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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福生
(前“福布斯”富豪)
鎖定
王福生,祖籍遼寧,曾任北京富華建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2002年的《福布斯》、2007年的《胡潤中國富豪榜》,王福生均榜上有名。
2007年8月20日,他因涉嫌偷税罪被羈押,同年9月26日被逮捕。
2013年10月25日,北京市二中院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7年,罰金3萬元。
- 中文名
- 王福生
- 國 籍
- 中國
- 出生日期
- 1951年12月
- 畢業院校
- 瀋陽建築大學
王福生人物經歷
90年代初下海創業,先後開發富華大廈、美惠大廈和金暉嘉園,後收購ST渝萬里(後轉讓)和ST黔凱滌(現已更名為太光電信)。
1993年,北京富華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成立,王福生任董事、總經理。當時該公司的註冊資本高達1億元,主要由王福生及多家國有企業合資。此後,王福生又任北京天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北京新富投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據其2001年對外公佈的數據,集團總資產已達到將近50億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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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的《福布斯》、《胡潤中國富豪榜》,王福生均榜上有名。
2007年1月26日至5月25日,北京市國家税務局進行調查後,認為王福生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天富公司存在逃税行為,於同年6月29日將此案移送至公安機關,並於同年7月18日作出了罰款5154萬餘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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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同年8月20日,他便因涉嫌偷税罪,被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衞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6日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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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福生涉嫌偷税罪
2007年8月20日,他因涉嫌偷税罪被羈押,9月26日被逮捕。
北京市二分檢以王福生涉嫌犯貪污罪、逃避繳納税款罪、單位行賄罪,北京富華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涉嫌犯逃避繳納税款罪,向法院提起公訴。2010年10月,市二中院開庭審理此案時,王福生對檢方指控的3項罪名均不認可,辯護律師為他做了無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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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31日,王福生在宣判前被取保候審。據其辯護人介紹,王福生當時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最主要是身體原因,他年紀大,而且有高血壓、心臟病”。
法院審理後認為,王福生的行為構成挪用公款罪,且系情節嚴重。他和被告單位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巨大,且佔應納税款30%以上,均構成逃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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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5日,市二中院對此案做出一審判決。一審認定王福生挪用公款9300餘萬元,逃税1.7億餘元,單位行賄兩名税官50萬元。法院以王福生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犯逃税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罰金3萬元;犯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7年,罰金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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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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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前福布斯富豪王福生逃税近2億受審 .網易.2010-10-30[引用日期2012-08-19]
- 2. 福布斯前富豪王福生逃税1.7億 在京受審獲刑7年 .千龍網[引用日期2013-11-22]
- 3. 福布斯富豪花50萬買通2名税務官員逃税1.8億 .騰訊網.2010-10-31[引用日期2012-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