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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等價物
鎖定
現金等價物定義
現金等價物是指企業持有的期限短,流動性強,易於轉化為已知金額的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的投資。一般是指從購買之日起,3個月到期的債券投資。
一項投資被確認為現金等價物必須同時具備四個條件:期限短、流動性強、易於轉換為已知金額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其中,期限較短,一般是指從購買日起,三個月內到期。例如可在證券市場上流通的三個月內到期的短期債券投資等。
現金等價物區別介紹
現金等價物是指短期且具高度流動性之短期投資,因其變現容易且交易成本低,因此可視為現金。
現金等價物特點介紹
現金等價物則指企業持有的期限短、流動性強、易於轉換成已知金額現金、價值變動風險較小的投資。現金等價物的定義包含了判斷一項投資是否屬於現金等價物必須同時具備的四個條件:
(1)期限短;
(2)流動性強;
(3)易於轉換成已知金額的現金;
(4)價值變動的風險較小。
其中,期限短、流動性強所強調的是現金等價物的變現能力,而易於轉換成已知金額的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小則強調了現金等價物的支付能力的大小。這裏所説的期限較短,一般是指從購買之日起,3個月內到期。因此,典型的現金等價物包括自購買之日3個月到期的短期債券,它們必須是能夠輕易地轉化為已知數額的現金。企業作為短期投資而購入的可流通的股票,儘管期限短,變現的能力也很強,但由於其變現的金額並不確定,其價值變動的風險較大,因而不屬於現金等價物。
現金等價物具備條件
1、它們必須可以轉化為確定數額的現金。
2、它們的到期日必須很接近,以至於不存在因利率變動而導致它們本身價值變動的重大風險。
現金等價物現金
現金是指企業的庫存現金以及可以隨時用於支付的存款。
會計上所説的現金通常指企業的庫存現金。而現金流量表中的“現金”不僅包括“現金”帳户核算的庫存現金,還包括企業“銀行存款”帳户核算的存入金融企業、隨時可以用於支付的存款,也包括“其他貨幣資金”帳户核算的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和在途貨幣資金等其他貨幣資金。應注意的是,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中有些不能隨時用於支付的存款,如不能隨時支取的定期存款等,不應作為現金,而應列作投資;提前通知金融企業便可支取的定期存款,則應包括在現金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