的税收優惠措施則主要是指税收減免、税收抵免、虧損結轉、出口退税等。這些税收優惠措施的實行會直接影響到計税基數,從而會直接影響到納税人的具體納税義務,因而對徵納主體的利益和相關的經濟和社會政策目標的實現,均會產生直接影響。在上述各類税收優惠措施中,税收減免在税法中規定得最為普遍。但無論是減輕納税人的税負抑或免除其税負,在税法規定上都應慎重。從公平税負的角度來説,應防止不適當擴大減免税規模的情況。此外,税收減免以外的其它幾種措施都屬於税法構成的特別要素。其中,税收抵免、虧損結轉主要適用於所得税領域;而出口退税則主要適用於商品税領域。另外,同税收優惠措施相比,税收重課措施的規定是較少的。至於各類税收特別措施的具體規定,將在相關的具體税收法律制度中予以介紹。

税收特別措施措施意義

規定税收特別措施調整的意義。新企業所得税法及其實施條例專門規定了特別納税調整條款,確立了中國企業所得税的反避税制度。這是在總結完善原來轉讓定價税制和調查實踐基礎上,借鑑國際反避税立法經驗,結合中國税收徵管實踐基礎上作出的具體規定,目的是制約和打擊各種避税行為。這是中國首次較為全面的反避税立法。主要考慮:
一是税收法律體系建設的需要。中國2001年修訂的《税收徵收管理法》對關聯交易的處理做出原則性規定,這些原則性規定遠遠不能滿足企業所得税實體税法的要求,還需要從實體法的角度,對關聯交易的税收處理以及其他反避税措施做出規定。新企業所得税法豐富和擴展了徵管法的反避税規定,增加了成本分攤協議、提供資料義務、受控外國企業、資本弱化、一般反避税條款以及加收利息等規定,是對反避税的全面規範。
二是參照國際通行做法、維護中國税收權益的需要。隨着中國對外經濟開放度的不斷提高,跨國經濟往來愈加頻繁,如果不加強對反避税的立法和管理,國家税收權益將會受到損害。近年來,各國都非常關注跨國公司避税問題,從完善反避税立法和加強管理兩方面採取措施,防止本國税收轉移到國外,維護本國税收權益。

税收特別措施主要內容

税收特別措施對納税調整的主要內容,新企業所得税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特別納税調整的主要內容,一是明確提出了轉讓定價的核心原則-“獨立交易原則”,增列了成本分攤協議條款,強化了納税人、關聯方和可比企業對轉讓定價調查的協助義務。這些規定有利於防止跨國集團利用轉讓定價向國外轉移利潤,侵蝕中國税基。二是規定了受控外國企業、資本弱化、一般反避税等相關條款,對反避税制度作了進一步規範。三是賦予了税務機關必要的反避税處置權,規定了加收利息條款。新企業所得税法通過上述反避税措施的安排,建立了比較全面、規範、與國際慣例接軌的企業所得税反避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