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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覺

(心理學名詞)

鎖定
知覺是一系列組織並解釋外界客體和事件的產生的感覺信息的加工過程。換句話説,知覺是客觀事物直接作用於感官而在頭腦中產生的對事物整體的認識。知覺有這樣幾個特性:整體性、恆常性、意義性、選擇性。
中文名
知覺
外文名
perception
適用學科
心理學
適用範圍
人格心理學

知覺詞語概念

知覺基本信息

詞目:知覺
拼音:zhī jué

知覺基本解釋

知覺 知覺
1. [consciousness]∶感覺
恢復知覺
2. [perception] [心]∶感性認識
知覺異常
3. [know]∶知道;覺察
我不出手,敵不知覺
4. [understand;comprehend]∶領會;會意
初不知覺

知覺引證解釋

1. 知道;覺察。
後漢書·杜詩傳》:“知有奸人詐偽,無由知覺。” 唐 裴鉶《傳奇·聶隱娘》:“為我刺其首來,無使知覺。” 金 董解元《西廂記諸宮調》卷六:“方信樂極悲來,怎知覺、惹場天來大禍。” 明 馮夢龍 《東周列國志》第七十二回:“老夫但有濟人之術,豈有殺人之心哉!此處雖住一年半載,亦無人知覺。但昭關設守甚嚴,公子如何可過?必思一萬全之策,方可無虞。”陳毅《送舊友南歸》詩:“我不出手,敵不知覺;出手一擊,風掃葉落。”
2. 領會;會意。
王讜唐語林·補遺二》:“嘗有黎州刺史作《千字文》令,帶禽魚鳥獸,乃曰:‘有虞陶唐。’坐客忍笑不罰。至薛濤,雲:‘佐時阿衡。’其人謂語中無魚鳥,請罰。薛笑曰:‘衡字尚有小魚子,使君“有虞陶唐”,都無一魚。’賓客大笑,刺史初不知覺。”《西遊記》第九九回:“八戒卻也知覺,沙僧儘自分明,白馬也能會意。”
3. 感覺。
朱熹《<中庸章句>序》:“心之虛靈知覺,一而已矣。” 清 王夫之《姜齋詩話》卷二:“如均一‘心’字,有以虛靈知覺而言者,‘心之官則思’之類是也。” 張天翼《最後列車》:“風颳得臉子疼:不知道是因為沙子打着疼,還是因為冷。手沒了知覺。”
4. 知覺是人腦對直接作用於感官的客觀事物的整體反映。是一種基本的心理過程,它比感覺要複雜,並常常和感覺交織在一起,也被稱為感知活動。

知覺基本含義

知覺與感覺
知覺是一系列組織並解釋外界客體和事件的產生的感覺信息的加工過程。對客觀事物的個別屬性的認識是感覺,對同一事物的各種感覺的結合,就形成了對這一物體的整體的認識,也就是形成了對這一物體的知覺。知覺是直接作用於感覺器官的客觀物體在人腦中的反映。
知覺是各種感覺的結合,它來自於感覺,但已不同於感覺。感覺只反映事物的個別屬性,知覺卻認識了事物的整體;感覺是單一感覺器官的活動的結果,知覺卻是各種感覺協同活動的結果;感覺不依賴於個人的知識和經驗,知覺卻受個人知識經驗的影響。同一物體,不同的人對它的感覺是類似的,但對它的知覺就會有差別,知識經驗越豐富對物體的知覺越完善,越全面。顯微鏡下邊的血樣,只要不是色盲,無論誰看都是紅色的;但醫生還能看出裏邊的紅血球、白血球和血小板,沒有醫學知識的人就看不出來。
知覺雖然已經達到了對事物整體的認識,比只能認識事物個別屬性的感覺更高級了,但知覺來源於感覺,而且二者反映的都是事物的外部現象,都屬於對事物的感性認識,所以感覺和知覺又有不可分割的聯繫。在現實生活中當人們形成對某一事物的知覺的時候,各種感覺就已經結合到了一起,甚至只要有一種感覺信息出現,都能引起對物體整體形象反映。例如,看到一個物體的視覺包含了對這一物體的距離、方位,乃至對這一物體其他外部特徵的認識,所以,現實生活中很難有單獨存在的感覺,單一或狹隘感覺的研究往往只能產生於實驗室中。
感覺和知覺既有區別,又有聯繫。
感覺和知覺是不同的心理過程,感覺反映的是事物的個別屬性,知覺反映的是事物的整體,即事物的各種不同屬性、各個部分及其相互關係;感覺僅依賴個別感覺器官的活動,而知覺依賴多種感覺器官的聯合活動。可見,知覺比感覺複雜。
感覺和知覺有相同的一面。它們都是對直接作用於感覺器官的事物的反映,如果事物不再直接作用於我們的感覺器官,那麼我們對該事物的感覺和知覺也將停止。感覺和知覺都是人類認識世界的初級形式,反映的是事物的外部特徵和外部聯繫。如果要想揭示事物的本質特徵,光靠感覺和知覺是不行的,還必須在感覺、知覺的基礎上進行更復雜的心理活動,如記憶、想象、思維等。知覺是在感覺的基礎上產生的,沒有感覺,也就沒有知覺。我們感覺到的事物的個別屬性越多、越豐富,對事物的知覺也就越準確、越完整,但知覺並不是感覺的簡單相加,因為在知覺過程中還有人的主觀經驗在起作用,人們要藉助已有的經驗去解釋所獲得的當前事物的感覺信息,從而對當前事物作出識別。
總之,知覺的產生以頭腦中的感覺信息為前提,並且同感覺同時進行。但知覺卻不是各種感覺的簡單總和。因為在知覺中除了包含感覺之外,還包含記憶、思維和言語活動等等。知覺屬於高於感覺的感性認識階段。但知覺和感覺一樣,都是事物直接作用於感覺器官產生的。離開了事物對感官的直接作用,既沒有感覺也沒有知覺。
知覺的基本特性
知覺有這樣幾個特性:整體性、恆常性、意義性(理解性)、選擇性。
知覺和感覺一樣,都是刺激物直接作用於感覺器官而產生的,都是我們對現實的感性反映形式。離開了刺激物對感覺器官的直接作用,既不能產生感覺,也不能產生知覺。通過感覺,我們只知道事物的個別屬性,通過知覺,我們才對事物有一個完整的映象,從而知道它的意義。
與感覺相比較,知覺又具有不同於感覺的特徵:
第一、知覺反映的是事物的意義,知覺的目的是解釋作用於我們感官的事物是什麼,嘗試用詞去標誌它,因此知覺是一種對事物進行解釋的過程
第二、知覺是對感覺屬性的概括,是對不同感覺通道的信息進行綜合加工的結果,所以知覺是一種概括的過程。
第三、知覺包含有思維的因素。知覺要根據感覺信息和個體主觀狀態所提供的補充經驗來共同決定反映的結果,因而知覺是人主動地對感覺信息進行加工、推論和理解的過程。可以説感覺是知覺的基礎,知覺是感覺的深入。 [1] 
影響知覺的其它因素
知覺不僅受感覺系統、生理因素的影響,而且極大的依賴於一個人過去的知識和經驗,個人的興趣、需要、動機、情緒等心理因素的影響。現代神經心理學的研究表明,知覺過程是一個複雜的機能系統,這個系統依賴於許多皮層區域的完整複合體的協調活動。
知覺過程還受個性傾向性的影響。需要和動機對知覺過程有制約作用。布魯納和戈德曼(1947)以出身貧富不同家庭的兒童(10歲)為被試,要他們在同樣的條件下估計各種硬幣,以比較兒童的金錢價值與知覺的關係。結果發現兩組兒童對硬幣面積的估計都有誇大的傾向,但貧困兒童組的誇大傾向遠超過富裕兒童組。
這一結果説明了需求強度對知覺的影響。
觀察知覺
我們在這裏所説的觀察是隻涉及到知覺的狹義的觀察,是指一種有目的、有計劃,比較持久的知覺,是知覺的高級形式。
現代心理學將觀察視為人們發現並獲取知識的重要一環,是智力活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知覺基本特徵

知覺相對性

知覺是個體以其已有經驗為基礎,對感覺所獲得資料而做出的主觀解釋,因此,知覺也常稱之為知覺經驗。知覺經驗是相對的。我們看見一個物體存在,在一般情形下,我們不能以該物體孤立地作為引起知覺的刺激,而必須同時也看到物體周圍所存在的其他刺激。這樣,物體周圍其他刺激的性質與兩者之間的關係,勢必影響我們對該物體所獲得的知覺經驗。形象與背景是知覺相對性最明顯的例子。形象是指視覺所見的具體刺激物,背景是指與具體刺激物相關連的其他刺激物。在一般情境之下,形象與背景是主副的關係:形象是主題,背景是襯托。另一個例子是知覺對比,是指兩種具相對性質的刺激同時出現或相繼出現時,由於兩者的彼此影響,致使兩刺激所引起的知覺上的差異特別明顯的現象。如大胖子和小瘦子兩人相伴出現,會使人產生胖者益胖瘦者益瘦的知覺。
圖知覺的相對性—1:形象與背景-圖中黑白相對兩部分均有可能被視為形象或背景,如將白色部分視為形象,黑色為背景,該形象可解釋為燭台或花瓶;相反,則可解釋為兩個人臉側面的投影像。
圖知覺的相對性—1 圖知覺的相對性—1
圖知覺的相對性—2:知覺對比-圖中A、B兩圓半徑完全相等,但由於周圍環境中其它刺激物的不同,因而產生對比作用,致使觀察者在心理上形成A圓小於B圓的知覺經驗
圖知覺的相對性—2 圖知覺的相對性—2

知覺選擇性

客觀事物是多種多樣的,在特定時間內,人只能感受少量或少數刺激,而對其他事物只作模糊的反映。被選為知覺內容的事物稱為對象,其他襯托對象的事物稱為背景。某事物一旦被選為知覺對象,就好像立即從背景中突現出來,被認識得更鮮明、更清晰。一般情況下,面積小的比面積大的、被包圍的比包圍的、垂直或水平的比傾斜的、暖色的比冷色的,以及同周圍明晰度差別大的東西都較容易被選為知覺對象。即使是對同一知覺刺激,如觀察者採取的角度或選取的焦點不同,亦可產 生截然不同的知覺經驗。影響知覺選擇性的因素有刺激的變化、對比、位置、運動、大小程度、強度、反覆等,還受經驗、情緒、動機、興趣、需要等主觀影響。由知覺選擇現象看,我們可以想像,除了少數具有肯定特徵的知覺刺激(如捏在手中的筆)之外,我們幾乎不能預測,提供同樣的刺激情境能否得到眾人同樣的知覺反應。
圖知覺的選擇性—1:圖形為一立方體,但如你仔細注意時,就會發現,這個立方體與你最接近的一面隨時都在改變。此種可以引起截然不同知覺經驗的圖形,稱為可逆圖形。事實上,圖形本身並末改變,只是由於觀察者着眼點的不同而產生了不同的知覺經驗。
圖知覺的選擇性—1 圖知覺的選擇性—1
圖知覺的選擇性—2:《黎明與黃昏》 -木雕藝術家艾契爾(M.C.Escher)在1938年的一幅著名木刻畫。假如讀者先從圖面的左側看起,你會覺得那是一羣黑鳥離巢的黎明景象;假如先從圖面的右側看起,就會覺得那是一羣白鳥歸林的黃昏;假如從圖面中間看起,你就會獲得既是黑鳥又是白鳥、也可能獲得忽而黑鳥忽而白鳥的知覺經驗。
圖知覺的選擇性—2 圖知覺的選擇性—2

知覺整體性

知覺的對象都是由不同屬性的許多部分組成的,人們在知覺它時卻能依據以往經驗組成一個整體。知覺的這一特性就是知覺的整體性(或完整性)。例如,一株綠樹上開有紅花,綠葉是一部分刺激,紅花也是一部分刺激,我們將紅花綠葉合起來,在心理上所得的美感知覺,超過了紅與綠兩種物理屬性之和。
知覺並非感覺信息的機械相加,而是源於感覺又高於感覺的一種認識活動。當人感知一個熟悉的對象時,只要感覺了它的個別屬性或主要特徵,就可以根據經驗而知道它的其他屬性或特徵,從而整個地知覺它。如果感覺的對象是不熟悉的,知覺會更多地依賴於感覺,並以感知對象的特點為轉移,而把它知覺為具有一定結構的整體。
知覺的整體性純粹是一種心理現象。有時即使引起知覺的刺激是零散的,但所得的知覺經驗仍然是整體的。右圖中的圖形,就可用來作為此種心理現象的説明。從客觀的物理現象看,這個圖形不是完整的,是由一些不規則的線和麪所堆積而成的。可是,誰都會看出,圖形能明確顯示其整體意義:是由兩個三角形重疊,而後又覆蓋在三個黑色方塊上所形成。我們會發現,居於圖中間第一層的三角形雖然在實際上都沒有邊緣,沒有輪廓,可是,在知覺經驗上卻都是邊緣最清楚、輪廓最明確的圖形。像此種刺激本身無輪廓,而在知覺經驗上卻顯示“無中生有”的輪廓,稱為主觀輪廓(subjective contour)。由主觀輪廓的心理現象看,人類的知覺是極為奇妙的。這種現象早為藝術家應用在繪畫與美工設計上,使不完整的知覺刺激形成完整的美感。
圖知覺的整體性 圖知覺的整體性

知覺恆常性

在不同的角度、不同的距離、不同明暗度的情境之下,觀察某一熟知物體時,雖然該物體的物理特徵(大小、形狀、亮度、顏色等)因受環境影響而有所改變,但我們對物體特徵所獲得的知覺經驗,卻傾向於保持其原樣不變的心理作用。像這種外在刺激因環境影響使其特徵改變,但在知覺經驗上卻維持不變的心理傾向,即為知覺恆常性
視知覺中,知覺的恆常性表現得非常明顯。如從不同距離看同一個人,由於距離的改變,投射到視網膜上的視像大小有差別,但我們總是認為大小沒有改變,仍然依其實際大小來知覺他。又如,一張紅紙,一半有陽光照射,一半沒有陽光照射,顏色的明度、飽和度大不相同,但我們仍知覺為一張紅紙。正由於知覺具有恆常性,才使我們能客觀地、穩定地認識事物,從而更好地適應環境。
另外,我們都有經驗,雷聲或火車的鳴笛聲,如只按生理的聽覺資料判斷,遠處的雷聲或火車笛聲,其音強未必高於近處的敲門聲。可我們總覺得雷聲或火車笛聲較大。這就是聲音的恆常性。又如身體的部位隨時改變,有時將頭傾斜,有時彎腰,有時伏卧,甚至有時倒立。身體部位改變時,與身體部位相對的外在環境中上下左右的關係也隨時改變,但我們都有經驗,身體部位的改變一般不會影響我們對方位的判斷。此種現象就稱為方向恆常性,這與內耳中的前庭與半規管的功能有關。

知覺組織性

在感覺資料轉化為心理性的知覺經驗過程中,顯然是要對這些資料經過一番主觀的選擇處理,這種主觀的選擇處理過程是有組織性的、系統的、合於邏輯的,而不是紊亂的。因此,在心理學中,稱此種由感覺轉化到知覺的選擇處理歷程為知覺組織(perceptual organization)。心理學的格式塔理論(Gestalt theory)認為,知覺組織法則主要有如下四種。
相似法則 相似法則
相似法則:在知覺場地中有多種刺激物同時存在時,各刺激物之間在某方面的特徵(如大小、形狀、顏色等)如有相似之處,在知覺上即傾向於將之歸屬於一類。如右圖,在方陣中,圓點與斜叉各自相似,很明顯地被看成是,由斜叉組成的大方陣當中另有一個由圓點組成的方陣。此種按刺激物相似特徵組成知覺經驗的心理傾向稱為相似法則(law of similarity)。
接近法則 接近法則
接近法則:有時候,知覺場地中刺激物的特徵並不十分清楚,甚至在各刺激物之間也找不出足以辨別的特徵。在此種情境之下,我們常根據以往經驗,主觀地尋找刺激物之間的關係,藉以增加其特徵,從而獲得有意義的或合於邏輯的知覺經驗。如右圖,A圖與B圖同樣是由20個圓點組成的方陣,如單就各個圓點去看,它們之間不容易找出可供分類組織的特徵。但如仔細觀察,兩圖中點與點之間的間隔距離不盡相等;A圖中兩點之間的上下距離較其左右間隔為接近,故而看起來,20個點自動組成四個縱列。B圖中兩點之間的左右間隔較其上下距離為接近,故而看起來是20個點自動組成四行。此種按刺激物間距離關係而組成知覺經驗的心理傾向稱為接近法則(law of proximity)。
閉合法則 閉合法則
閉合法則:如果知覺場地的刺激物表面看來雖各有其可供辨別的特徵,但如僅憑此等特徵,仍不能確定刺激物之間的關係。此時,觀察者常運用自己的經驗,主動地為之補充(或減少)刺激物之間的關係,從而增加它們的特徵,以便有助於獲得有意義的或合於邏輯的知覺經驗。如右圖,乍看之下,圖中只是有些不規則的黑色碎片和一些只有部分連接的白色線條。但如仔細察看,就會覺得,那是一個白色立方體和一些黑色圓盤;也可能覺得,那是白色立方體的每一拐角上有一個黑色圓盤。假如你的知覺經驗確是如此,那你的知覺心理傾向就符合閉合法則(law of closure)。在這裏,知覺刺激物本身的條件並不閉合,也不連接,是觀察者把不閉合的三塊黑色無規則的圖片看成一個完整的黑色的圓盤;同時把很多不閉合不連接的白色線條在心理上連起來,閉合而成一個白色立方體。事實上,八個黑色圓盤也好,一個白色立方體也好,在實際的圖形中根本是不存在的,只有在觀察者的知覺經驗中存在,而此種存在是根據閉合法則建立起來的。
連續法則:與閉合法則類似的是連續法則(law of continuity)。如下圖所示,一般人總是將它看成是一條直線與一條曲線多次相交會而成;沒有人會看成是多個不連接的弧形與一橫線構成。由此可知,知覺上的連續法則所指的“連續”,未必指事實上的連續,而是指心理上的連續。知覺上的連續法則在繪畫藝術、建築藝術以及服裝設計上早已廣泛應用。以實物形象上的不連續使觀察者產生心理上的連續知覺,從而形成更多的線條或色彩的變化,藉以增加美的表達。聽知覺也會有連續心理組織傾向。多人一起合唱,或多種樂器合奏,有音樂修養的人,不會把不同聲音混而為一,而是分辨出每一種聲音的前後連續。
連續法則 連續法則

知覺意義性

你都看到那些東西?
你都看到那些東西?(5張)
知覺的意義性,既理解性。人在感知某一事物時,總是依據既往經驗力圖解釋它究竟是什麼,這就是知覺的理解性。人的知覺是一個積極主動的過程,知覺的理解性正是這種積極主動的表現。人們的知識經驗不同,需要不同、期望不同,對同一知覺對象的理解也不同。一張檢驗報告,病人除了知覺一系列的符號和數字之外,卻不知道什麼意思;而醫生看到它,不僅瞭解這些符號和數字的意義,而且可以做出準確的判斷。因此,知覺與記憶和經驗有深刻的聯繫。當知覺時,對事物的理解是通過知覺過程中的思維活動達到的,而思維與語言有密切關係,因此語言的指導能使人對知覺對象的理解更迅速、更完整。

知覺知覺定勢

知覺定勢(perceptual set)是指主體對一定活動的特殊準備狀態。具體而言,人們當前的活動常受前面曾從事過的活動影響,傾向於帶有前面活動的特點。當這種影響發生在知覺過程中時,產生的就是知覺定勢,它一般由早先的經驗造成。當然,知覺者的需要、情緒、態度和價值觀念等,也會產生定勢作用。如人的情緒在非常愉快時,對周圍事物也可產生美好知覺的傾向。定勢具有雙向性,積極作用是使知覺過程變得迅速有效;消極作用則使定勢顯得刻板,妨礙知覺或引起知覺誤導。

知覺類別

知覺空間知覺

對物體的形狀、大小、遠近、方位等空間特性獲得的知覺,即空間知覺(space perception)。對個體生活而言,空間知覺顯然是一種必不可少的能力,因為個體生活在三維空間內,在一切活動中,必須隨時隨地對遠近、高低、方向做適當的判斷,否則就難免發生困難甚至遭遇危險。動物的猛虎跳澗、猴子攀登、飛鳥歸巢,人的上下台階、穿越馬路、工具操作等,無一不是靠空間知覺的判斷。空間知覺是多種感覺器協同活動得到的產物,包括視覺、聽覺、觸覺、運動覺等的活動及相互聯繫,其中視覺系統起主導作用。空間知覺包括形狀知覺、大小知覺、距離知覺、深度知覺(立體知覺)、方位知覺等。
直線透視(linear perspective):指平面上刺激物本身在面積的大小、線條的長短以及線條之間距離遠近等特徵上,所顯示出的能引起深度知覺的線索。如 下圖,雖然鐵軌實際是平行的,但從視網膜上反映出來的影像中看起來在無限遠處,兩直線(鐵軌)似乎交於一點。可利用這種直線透視原理,在繪製平面圖形時,表示立體感。 重疊(superposition):當兩種(或多種)物體在同一平面上,如其中一物體之一部分被另—物體所遮蓋時,即形成重疊現象。由重疊所構成的畫面就會使人產生深度知覺;部分被遮蓋的物體看起來距離較遠,全部顯露出來的物體看起來距離較近。
明暗(bright and shadow):在平面圖上,單是調配顏色的亮度,使之明暗對比,即可構成深度知覺的線索。如下圖所示,這是由黑白兩種不同亮度的對比再加上直線透視原理而形成的—張雖為平面但具立體感的圖形。

知覺時間知覺

時間知覺(time perception),也稱時間感(time sense),指在不使用任何計時工具的情況下,個人對時間的長短、快慢等變化的感受與判斷。時間知覺的特殊之處是它並非由固定刺激所引起,也沒有提供線索的感覺器官。在缺乏計時工具作為參考標準的情況下,獲得時間知覺的線索可能來自兩方面:(1)外在線索,比如太陽的升落、月亮的圓缺、晝夜的更替、四季的變化等,或生活、工作中的工作程序,都為人們判斷時間提供了參數;(2)內在線索,如人體自身的呼吸、脈搏、消化以及生物節律等,也可成為判斷時間的依據。
時間知覺也是在人的實踐活動中逐漸發展起來的。人類發明了許多計時工具和計時方法。某些自然界客觀現象也存在時間印記,如樹木年輪、動物牙齒、化石等。時間估計在日常生活中經常發生。兒童年齡越小,對時間估計的準確性越差。另外,職業不同以及不同的情緒狀態也影響對時間的估計。在心情愉快時,感覺時間過得快,在心情煩悶時,時間過很慢。例如,買好票在影院門口等人十分鐘,會覺得時間很長;朋友來了一起進場看電影兩小時,可能覺得時間很短。

知覺運動知覺

知覺 知覺
運動知覺(motion perception)是人對空間物體運動特性的知覺。它依賴於對象運行的速度、距離以及觀察者本身所處的狀態。例如,當物體由遠而近或由近而遠運動時,物體在視網膜上成像大小的變化,向人腦提供了物體“逼近”或“遠去”的信息。物體運動太快或太慢都不能使人形成運動知覺。人們很難用肉眼觀察到手錶上時針的移動或光的運動,因為它們的速度太慢或是太快。物體距離與運動速度直接影響着運動知覺。以同樣速度運動着的物體,遠的感知運動慢,近的感知運動快,離得太遠就看不出運動。可見,運動是人知覺運動的根本原因,但造成運動知覺的直接原因卻是角速度,是單位時間內所造成的視角的改變量。實際上,世界萬物都在運動,只是速度快慢而已。因此,我們要觀察某物體的運動速度,就要與另一物體相比較。這個被比較的物體就是運動知覺的參考系統。選擇的參考系統不同,運動知覺也不同。比如,騎自行車者以步行者為參考系統,感知則為快,與汽車行駛相比,感知則為慢。在參考系統少的情況下,兩個物體的運動可知覺為其中一個在運動。一般規律是,人們傾向把較大的客體當作靜止背景,較小的客體在其中運動。如薄雲與月亮,可視為月亮在走,也可視為雲彩在動。這種現象就是誘導運動。在暗室內注視靜止的光點,過一會兒就會感到光點在遊動,這是自主運動,是由於視野中缺乏參考系統而造成的。
似動現象(apparent motion)是指引起運動知覺經驗的刺激物其本身並未移動,但觀察者在主觀意識上則清楚地覺知它是在移動中。嚴格地説,似動現象的產生既非由於物體的真實移動,也非由於個人與物體之間的相對移動,而是一種假的移動,由此也被視為錯覺現象。
似動現象2 似動現象2
似動現象的例子還有如下經典的圖形,眼睛盯住下圖中心的紅點,然後頭部逐漸靠近或離開屏幕,就會發覺兩個輪子在互為反方向轉動。
相對移動(relative motion),是指我們所看到的物體,其本身並未移動,只因我們自己身體在移動,反而覺得物體在移動。如右圖,火車進行中看窗外景色,即可體驗到相對移動的現象。此時窗外的景物看起來都在與火車做反方向移動,而且近處景物移動較快,遠處景物移動較慢。在這種相對的移動情形下,移動知覺的線索來自視網膜上影像的移動。

知覺幻覺

幻覺 幻覺
幻覺(hallucination)與錯覺不同,它是在沒有相應的外界客觀事物直接作用下發生的不真實感知。幻覺具有與真實知覺類似的特點,但它是虛幻的。正常人在某些特殊的狀態下,如強烈的情緒體驗並伴有生動的想象、回憶,或期待的心情、緊張的情緒,或處於催眠狀態,都可能會出現幻覺。在入睡或醒覺狀態的過程中,也會發生幻覺。幻覺也是心理異常的重要徵象,如感覺剝奪、精神疾病、藥物中毒、飲酒過量、吸食毒品等,常會產生幻覺。

知覺錯覺

知覺經驗雖系因環境中的刺激物所引起,而知覺經驗中對客觀性刺激物所作的主觀性解釋,就真實性的標準來看,顯然有很大的距離。單以知覺對比的知覺現象為例,憑知覺經驗所作的解釋顯然是失真的,甚至可以説是錯誤的。對此種完全不符合刺激本身特徵的失真的或扭曲事實的知覺經驗,稱為錯覺(illusion)。
錯覺是比較普遍的,由視覺、聽覺、味覺、嗅覺等所構成的知覺經驗,都會有錯覺。在我們日常生活中,隨時會感受到錯覺現象。例如,在火車未開動之前,常因鄰近車廂的移動,覺得自己車廂已經開動。這種現象稱為移動錯覺。再如,在火車尾部窗口俯視鐵軌時,若火車是開動的,就會覺得鐵軌好像是從車底下向後迅速伸出;若火車遽然停止,就會覺得鐵軌好像是向車底迅速縮進。當注視電扇轉動時,會覺得忽而正轉,忽而倒轉,甚至有時會有暫時停止不轉的感覺。
人為什麼會產生錯覺?至今尚不清楚。一般認為:(1)錯覺不是觀念問題,而是知覺問題,因為即使知道是錯覺也不會改變;(2)錯覺不是發生在視網膜上;(3)視錯覺不是視覺器官的活動所引起的。
橫豎錯覺
橫豎錯覺 橫豎錯覺
橫豎錯覺(horizontal-vertical illusion)屬視錯覺現象之一。左上圖中橫豎兩等長直線,豎者垂直立於橫者中點時,看起來豎者較長。
德勃夫錯覺 德勃夫錯覺
德勃夫錯覺(Delboeuf illusion)屬視錯覺現象之一。左上圖內的小圓與右圖的圓相等,但兩者看似不等;居右者看來較小。
海林錯覺 海林錯覺
海林錯覺(Hering illusion)屬視錯覺現象之一。左上圖兩平行線為多方向的直線所截時,看起來失去了原來平行線的特徵。
樓梯錯覺 樓梯錯覺
樓梯錯覺(Staircase illusion)屬視錯覺現象之一。注視左上圖形數秒鐘。將可發現有兩種透視感;有時看似正放的樓梯,有時看似倒放的樓梯。
編索錯覺 編索錯覺
編索錯覺(twisted cord illusion)屬視錯覺現象之一。左上圖像盤起來的編索,呈螺旋狀。實則系由多個同心圓所組成,讀者可選任一圓上一點循其線路檢驗之。
桑德錯覺 桑德錯覺
桑德錯覺(Sander illusion)是視錯覺現象之一。左邊較大平行四邊形的對角線看起來明顯比右邊小平行四邊形的對角線長,但實際上兩者等長。

知覺神經生理

超柱
20世紀50-80年代間,以胡伯爾和維賽爾為代表的眾多學者,利用微電極技術在蛙、貓、猴等多種動物標本中證明了在大腦視中樞內存在着許多視覺特徵檢測N細胞,它們形成“超柱”。超柱指在大腦皮層中,具有相同感受野的多種特徵檢測細胞聚集在一起形成的對各種知覺屬性綜合反應的基本單元。
超柱與多模式感知N元的關係:
①皮層中的超柱和聯絡區皮層多模式感知N元在知覺形成中具有重要作用,並可能是知覺的結構和功能單元;
②超柱僅實現同一種感覺模式中,各種屬性的綜合反應,形成簡單的知覺;
③聯絡區皮層的多模式感知N元,可以對多種信息發生反應,實現着多種感覺的綜合反應過程,能將多種模式的感覺信息綜合為複雜的知覺。
顳下回
80年代以來,英國牛津大學的羅爾等人又發現杏仁核、顳下回、顳上溝等處存在着面孔識別細胞。許多研究證明,在顳、頂、枕區之間的聯絡皮層和額葉聯絡區皮層中,都存在着“多模式感知N細胞”。
顳下回的多模式感知神經元不僅能產生複雜視覺還能感知多種其他感覺如軀體覺、運動覺、食物嗅覺與味覺等。

知覺研究簡史

一些心理學家認為,通過內省來研究知覺經驗是心理學的重要內容;而另一些心理學家則強調,只有能觀察到的現象才是心理學研究的對象,而主觀的知覺經驗是不能進行客觀觀察的,因此它不應該是心理學研究的內容。這兩種觀點在歷史上各有其興衰的時期。20世紀初,心理學家對描述自身的知覺經驗有濃厚的興趣。到20~30年代,美國以J.B.華生為代表的行為主義極力抨擊主觀經驗主義,主張禁止研究那些不能公開觀察的知覺課題。這個學派認為,心理學只應研究刺激和反應之間的關係,而知覺是主觀概念,所以不是科學心理學研究的對象。華生的行為主義否定了主觀內省法和主觀經驗,實際上是取消了當時所有知覺研究的課題,給早期的知覺研究帶來了很大的損失。
然而,在行為主義興起後不久,德國出現了格式塔學派。這個學派對於知覺的論述引起人們很大的興趣,使知覺的研究又重新活躍起來。格式塔的觀點與早期的知覺理論雖有很大不同,但在知覺經驗是一個關鍵性課題的看法上卻是一致的。事實上,格式塔心理學家更注意個人看見或聽見的主觀經驗,甚至比以前帶有更大的主觀性。
目前,心理學家已廣泛承認知覺是人的認知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知覺經驗也是心理學研究的基本內容之一。心理學家完全可以用合乎科學的方法來分析另一個人的知覺經驗。心理學家既可以研究知覺經驗的現象和規律,提出假設性的理論,也可以徑直研究知覺的腦機制。兩方面的材料互相印證和補充,能使我們對知覺過程的瞭解更加全面。知覺的研究正在成為現代心理學一個有廣闊前途的領域。

知覺知覺理論

有代表性的知覺理論有以下幾種。
格式塔觀點
在近代知覺理論中,格式塔心理學佔有重要的地位。其代表人物是W.克勒、K.科夫卡和M.韋特海默。格式塔心理學提出瞭如下幾個知覺的原則:
①知覺的主動性。知覺者並不像一架照相機那樣,被動地記錄刺激的全部細節。相反,知覺是一個主動的過程,它對刺激進行加工處理,丟掉刺激的某些細節,保留其基本特徵,並用概念的形式把刺激經驗組織起來,使客觀刺激在知覺中變成具有完整結構的形象。
②知覺的組織性。在時刻變化、豐富多彩的世界中,知覺者受通道的限制,不可能輸入每一時刻作用於感官的所有信息。因此,人們只能對刺激的基本特徵進行反應,把外界許多孤立的刺激組織成一個有意義的整體。
知覺是怎樣在神經系統的活動中產生的?對這一問題,格式塔學派提出了知覺經驗和神經系統同形論的假設。這個理論認為,刺激的知覺形象和它們在中樞神經系統的表現之間存在着對應關係,即知覺現象符合於神經系統的特徵。例如在知覺的組織性原則中,某些刺激物能被知覺為完整的圖形,其他刺激物被知覺為背景,這是因為大腦皮層的神經細胞具有電磁場的特徵。磁場中力的分佈使某些興奮區相互吸引,其他區相互排斥,從而形成一定的結構或“完形”。在腦中的這個完形就是人們知覺經驗中的圖形-背景結構。在視錯覺的情況下,知覺之所以是歪曲的,是因為它在中樞神經系統中的表現就是歪曲的。格式塔學派的知覺理論是一種先驗論,它把知覺看作是神經系統固有的屬性,而忽視了知識和經驗在知覺中的作用。
知覺的推斷理論
知覺心理學另一個有影響的觀點是關於知覺基本性質的推斷理論。它的基本假設是:知覺經驗是一個混合物,一部分來自當前的感覺,而大部分是從大腦儲存的信息中提取的。人們根據在整個生活中獲得的經驗對作用於感官的刺激作出物體性質的推斷。
美國心理學家W.詹姆斯對這個理論作了如下的敍述:“現在足以證明知覺的一般法則:人們知覺的一部分東西是通過感官來自於人們面前的物體,另一部分(可能是大部分)總是來自於人們自己的心靈。”他認為,根據當時觸發感官的刺激,人們便作出可能會產生這種刺激的物體性質的推斷。這種推斷是人在整個生活中形成的感官經驗的基礎上作出的,因此是一種具有很高概率的可能性。H.von赫爾姆霍茨早就指出過知覺的推斷是自動的無意識的過程。
知覺的推斷理論的另一基本假定是:瞬間輸入的感覺信息是極初步的、模糊的或不完整的,不能以此確定相應的外在物理刺激是什麼。在任何知覺過程中,作用於感官的近端刺激(如視網膜象)只能提供線索,而不能對遠端刺激(外界客觀事物)提供真實而完整的描述。所以,必須根據近端刺激所提供的線索及在過去經驗基礎上作出的一系列關於世界的假設,對近端刺激的真實性質進行評價。這個評價的結果就是人的知覺。
知覺的推斷理論是一種再造理論,就是説,人們通過知覺可以把客觀世界再造出來。這種理論必須假設人們所在的世界是一個有秩序而多樣化的世界,因為只有在這樣一個世界裏,片斷的輸入才有可能成為線索,使人們能夠推斷感覺輸入是來自什麼東西,以及所遺漏的輸入片斷是什麼東西。如果在一個混亂的世界中,只有這個世界的片斷知識,就根本不可能提供對它的其餘部分的認識。在這樣的世界裏,過去的經驗也不會對推斷外界事物的性質有所幫助。
心理物理對應理論
這種理論的代表人物是J.J.吉布森。他的觀點與知覺的推斷理論相反,認為自然界中的刺激是非常完整的,知覺者直接與環境相接觸,完全可以產生各方面都與達到感官的刺激相對應的知覺經驗,而完全不需要假設有個推理的過程。
吉布森把刺激作用和刺激信息加以區分。在濃霧中觀察者的視網膜雖然受到了光刺激的作用,但這時的光是均勻的,所以他並看不到任何東西。這説明光的刺激作用並不一定包含刺激信息,知覺的信息是包含在外界光線的差別中的。觀察者無論在任何一點觀察周圍空間,其環境光的分佈都是不同的。環境光的這種差別或結構就是視覺的重要刺激物,它包含着空間信息。距離並不是觀察者和物體之間抽象的空間,它是靠對物理光線分佈的直接感知而得到的。
知覺的心理物理對應理論完全排除了知覺的主動性及過去經驗的作用,而這些因素在知覺過程中所起的作用又是不能否定的。
一些心理學家發現,眼的運動和手的觸摸運動,在知覺中起着重要作用。人在觀察複雜圖形時,眼睛的運動能幫助對圖形的知覺。人在知覺周圍環境時,肢體的主動運動參與能更容易地適應新環境。
隨着近代認知心理學的發展,知覺的研究着重於視覺圖形的信息加工過程。這些研究包括圖形知覺的形成和發展、圖形後效、圖像識別等問題。在圖像識別中人們提出了模板匹配、原型匹配理論和“泛魔”識別模型。知覺的認知觀點強調知覺中表徵和概念的作用,認為知覺是人類高級認識活動的一部分。
參考資料
  • 1.    · 黃希庭 .《心理學導論》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7-8 :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