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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發行
鎖定
直接發行是指發行人單方面確定國債的發行條件,再通過各種渠道(如銀行、證券公司的櫃枱)向投資者直接出售國債的方式。以這種方式發行國債時間長,成本高,市場化程度低。因此,在國債市場發達的國家,這種方式基本被淘汰,只有少數國家用於發行面向個人投資者的非上市流通國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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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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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發行
- 含 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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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證券發行主體由自身履行證券
- 性 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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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證券發行方法
- 特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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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方便,發行費用較低
直接發行
是
債券發行最早採用的方法,其特點是簡單方便,
發行費用較低,發行手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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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者與
投資者之間直接進行,減少了中間環節。一般來説,直接發行主要適合於兩種情形:①私募債的發行。即向特定的
投資者
發行債券。它的發行範圍不大,發行量小,一般不需要
中介機構辦理髮行事務。②
金融債的發行。
金融機構發行
金融債一般也採用直接發行辦法。因為
金融機構本身就具備推銷債券的良好條件,而不必委託其他
中介機構。
直接發行的缺點主要是發行對象往往侷限於特定的
投資者,使
證券的計劃發行額不易募足。此外,直接發行沒有金融機構等
中介機構的協助,對於充分動員社會閒散資金缺乏力量。因而對數量較大的
證券往往採用
間接發行方法。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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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重潤 .金融市場學 :高等教育出版社 , 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