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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代造船遺址

鎖定
秦代造船遺址,位於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中山四路市文化局內(今信德商務大廈)及原廣州兒童公園(現南越皇宮遺址)一帶 [17] 
秦代造船遺址是1975年發掘出的秦漢時期頗具規模的造船工場,始建於秦始皇統一嶺南時期,至西漢初漢文帝、漢景帝期間廢棄。造船工場的規模巨大,原址建造在灰黑色的粘土層上 [18] 
1996年11月20日,秦代造船遺址作為秦代造船遺址、南越國宮署遺址南越文王墓的一部分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列為第四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2] 
中文名
秦代造船遺址
外文名
The Qin Dynasty shipbuilding site
地理位置
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中山四路316號
所處時代
秦—西漢
保護級別
第四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開放時間
週二至週日09:00—17:30

秦代造船遺址歷史沿革

秦代造船遺址
秦代造船遺址(6張)
1974年底,因修建地下通道,廣州市文化局大院的球場上正在挖掘一條大壕溝,發現了一處秦漢時期的造船工場遺址。經過多次勘查研究,並報告國家文物事業管理局批准進行試掘 [4]  [11] 
1975年3月—7月,從廣州各文博單位中抽調一批年青的工作人員,參加田野考古培訓班學習;搭建南北跨度20米、東西長40米、兩檐口高4米的遮護大棚.可防雨淋日曬,以保護遺址和試掘工作進行 [11]  。8月,秦漢時期的造船工場遺址開始試掘 [4] 
1976年1月,秦漢時期的造船工場遺址試掘結束 [4] 
1993年,廣州市文化局提出利用該機構所在地段引進外資,在造船工場遺址旁興建文化廣場,將遺址發掘後原地保護,並納入到文化廣場中 [1] 
1994年6月25日—8月24日,在1號船台東面盡頭處向西40米約當船台區中段發掘 [10]  ,在西探溝地表下5米處,除了清理出第1、2號兩船台往西延伸的一段之外,第3號船台也露出了一段 [11] 
1998年,在1號船台南邊的木料加工場地發掘近3000平方米,未到邊造船工場遺址全景緣 [10] 
2004年12月,第四次發掘,在船台東端盡頭處,把3個船台盡頭處的結構全面揭露出來 [10] 

秦代造船遺址遺址特點

秦代造船遺址是由3個長逾百米呈東西走向、平行排列的木質造船台以及南側的木料加工場組成,規模大、結構完備。船台及餘木經C14測定,距今2190年±90年;2360一2150年;2750—2480年。根據地層的疊壓和造船台上出土的遺物判定,應是秦五軍平定嶺南時“一軍處番禺之都”的造船工場遺址 [13]  ,廢棄於南越國建立之際 [13] 
在地下5米處陸續揭露出了3個造船台和部分木料加工場地。 造船工場建造在灰黑色的沉積黏土層上,3個木結構的造船台呈東北—西南走向,平行排列。據造船專家推算,3個船台可分別建造身寬5—8米、載重25—30噸的平底木船 [3] 
造船台建造在河涌的泥灘上,距今珠江北岸1300米。3個船台均由枕木(用杉及顰樹)、滑板(用樟木)與墩木(用格木)三者組成。2號船台居中,中寬2.8米,1、3號船台中寬同為1.8米,據推算可建造身寬5—8米,載重25—30噸的平底木船 [13] 
另一説認為這處木構建築不是造船台,而是南越國宮苑建築的基礎部分 [13] 

秦代造船遺址文物遺存

  • 綜述
秦代造船遺址船台在1號船台南邊有一大片造船木料加工場地,出土有鐵鑿、、掙鑿、木垂球、磨刀石等工具,還有青銅箭鏃和秦至漢初的半兩銅錢 [5]  。在遺址之上的地層中,出土有“萬歲”瓦當和地磚,證明南越王時期曾將造船工場填蓋興建宮署 [10]  。出土的造船工具有鐵鑿、鐵鏽、鐵掙鑿、木垂球和磨刀石,木料加工場地上佈滿小木片和炭屑,發現小量鐵釘,有兩個“彎木地牛”,這是燒烤船板的設施,還有不少餘木 [13]  。覆蓋在1號船台上的一層灰土,含生活垃圾、秦半兩、漢四銖半兩和“萬歲”瓦當等建築殘件,表明到趙佗建立南越國時這個工場被廢棄,又被填埋作為擴建宮苑的用地 [13] 
  • 造船台的出土物
以貼近枕木面層的器物為準,計有:
(一)造船工具
  1. 鐵鎊1件,形似雙肩石斧,通長8.3釐米,刃寬7.5釐米。
  2. 鐵鑿1件,長14.5釐米,平刃,長方噔內尚有長3釐米的木柄朽餘,銎口處有一道銅箍的鏽痕。
  3. 鐵掙鑿1件,凹字形,高2.7釐米,寬3釐米,已殘,有凹槽以納木柄。這是用於把竹絲填塞入船板縫中再抹油灰的專用工具。
  4. 鐵釘7枚,鏽蝕嚴重,其中圓釘6枚,殘長3.6釐米—9.8釐米;方釘1枚、上端已殘斷,殘長6釐米,橫截面0.5釐米×0.5釐米。
  5. 磨石6件,有黃白色砂岩和青灰色頁岩兩種,磨蝕較甚,僅1件較完整,長13.5釐米。
  6. 木垂球1件,方錐形,寬3.5釐米,其上出方柱形凸榫,上端殘朽,繫繩的孔已不存,這是造船取垂直的吊線工具。
  7. 楔形木墊2件,其一長17.2釐米,寬5.6釐米—6釐米,上厚3釐米。另一是用一圓柱形木劈出斜面而成,通長10釐米。在今廣州、肇慶、梧州、陽江等木船廠仍可見到,船體底部與其下墊承的墩架之間,多以楔形木墊承,既穩定船體,又便於拆卸。
(二)其他
  1. 槳腳下鬥1件,為一長方形厚木板,當中鑿有承託槳柱的方形凹槽、板的兩頭出榫以嵌入船體內的肋骨中。位於船旁用以系槳的短柱(槳腳),上下用兩塊厚木板(上鬥、下鬥)作固定。這件槳腳下鬥應是從船中拆下的舊料,改作他用,故其端的凸榫已砍去,劈成錐狀。殘長68釐米,寬14釐米,厚8釐米。
  2. 繩纜有麻纜和篾纜兩種,第1、2號船台的滑板下均有發現,大概是建造船台時搬抬厚重的滑板而遺下的,出土後變黑朽壞。
  3. 陶網墜6枚,大小不一,最大的長5.5釐米,小的1.6釐米—2.6釐米。
  • 造船木料加工場地的器物
為了防止造船工場廢棄之後,覆蓋其上的任何器物有可能與船台建造時的遺留物混同,在資料整理時把加工場地表的出土物全歸入第8層。下述的遺物僅是從解剖加工場地兩條小探溝中出土的(解剖發現加工場地分上下兩層,下層僅見陶小盒蓋等3塊破片,上層的包涵物較多)。計分:
(一)瓦類
有板瓦和筒瓦的殘片,有筒瓦4、板瓦2。
(二)陶器
均為殘片,繩紋,器形可辨的有:
  1. 罐14片,有小方格紋和米字紋。
  2. 三足罐、三足盒、小盒蓋、盆甑、鼎耳、鼎足等殘片和碗片。以上的瓦件及陶器片與第8層所出的無論器形、紋飾均相同。
(三)其他
  1. 銅帶鈎1件,殘,長5.8釐米。
  2. 銅鏃3件,三稜形,鏃長2.7釐米—3.1釐米。
  3. 漆器。兵器上的髹漆殘片有10餘塊,斷面橢圓,其中一塊有針刻“丞裏□”等字。
  • 第8層的出土器物
以殘瓦最多,次為陶片,雖然有的殘片稍大,但很少可復原。
(一)瓦類
採集的瓦片標本逾千件,有瓦當、簡瓦和板瓦3種。
  1. 瓦當,完整的僅3件,直徑13.6釐米—15.2釐米,雲樹紋,作三分法構圖。
  2. 筒瓦,表面拍印繩紋,裏面以素面居多,其中拍印突圓點紋的約佔百分二十。
  3. 板瓦,胎質堅硬,厚1釐米—1.5釐米,以淺灰、灰白色為主,表面拍印繩紋、近口沿處有一段抹平,再壓出多條平行的寬條紋,裏面拍印圓點紋。
(二)陶器
全為陶片,有個別可復原,紋飾有瓦紋、曲折紋、水波紋、篦齒紋(多見施於甑類器物),篦紋、密排弦紋、波浪紋(常見於小盒類器物),還有多施於甕、罐類的大小方格紋、米字紋、兒何圖形戳印紋和刻劃記號,其中有少量席紋、僅見於近郊的先秦文化遺址中。器形可辨的有:
  1. 甕、罐類,其中拍印方格紋、米字紋的為主,有兒何圖形印紋的僅見5片。器的口沿有多種,分有侈口展唇、高領平唇、高領侈唇、矮領平唇和卷口唇等。
  2. 三足罐,有1件可復原,腹以上施釉。高11.3釐米,腹徑17.4釐米、器腹處飾密排的弦紋。
  3. 瓶,計有口沿及肩腹間殘片4,飾弦紋、蓖紋、三角形刻紋、櫛齒紋,由二至三種紋樣組合成紋帶,施黃褐色釉。
  4. 盒,子口合蓋,造型紋飾均與三足盒類同。
  5. 三足盒,分直口和斂口兩種,帶蓋,腹壁飾密排弦紋和水波紋。
此外,還有碗、盆、甑、鼎的耳足等。
(三)其他
  1. 銅半兩錢,9枚。其中屬秦、漢半兩6枚,大小厚薄不一,直徑2.7釐米—3.1釐米;四銖半兩3枚,直徑2.3釐米—2.4釐米。
  2. 銅鏃5枚。其中的4枚斷面呈等腰的三稜體、三面光平,鐵鋌,只存從口處的鐵鏽痕;另1枚圓脊,有血槽,後刃齊平,銅鋌已殘。
  3. 鐵削,環首及削身共3殘段。鐵劍、鐵匕首均近鋒尖處各1殘段。鐵鑷,只剩其中一股的殘塊。
此外,還有銀器的柱形殘足、食後棄置的橄欖核、魚骨、禽畜肢骨、牡蠣、蜆等。
  • 第7層出土物
從兩次試掘已確知,在工場遺址上的第7層回填土,是南越王國初年將遺址附近的山崗土搬移束,把整個造船工場填覆了,作為營建宮署的一部分用地。這層回填的山崗土,覆蓋面大,一般厚0.7米—0.9米,土質較純,包含物不多,計有:
(一)瓦類
所出的板瓦、筒瓦與第8層所見相同。瓦當殘整共10塊,有“萬歲”當和作四分佈局的雲樹紋當。
(二)陶器
全為陶片,器形有甕、罐、小盒、三足盒、盆、釜、甑、鼎、碗、網墜、紡輪等。紋飾與第8層所出陶器相同。
(三)其他
  1. 銅半兩錢4枚。其中秦、漢半兩3枚,肉厚,字高而突起,火口在上,直徑3.1釐米;還有1枚屬四銖半兩。
  2. 銅鏃26枚。其中的16枚的鏃體斷面呈三稜形,長2.4釐米—2.9釐米;罃口有鐵誕鏽痕,僅1件銅鋌與鏃本一次鑄出。還有10枚,鏃本的三面弧形凹入如血槽.刃後斜收,鐵鋌僅見鏽痕,長2.8釐米—3.6釐米。
此外,還有銅鏡邊沿殘片、銅釘形器等 [11] 

秦代造船遺址科研成果

1977年2月,二萬字發掘成果報道——《廣州秦漢造船工場遺址試掘》,和上海交通大學造船史話組的《秦漢時期的船舶》一文也同時發表 [11] 
2001年12月,支持“船台説”者編著的《廣州文物考古集:廣州秦造船遺址論稿專輯》在廣州出版社出版,該書蒐集了三次挖掘的考察報告以及對遺址性質論證的文章 [12] 
2001年,“秦代造船遺址問題研討會”開展,會後編輯出版了《秦代造船遺址問題研討會》一書 [15] 
2002年11月,反對“船台説”者依據上次會議的論文和觀點編著《“廣州秦代造船遺址”學術爭鳴集》在中國建築出版社出版 [12] 

秦代造船遺址研究價值

秦代造船遺址是中國乃至世界上所見年代最早、規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造船工場 [14]  ,表明秦代廣州地區已有了造船工業的萌芽 [5]  ,反映了中國在秦漢時期已有較高的造船技術 [10]  。這處造船工場的巨大規模,造船木材的選擇及船台的結構形式等都充分表明2000多年前中國造船技術和造船生產能力已到達到較高水平 [5]  ,對研究廣州的造船技術具有一定歷史價值 [10]  ,對嶺南開發史、中國造船史、古代科技史等都有重要的意義 [14] 

秦代造船遺址保護措施

1996年11月20日,秦代造船遺址作為秦代造船遺址、南越國宮署遺址及南越文王墓的一部分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列為第四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2] 
保護範圍:東至舊倉巷西邊線;南至中山四路南側的規劃道路紅線;西至昌興街東邊線一線;北至南越王宮博物館用地範圍北界一線及凌霄裏 [3] 
建設控制地帶:東邊界為保護範圍東邊界外擴至倉邊路西側的道路紅線;南邊界為保護範圍南界外擴40—60米,沿控規地塊邊界或現狀建築邊界;西邊界為保護範圍西界外擴至大馬站路東側道路紅線—廣大路東側道路紅線—廣仁路西側道路紅線;北邊界為保護範圍北界外擴至越華路南側道路紅線 [3] 
2023年1月10日,秦代造船遺址入選《廣州市地名保護名錄(第一批) [19] 
“南越國宮署遺址、秦代造船遺址”保護標誌牌 “南越國宮署遺址、秦代造船遺址”保護標誌牌

秦代造船遺址旅遊信息

秦代造船遺址地理位置

秦代造船遺址位於中國廣州市越秀區北京街道禺山社區中山四路316號 [10] 

秦代造船遺址開放時間

秦代造船遺址免費參觀,憑票進場。週二至週日09:00—17:30,17:00停止領票及進場。逢週一閉館,遇國家法定假期照常開放。寒暑假及國家法定假日延長開放至18:00,具體信息請關注官方公告 [16] 

秦代造船遺址交通信息

類型
站點
線路
地鐵
公交
財廳站
中山五路站
廣州公交27路;廣州公交102路;廣州公交107路;廣州公交108路;廣州公交191路;廣州公交215路;廣州公交215路長線;廣州公交215路早間特班;廣州公交233路;廣州公交243路;廣州公交833路;廣州公交高峯快線52路 [16] 

秦代造船遺址文物爭議

1976年,在《廣州秦漢造船工場遺址試掘》認定為秦漢造船工場遺址 [4] 
1976年3月,在發掘現場召開的遺址性質鑑定會上,華南工學院的龍慶忠教授發言,認為是南越國的建築遺址,應為南越王台或離宮,並提請地理學者確認此處是番禺山還是海灘 [1] 
1979年,廣東省博物館在《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1949—1979)》一書的綜述文章中,提及“有些同志提出這類遺址可能是一種建築遺址,而不是造船工場和船台”,表明從該木構遺蹟發現之初,關於其功能性質就有不同的意見 [1] 
1980年,華南師範學院地理系教授吳壯達在一篇論述廣州歷史地理的文章中,最先提出了質疑。他指出“造船工場”一帶地勢偏高,“其後又是怎樣從‘造船場’變為‘越王宮殿’的一角,這個疑問,並未得到解答”。進而“懷疑不是造船工場遺址,而更有可能是與古番禺城或古廣州城有關的建築遺址” [1] 
1981年,中國科學院自然科學史研究所專攻船舶史的研究生戴開元,在其撰寫的碩士學位論文中對“造船工場”説提出了否定意見 [1]  。1982年其在《“廣州秦漢造船工場遺址” 説質疑》一文中,通過從造船技術和造船史、 古代建築史等方面對“廣州秦漢造船工場遺址”的分析,認為該遺址很可能不是古代造船工場遺址, 而是古代木構建築遺址 [6] 
1983年,吳壯達教授在《“秦漢造船工場”遺址問題》一文中,提出了八個疑點,認為所謂“滑道”的本身就不足 以證明其為滑道的作用 [8] 
也系統地闡述了他在上引1980年文章中的疑問:“所謂‘滑道’的本身就不足以證明其為滑道的作用 [8] 
1984年,武漢水運工程學院的席龍飛在中國造船工程學會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上,代表船史研究會作了題為“船史研究的進展與動向”的學術報告,其中指出所謂“造船遺址”與造船毫無關係 [1] 
1986年,由夏鼐主持編撰的《中國大百科全書·考古學》出版,其中列“廣州秦漢造船工場”條,系麥英豪撰寫 [1] 
1989年,廣州市地理研究所李平日研究員在其領銜主編的《廣州地區第四紀地質》一書中訂正了以往肯定“船台説”的認識 [1] 
1990年,龍慶忠在《羊城今古》上發表文章,認為遺址中所謂的木墩和滑道應是建築中的柱、柎,遺址可能是南越王趙佗的朝漢台或王宮,木構建築是其中的一部分 [1] 
1993年,邱立誠在獨著的文章中,提及“遺址中大型走道不遠處有規模龐大的木構建築,發掘簡報認為屬造船工場遺蹟 [1] 
1994年8月,《羊城晚報》及《廣州日報》重新發表了當年的報道,認為這是古船台的遺址 [9] 
1995年,劉龍文在《對廣州秦漢造船台“遺址”的淺議》一文中,認為秦漢之際的嶺南地區沒有大規模商業及 水運事業,遺址的木樁頂部俱有火燒痕跡是楊僕火攻尉陀城時, 宮殿於大火中燒燬留下的基礎遺物 [9] 
2000年12月,籌劃多時的“廣州秦代造船工場遺址真偽研討會”在廣州廣東省立中山圖書館召開 [1] 
2002年3月20日,在全省文化局長會議上,廣州市文化局的發言中不再提及“秦代造船遺址”這一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這一正式官方文件在正式官方會議上的亮相,應視為‘實事求是’的官方表態” [1] 
2016年8月8日《南方日報》文章《廣州秦代造船遺址:海上貿易的萌芽》提到,有部分學者認為這處木構建築不是造船台,而是南越國宮苑建築的基礎部分,認為尚有爭議 [7]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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