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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土協定
鎖定
秦土協定簡介
1935年6月5日,有未帶護照的日本特務機關部屬員四名到張北旅行,當地檢查後因無護照,扣留查詢後,經宋哲元批准放行。為此,駐張家口日本領事橋本正康和特務機關長松井源之助藉口日本軍官被恐嚇,向中方提出多次交涉,最後於1935年6月27日舉行正式談判。日方代表為土肥原賢二(日本關東軍特務機關長)、高橋、松井;中方代表為秦德純(察哈爾省代理主席)、天津市長程克、陳覺生。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此即秦土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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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土協定日方要求
最後中方被迫接受日本所提的條件,簽訂了“秦土協定”,在該協定中,日方首先要求:
(一)將駐於昌平和延慶一線的延長線之東,並經獨石口之北、龍門西北和張家口之北,至張北之南這一線以北的宋(哲元)部隊,調至其西南地區。
(二)解散排日機構;取消察省境內的國民黨機關。
(三)(對日)表示遺憾,並懲辦事件相關負責人;將張北縣城北門守備團長和第一三二師軍法處長免職。
以上各點自6月23日算起,在兩星期內完成。
此外,日本還要求:
(一)承認日滿的對蒙工作,援助日本特務機關的活動,並且停止對察哈爾的移民,停止對蒙古人的壓迫。
(三)必須對日本人的旅行予以方便,並協助進行各種調查。
(四)察哈爾省(從日本)招聘軍事及政治顧問。
(五)必須援助日本建立各種軍事設備(如機場設備和無線電台的設置等)。
(六)中國軍隊撤退地區的治安,應根據停戰區所使用的方法予以維持,以地方保安隊維持秩序。
在“秦土協定”簽訂前後,日本華北駐屯軍還以漢奸白逾桓(《振報》社長)、胡恩溥(《國權報》社長)在天津日租界被暗殺和遵化縣縣長幫助義勇軍孫永勤部為藉口,向國民黨政府提出種種要求,蔣介石擔心日軍藉機進逼平津,對日方所提要求立即應允,並自覺實行。
秦土協定影響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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