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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償獻血奉獻獎

鎖定
全國無償獻血奉獻獎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和《全國無償獻血表彰獎勵辦法》有關規定 [22]  ,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衞生健康委員會與中國紅十字會總會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後勤保障部衞生局根據表彰程序和權限要求進行評定的獎項 [1]  ,用以獎勵多次自願無償獻血者 [2] 
中文名
無償獻血奉獻獎
創辦時間
1998年 [1] 
創辦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衞生健康委員會與中國紅十字會總會、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後勤保障部衞生局
表彰週期
2年 [2] 
表彰獎項
榮譽獎勵 [2]  [19] 

無償獻血奉獻獎政策沿革

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第十七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紅十字會對積極參加無償獻血和在獻血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18] 
根據衞生部、中國紅十字會總會1999年發佈的《全國無償獻血表彰獎勵辦法》(衞醫發〔1999〕第335號),設置國家“無償獻血奉獻獎”,分為金、銀、銅獎,分別獎勵自願無償獻血達四十次、三十次、二十次的無償獻血者。 [17]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衞生健康委員會中國紅十字會總會、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後勤保障部衞生局修訂印發的《全國無償獻血表彰獎勵辦法(2014年修訂)》,規定每兩年開展一次全國無償獻血表彰工作。 [1]  [3] 
全國無償獻血表彰獎勵辦法(2022年版)》增加了“無償獻血奉獻獎終身榮譽獎”獎項 [10] 

無償獻血奉獻獎獎項設置

無償獻血奉獻獎銅獎、無償獻血奉獻獎銀獎、無償獻血奉獻獎金獎 [2]  、無償獻血奉獻獎終身榮譽獎 [10] 

無償獻血奉獻獎評選規則

無償獻血奉獻獎獲獎標準

無償獻血奉獻獎銅獎:自願無償獻血達20次以上的獻血者。
無償獻血奉獻獎銀獎:自願無償獻血達30次以上的獻血者。
無償獻血奉獻獎金獎:自願無償獻血達40次以上的獻血者。
無償獻血奉獻獎終身榮譽獎:累計獲得無償獻血奉獻獎金獎3次以上者,終身榮譽獎僅表彰一次。 [10] 
注:1、無償獻血是指公民在無報酬的情況下,自願捐獻自身血液的行為;2、固定無償獻血者是指至少獻過3次血,且近12個月內獻血至少1次,並承諾未來一年之內再次獻血的;3、表彰評定的無償獻血次數按以下規定進行折算統計:①全血每200毫升按1次計算;②機採血小板每1個治療單位按1次,2個治療單位按2次計算;4、《獻血法》公佈前的無償獻血次數可以累加計算。 [2] 

無償獻血奉獻獎表彰權限

無償獻血奉獻獎銅獎:各地市人民政府、紅十字會和軍隊有關單位負責表彰;
無償獻血奉獻獎銀獎:各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紅十字會和軍隊有關單位負責表彰;
無償獻血奉獻獎金獎及無償獻血奉獻獎終身榮譽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衞生健康委員會與中國紅十字會總會、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後勤保障部衞生局負責表彰。 [2]  [19] 

無償獻血奉獻獎表彰程序

1、個人、集體、省(市)和部隊符合相應獎項獲獎標準的,由個人、單位或當地採供血機構提交申請材料,並按照規定的表彰獎勵權限上報地市衞生計生行政部門、紅十字會和軍隊有關單位;
2、地市有關部門收集、審核、統計相關申請材料,對審核結果,在本地區範圍內以適當形式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後向省級衞生計生行政部門、紅十字會和軍隊有關單位報送推薦材料;
3、省級有關單位對各地市上報的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對初審確定的合格名單,在本省(區、市)範圍內以適當形式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後向“無償獻血表彰獎勵評定小組”報送推薦材料;
4、“無償獻血表彰獎勵評定小組”對各省級有關單位上報的申請材料進行復審,對複審確定的合格名單,以適當形式公示5個工作日。
注:對曾在不同地區參加無償獻血的獻血者提出申報的,各地應當認真核對有關獻血者信息,及時受理,不得拒絕受理符合表彰條件獻血者的申報要求。 [2] 

無償獻血奉獻獎獲獎情況

無償獻血奉獻獎獲獎情況統計表
屆次
表彰年度
終身榮譽獎
金獎
獲獎人數
銀獎
獲獎人數
銅獎
獲獎人數
總獲獎人數
表彰時間
(參考資料)
01
1999-2000年度
-
-
-
-
1,163
2001-12-13 [15] 
02
2001-2003年度
-
1,053
841
3,070
4,964
2004-10-10 [11-12] 
03
2004-2005年度
-
3,833
3,188
10,167
17,188
2007-05-08 [13-14] 
04
2006-2007年度
-
14,203
9,592
29,026
52,821
2008-12-10 [16] 
05
2008-2009年度
-
34,333
19,580
58,434
112,347
2010-12-10 [9] 
06
2010-2011年度
-
23,549
24,692
87,076
135,317
2012-11-28 [8] 
07
2012-2013年度
-
33,686
40,464
132,692
206,842
2015-03-10 [7] 
08
2014-2015年度
-
48,329
59,208
180,971
288,508
2016-12-27 [6] 
09
2016-2017年度
-
71,123
84,991
235,855
391,969
2018-10-30 [5] 
10
2018-2019年度
-
106,563
129,090
355,015
590,668
2020-12-25 [4]  [20] 
11
2020-2021年度
37,117
115,986
156,890
392,887
702,880
2023-02-07 [21]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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