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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者價格

鎖定
生產者價格是指生產者出售產品的價格。包括工業生產者價格和農業生產者價格。前者為工業品出廠價格,後者主要表現為商業部門的農產品收購價格。匈牙利1968年經濟改革後,生產者價格有多種形式: 固定價格、最高限價、浮動價格、自由價格。我國生產者價格有國家定價、國家指導價格、市場調節價格三種形式。生產者價格與消費者價格之間一般保持一定的差價。其中包括流通費用、商業利潤、國家税金等。當差價一定時,生產者價格與消費者價格按照相同的方向和程度作用於生產和消費以及市場供求關係,並且當市場供求關係反作用於價格時,會從生產者價格直接傳導給消費者價格,或從消費者價格直接傳導給生產者價格。 [1] 
中文名
生產者價格
外文名
Producer prices
適用對象
所出售的商品
反    映
生產者的利益
體    現
生產者、消費者、經營者經濟關係
基    礎
生產成本和利潤

目錄

生產者價格簡介

各類商品生產出來後,一般要經過流通才能進入消費。由於各類商品的不同特點,流通過程中所需費用不同,生產者價格對中間價格和消費者價格形成所起的作用也有所不同。有的商品生產出來後,不經任何中間環節,直接進入消費領域,其價格既是生產者價格,也是消費者價格。生產者價格直接決定消費者價格。交通運輸等部門,生產過程同時是消費過程,生產者價格和消費者價格是同一的。生產者價格反映生產者的利益,體現着生產者與商品經營者、消費者之間的經濟關係

生產者價格構成

生產者價格以生產成本和利潤為基礎。在中國,多數商品都在價內徵税,税金也成為價格構成的一個因素。價內税雖然影響價格水平,但它是間接税,要轉嫁給用户負擔,不直接影響生產者收入。有的商品在價外有補貼或獎勵,成為生產者實際收入的一部分。合理的生產者價格,應當使生產者的勞動耗費得到補償,並得到平均利潤,反映資源的稀缺程度,兼顧商業經營者、消費者的利益。

生產者價格種類

主要包括工業生產者價格和農業生產者價格。
工業生產者價格,在中國指工業品出廠價格。它一般由正常生產、合理經營條件下的部門平均成本加利潤和税金構成。在集中計劃經濟管理體制下,工業生產者價格由政府制定。1979年經濟體制改革以來,逐步形成國家定價國家指導價市場調節價並存的價格形式,對於不同的商品,生產者有程度不同的價格決策自主權。資本主義國家的工業生產者價格即工廠價格,一般是廠商根據供求情況和生產費用在市場競爭中形成。
農業生產者價格,在中國主要指農產品收購價格,此外還包括農民直接向非農業居民出售農產品的價格。1985年以來,除糧食、油料、棉花的國家定購部分以及蠶繭、烤煙、糖料等少數品種仍由國家定價外,其餘的分別實行國家指導價市場調節價
參考資料
  • 1.    何盛明. 財經大辭典: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