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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冰

(雲南省昆明市政府原副市長)

鎖定
王冰,男,漢族,1966年9月生,四川寧南人,1994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7月參加工作,在職碩士。曾任雲南省昆明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2022年1月,王冰涉嫌受賄罪一案,由雲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普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中文名
王冰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6年9月

王冰人物履歷

1983.09-1987.07成都科技大學機械工程系精密機械設計與製造專業學習
1987.07-1992.12雲南汽車廠工作
1992.12-1993.01共青團昆明市委工作
1993.01-1995.01共青團昆明市委辦公室副主任
1995.01-1995.12共青團昆明市委辦公室主任
1995.12-1997.12共青團昆明市委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
1997.12-2001.05昆明青少年宮主任、黨支部書記,兼昆明市青少年活動中心建設指揮部辦公室主任
2001.05-2001.07共青團昆明市委機關黨總支書記
2001.07-2003.12共青團昆明市委機關黨總支書記(享受副處級待遇)
2003.12-2004.03昆明市手工業聯社主任(公選)
2004.03-2009.11昆明市手工業聯社主任、黨組書記
2009.11-2010.01昆明市東川區委副書記(正縣級)、副區長、代理區長
2010.01-2012.08昆明市東川區委副書記、區長(其間:2009.10-2012.07北京大學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習)
2012.08-2013.03石林縣委書記,兼昆明石林台灣農民創業園黨工委書記,石林縣委黨校校長
2013.03-2016.02石林縣委書記,兼昆明石林台灣農民創業園黨工委書記,石林縣委黨校校長,石林生態工業集中區黨工委書記
2016.02-2016.07安寧市委書記,兼昆明安寧新區黨工委書記,安寧温泉旅遊度假區黨工委書記
2016.07-2017.11安寧市委書記,兼雲南滇中新區黨工委委員,昆明安寧新區黨工委書記,安寧温泉旅遊度假區黨工委書記
2017.11-2017.12昆明市政府黨組成員、市發展和改革委黨組書記
2017.12-2018.06昆明市政府黨組成員,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
2018.06-2019.02昆明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 [2] 
2019.02-2019.03昆明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書記 [3] 
2019.03-2021.04昆明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1]  [5] 

王冰人物事件

王冰違紀被查

2021年4月6日,據云南省紀委監委消息:雲南省昆明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王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4] 

王冰提起公訴

2022年1月,雲南省昆明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王冰(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雲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普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冰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普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12年至2020年間,被告人王冰在擔任昆明市東川區人民政府區長、石林縣委書記、安寧市委書記、昆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