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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
(科學技術成果)
鎖定
- 中文名
- 科技成果
- 特 性
- 新穎性與先進性
- 概 括
- 由法定機關認可
- 類 型
- 科技
科技成果簡介
科技成果是指由法定機關(一般指科技行政部門)認可,在一定範圍內經實踐證明先進、成熟、適用,能取得良好經濟、社會或生態環境效益的科學技術成果,其內涵與知識產權和專有技術基本相一致,是無形資產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 。
科技成果基本特徵
(4)是應通過一定形式予以確認:通過專利審查、專家鑑定、檢測、評估或者市場以及其它形式的社會確認。
中國科學院在《中國科學院科學技術研究成果管理辦法》
[1]
中把“科技成果”定義為:某一科學技術研究課題,通過觀察試驗和辯證思維活動取得的,並經過鑑定具有一定學術意義或實用意義的結果。
“科技成果”一詞頻繁地被人們所使用,並且也出現在有關科技成果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規上,然而對該詞卻沒有明晰統一的認識,從而造成了很多問題。“科技成果”一詞是具有中國特色的一個詞,它是從“科學”一詞演化來的,在計劃經濟時期、市場經濟初期、市場經濟成熟期以及加入WTO後,它的內涵均有所不同。在新的時期,為了明確認識,把“科技成果”分解為“科學成果”和“技術成果”兩部分,並把“軟科學成果”排除在“科技成果”的範圍之外。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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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國科學院科學技術研究成果管理辦法 .中國知網[引用日期2014-04-23]
- 2.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的決定(主席令第三十二號) .中國政府網[引用日期2021-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