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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正
(南宋宰相)
鎖定
- 別 名
- 留忠宣
- 字
- 仲至
- 所處時代
- 南宋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惠州
- 出生日期
- 1129年
- 逝世日期
- 1206年
- 主要成就
- 廉吏
- 主要作品
-
詩
文
奏議
外製二十卷 - 本 名
- 留正
- 官 職
- 左丞相、少師、觀文殿大學士等
- 爵 位
- 魏國公
- 追 贈
- 太師
- 諡 號
- 忠宣
留正人物生平
留正,字仲至,泉州永春人。六世祖從效,事太祖,為清遠軍節度使,封鄂國公。
紹興十三年(1143年),第進士,授南恩州陽江尉、清海軍節度判官。
龔茂良守番禺,正言:“在法:劫盜髒滿五貫死,海盜加等。小民餌利,率身陷重闢。請鏤梓海上,使户知之。”民始知避。用茂良薦,赴都堂審察。
宰相虞允文奇之,薦於上。得對,正言:“國家右文而略武備,祖宗以天下全力用於西夏,承平日久,邊不為備,至敵人長驅而不能支。今當改轍,使文武並用。”孝宗嘉嘆,書札中要語下三省施行。
知循州,陛辭,言:“士大夫名節不立,國家緩急無所倚仗。靖康金人犯闕,死義者少,因亂謀利者多。今欲恢復,當崇尚名節。”上益喜,明日諭輔臣:“留正奏事,議論耿耿,可與職事官。”
除軍器監簿,歷官考功郎官。
太常諡葉義問“恭簡”,正覆諡,言:“義問將兵出疆,不知敵人情偽,及金犯邊,督視寡謀,幾至敗事。”下太常更議,時論韙之。
擢起居舍人,尋權中書舍人。
光宗自東宮朝,顧見正,謂左右曰:“修整如此,其人可知。”乃請於上,兼太子左諭德。正言:“記注進御,非設官本意。乞自今免奏御。”詔從之。
為中書舍人兼侍講,兼權兵部侍郎,除給事中。張説子薦往視鎮江戰艦,挾勢遊觀,沉舟溺卒,除知閣門事、樞密副承旨,正封對還詞頭。洪邦直除御史,正言:“邦直為邑人所訟,不宜任風憲。”
兼權吏部尚書,言:“用人莫先論相。陛下志在恢復,而相位不能任輔贊。望精選人才,與圖大計。”時相益不樂,以顯謨閣直學士出知紹興府。
侍御史範仲芑劾前帥髒六十萬,有詔核責。正明其非辜,御史怒,並劾正,降顯謨合待制、提舉玉隆萬壽宮。
尋復職。知贛州,奏減上供米,不報。及為相,蠲一萬八千石。
知隆興府。
進龍圖閣直學士、四川制置使,兼知成都府。平四蜀折租價,歲減酒課三十八萬。
乾道初,羌酋奴兒結越大渡河,據安靜砦,侵漢地幾百裏。正密授諸將方略,擒奴兒結以歸,盡俘其黨,羌平。
進敷文閣學士,尋詔赴行在。正在蜀以簡素化民,歸裝僅書數簏,人服其清。
除端明殿學士、籤書樞密院事,參知政事,同知樞密院事。
孝宗密諭內禪意,拜右丞相。
一日奏事,皇太子參決侍立,上顧謂太子曰:“留正純誠可託。”
光宗受禪,主管左右春坊姜特立隨龍恩擢知閣門事,聲勢浸盛。正列其招權預政狀,乞斥逐,上意猶未決。
正奏之,上大怒,詔特立提舉興國宮。
孝宗聞之,曰:“真宰相也。”
紹熙元年(1190年),進左丞相。
正謹法度,惜名器,豪發不可幹以私。
引趙汝愚首從班,卒與之共政。
用黃裳為皇子嘉王翊善,世號得人。
嘉王感疾,正言:“陛下只有一子,隔在宮牆外非便,乃令蚤正元良之位,入居東宮,則朝夕相見甚順。”
又奏:“太子,天下本。《傳》曰:”豫建太子,所以重宗廟社稷‘。漢文帝即位,即建太子。本朝皇子居冢嫡,有未出閣而正儲位者。皇子嘉王既居冢嫡,出合已久,宜早正儲位,以定天下本。“
上不豫,外議洶洶,正與同列間至福寧殿奏事,處分得宜,人情以安。進封申國公。上疾浸平,正乞歸政,不許。
初,正帥蜀,慮吳氏世將,謀去之。至是,朝廷議更蜀帥,正言:“西邊三將,惟吳氏世襲兵柄,號為‘吳家軍’,不知有朝廷。”遂以户部侍郎丘崈行。
後數歲,曦入蜀,卒稔變。
壽皇聖政成,進少保,封衞國公。
李端友以椒房親,手詔除郎,正繳還,上不納,復執奏曰:“昔館陶公主為子求郎,明帝不許。今端友依憑內援,恐累聖德。”
姜特立除浙東副總管,尋召赴行在,正引唐憲宗召吐突承璀事,乞罷相。
上批:“成命已行,朕無反汗,卿宜自處。”
正待罪六和塔,奏言:“陛下近年,不知何人獻把定之説,遂至每事堅執,斷不可回。天下至大,機務至煩,事出於是,則人無異詞,可以固執;事出於非,則眾論紛起,必須惟是之從。臣恐自此以往,事無是非,陛下壹持把定之説,言路遂塞。”
因繳進前後錫齎及告敕,待罪範村,乞歸田裏,不許。
壽聖太后將以冬至上尊號冊寶,以正為禮儀使,攝太傅。
於是上遣左司徐誼諭旨,正復入都堂視事。是行也,待罪凡一百四十日。
冊寶禮成,拜不傅,封魯國公。正力辭。
紹熙五年(1194年)正月,孝宗疾革,正數請車駕過宮。
一日,上拂衣起,正引裾泣諫,隨至福寧殿門。正退上疏,言極激切。
六月戊戌,孝宗崩,光宗以疾未能執喪,正率同列屢奏,乞早正嘉王儲位,又擬指揮付學士院降詔。尋有手詔:“朕歷事歲久,念欲退閒。”正得之始懼,請對,復不報。即出國門,上表請老,末曰:“願陛下速回淵鑑,追悟前非,漸收人心,庶保國祚。”
正始議以上疾未克主喪,宜立皇太子監國;若終喪未倦勤,當復辟。設議內禪,太子可即位。
時從臣鄭湜奏與正同。
既而趙汝愚以內禪請於憲聖,正謂:“建儲詔未下,遽及此,他日必難處。”
論既違,以肩輿逃去。
及嘉王即位,尊皇帝為太上皇帝,以正為大行攢宮總護使,寧宗即位。入謝,復出。
憲聖命速宣押,時汝愚亦以為請,上親札,遣使召正還。
侍御史張叔椿請議正棄國之罰,乃徙叔椿吏部侍郎,而正復相。
入賀,且請車駕一出,慰安都人心;及定壽康宮南向,撤去新增禁旅。
詔悉從之。
進少傅,屢辭不拜,奏言:“陛下勉徇羣情,以登大寶,當遇事從簡,示天下以不得已之意,實非頒爵之時。”
韓侂冑浸謀預政,數詣都堂,正使省吏諭之曰:“此非知閣日往來之地。”侂胄怒而退。會經筵晚講賜坐,正執奏以為非,上不懌。侍御史黃度論馬大同罪,正擬度補外,上知其情,除度右正言。正請推恩隨龍人,上曰:“朕未見父母,可恩及下人耶?”積數事失上意,侂胄從而間之。八月,手詔正以少師、觀文殿大學士判建康府。尋又以諫議大夫張叔椿言,落職。
慶元元年(1195年)六月,詔正以上皇付正手詔八字進入,宣付史館。復觀文殿大學士。
初,劉德秀自重慶入朝,未為正所知,謁正客範仲黼請為言,正曰:“此人若留之班行,朝廷必不靜。”乃除大理簿,德秀憾之。
至是為諫議大夫,論正四大罪,褫職,自是彈劾無虛歲。
以張釜言,責授中大夫、光祿卿,分司西京,邵州居住。
明年,令自便。
給事中謝源明封還錄黃,量移南劍州,再許自便。
復光祿大夫、提舉洞霄宮。上章乞納祿,詔復元官職致仕。
又以御史林採言,依舊官光祿大夫致仕。
俄復觀文殿學士、金紫光祿大夫。
嘉泰元年(1201年),進封魏國公,復少師、觀文殿大學士。
開禧二年(1206年)七月,薨,年七十八。贈太師。
正出處大致如紹熙去國,恥與姜特立並位而待罪近郊,五月復入,議者猶惜其去之不勇。
首發大議,蚤正嘉王儲位,遂致言者深文,指為棄國,豈弘毅有所不足耶?
或問範仲黼:“留、趙二公處變不同如何?”
仲黼曰:“趙,同姓之卿也;留則異姓之卿,反覆之而不聽,則去。”
聞者以為名言。
有《詩文》、《奏議》、《外製》二十卷行於世。
寶慶三年(1227年),諡忠宣。
子:恭、丙、端,皆為尚書郎。
留正主要成就
留正從政四十餘年,清正廉明,直言敢諫;尤其是主政期間,謹法度,惜名器,舉賢才,而且在宮廷鬥爭波譎雲詭之中能寬容大度,一心為公,毫髮不幹以私,孝宗稱其“純誠可託”,“真宰相也”,是為南宋中期一位賢相。
留正人物評價
脱脱:謀大事,決大議,非凝定有立者不能也。周必大、留正一時俱以相業稱,然必大純篤忠厚,能以善道其君,光、寧禪受之際,懼禍而去,其可為有立乎哉?
[1]
王夫之:①嗚呼!人君之忍絕其心,公為不孝以對天下而無怍者,唯光宗獨耳。……於是而留正之咎,不能逃矣。……正之所自處者,諫不從則去而已。……知不可相,而不去之於早;其去也,又且行且止,反覆於郊關,以搖眾志;舉動之輕,適足資奸邪之笑,久矣。……正為大臣,上被孝宗之知遇,內有兩宮太后之倚任,誠能忘生死以衞社稷,而救人倫之斁絕,夫不有雷允恭、任守忠之家法乎?……正乃無故周章,舍大臣之職,分其責於百僚,招引新進喜言之士,下逮太學高談之子,一鳴百和,呼天籲地,以與昏主妒後爭口舌之短長。……若留正諸人者,任氣以趨名,氣盈而易竭;有權而不執,有幾而不審;進退無恆,而召物之輕;生死累懷,而不任其害。宜乎其為庸主、悍後、奄人所目笑,而不恤其去留者也。
[2]
②舍忠定而他求,為耆舊者則留正爾。時艱則逃之江上,事定則復立廷端,其不足以規正宮闈、讋服羣小也,久矣。正而可任也,亦何至倒行逆施以致有今日哉?其復起也,聊以備員而已矣。
[3]
③秦檜擅,而趙鼎、張浚不能遏;侂胄專,而趙汝愚、留正不能勝;似道橫,而通國弗能詰;君子之窮也。
[3]
蔡東藩:光、寧授受,事出非常,留正以疑懼而去,獨賴趙汝愚定策宮中,始得安然禪位,汝愚之功,固不可謂不大矣。
[4]
留正個人作品
所著有《詩文》、《奏議》、《外製》二十卷,今已佚。
留正家族成員
兒子:留恭、留丙、留端,皆為尚書郎。孫子:留元英,工部侍郎;留元剛,起居舍人。
留正後世紀念
泉州士民因他歷官三朝,在他居住的地方立“三朝元老”坊,後稱三朝巷。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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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傳第一百五十》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01-10]
- 2. 《讀通鑑論·卷十二·光宗》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01-10]
- 3. 《讀通鑑論·卷十三·寧宗》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01-10]
- 4. 宋史演義:趙汝愚定策立新皇 韓侂冑弄權逐良相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01-10]
- 5. 范文瀾《中國通史》:抗戰派的備戰活動和反道學的論爭 .在線讀書網[引用日期2017-01-10]
- 6. 曾棗莊主編;李文澤,吳洪澤副主編.中國文學家大辭典 宋代卷.北京:中華書局.2004.第752-753頁
- 7. 留正 .鯉城區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23-06-15]
- 8. 鄭天挺,吳澤,楊志玖主編;翁獨健,蔡美彪,李學勤等副主編.中國歷史大辭典 下卷.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0.第250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