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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住宅

鎖定
社會住宅,在歐洲亦稱之為“社會出租住宅”(Social Rented Housing),是指政府直接興建、補助興建或民間擁有之適合居住房屋
中文名
社會住宅
外文名
Social Rented Housing
別    名
社會出租住宅
定    義
政府直接興建、補助興建或民間擁有之適合居住房屋
社會住宅(social housing) ,在歐洲亦稱之為“社會出租住宅”(Social Rented Housing),是指政府直接興建、補助興建或民間擁有之適合居住房屋,採“只租不賣”模式,以低於市場租金或免費出租給所得較低的家户或特殊的弱勢對象的住宅,此一名詞定義僅為概念指稱,各國中央與地方政府實際運作所使用之名稱不盡相同,例如美國稱之為affordable housing、日本稱公營住宅、香港公共屋邨(簡稱公屋)、新加坡馬來西亞組合房屋(簡稱組屋)等,台灣又因為年代法源和地方政府政策施行而有不同名稱之社會住宅,例如平價住宅、出租國宅、公營住宅、青年住宅、勞工住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