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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之鼎

鎖定
王之鼎(?~1680年),字公定,陝西榆林縣人,漢軍正紅旗將領。其父王世選明末為參將,投降清皇太極,隨軍入關,以戰功晉二等昂邦章京(子爵)。死後,之鼎襲爵。
順治九年(1652年)晉為一等精奇尼哈番,署參將。他在與大西軍孫可望李定國等作戰時立功,被升為正紅旗漢軍副都統,駐防貴州。
康熙元年(1662年),授福建中路總兵。他數次與鄭成功軍作戰,奪取了廈門、金門和鼓浪嶼諸島。康熙三年,取定海、銅山兩衞,被以功晉為三等伯。八年,仍回本旗任副都統。十年,提升為江南提督。十二年,升為鎮海將軍,駐防京口。遇吳三桂起兵反清,康熙帝命他守安慶府,扼長江下游要隘。簡親王喇布領兵進駐江寧(今江蘇南京),選他參贊軍機。
康熙十七年(1678年),清廷調他任福建水師提督,加授定海將軍。十八年,被調任四川提督。次年到任,鎮守永寧。吳世璠派兵攻永寧,他被圍困兩月之久,城中糧盡,孤軍無援,吳軍破城,部將多戰死,他受傷被俘。押送到貴陽後,吳世璠對他百般誘降,遭他拒絕,遂被殺。清廷贈其太子少保銜,在貴陽建祠,由康熙手書“忠節垂芳”四字匾額。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皇帝南巡,又書“純忠遺愛”四字為匾。 [1] 
公定
所處時代
清朝
民族族羣
漢族
逝世日期
1680年
本    名
王之鼎
籍    貫
陝西三原
旗    籍
漢軍正紅旗
官    職
江南提督、四川提督
諡    號
忠毅
爵    位
三等伯

目錄

王之鼎人物經歷

授福建中路總兵,討鄭錦,克廈門、金門、古浪諸島。三年,敗錦將黃盛、林茂、裴德等,拔銅山衞,進三等伯。
八年,召還,仍授本旗副都統。
十年,授江南提督。
十二年,授鎮海將軍,駐守京口。吳三桂、耿精忠相繼反。上命之鼎分兵防安慶,而以安南將軍華善帥師佐之。之鼎調崇明沙船,江陰、瓜洲戰艦,扼津要,令綠旗水師駐黃浦操防,兼備水陸。上命簡親王喇布為揚威大將軍,駐江寧,之鼎贊軍事。
十七年,改福建水師提督,加定海將軍。閩寇日蹙,而楚、蜀間軍事方亟,請移鎮要地自效。
十八年,調四川提督。
十九年,到官,會寇犯永寧,遂率總兵李芳述等討之,戰屢勝。六月,勇略將軍趙良棟將進剿雲、貴,調芳述守敍州,之鼎留鎮永寧。九月,吳世璠遣將尤廷玉、胡國柱攻永寧,圍之數匝。時城中糧盡已兩閲月,之鼎猶率兵挑戰,士氣倍奮。嗣為賊詗知,築長圍以守。至是月甲子,寇穴城入,總兵費雅達,副將楊三虎,遊擊周尚功,守備李逢春、魯明芝、席豹督兵巷戰,皆死。之鼎解印付家人,令間道走成都,率總兵楊魁、何成德、王永世、傅汝友,遊擊陳先鳳、陳田、劉應科等出御賊,身受重創。賊湧至,之鼎自度不能免,拔劍自刎,未殊,與魁等俱被執,傳送貴陽。賊黨夏國相等百計誘降,之鼎厲聲叱曰:“死則死耳,肯向鼠輩乞活耶?”久之,賊知不可奪,遂遇害。魁等皆不屈死。事聞,贈之鼎太子少保,諡忠毅。子毓賢,官至貴州布政使,毓秀襲爵。

王之鼎世襲表

第一世三等伯王之鼎,康熙九年二月,以軍功晉封三等伯。十九年,在貴州殉節。諡忠毅。乾隆十四年八月,贈三等誠武伯。
第二世三等伯王毓秀,之鼎子,康熙二十二年四月襲。
第三世三等伯王釴,毓秀子,康熙三十四年六月襲。乾隆十四年八月,襲三等誠武伯。
第四世二等子王淳,釴子,乾隆十五年七月,降襲二等子。
第五世二等子王條,淳子,乾隆十八年十二月襲。
第六世二等子王熾,條子,乾隆二十四年十二月襲。
第七世二等子王炎,熾弟,乾隆三十六年襲。
第八世二等子王增,炎子,乾隆五十二年襲。
第九世二等子王羹,增叔祖子。道光四年襲。
第十世二等子王基,羹子,道光十三年襲。
第十一世二等子王桂普,基子,同治七年襲。
第十二世二等子王德源,桂普子,光緒二十四年襲。
第十三世二等子王德浩,德源弟,光緒二十五年襲。
家族關係:父親:二等昂邦章京王世選
兒子:貴州布政使王毓賢、三等伯王毓秀
參考資料
  • 1.    王之鼎  .陝西省地方誌辦公室[引用日期2024-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