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瀘州市財政局

鎖定
瀘州市財政局是瀘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負責全市的財務工作。 [1] 
中文名
瀘州市財政局
性    質
政府工作部門

瀘州市財政局主要職責

(一)擬定全市財税(含財政、預算、税收、非税收入、財務、會計、國有資產等,下同)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税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全市財力的建議;擬訂市與區縣、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税政策;指導全市財政工作。
(二)貫徹執行國家財税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性財税政策制定規劃,負責組織起草地方性財税政策草案、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按照管理權限管理全市税政事項。
(三)承擔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市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市和市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四)負責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貫徹實施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管理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組織制定全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監督管理全市政府採購工作。
(六)負責制定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及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管理辦法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市級機關國有資產經營收益財政專户管理工作。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和財政預算內的國際收支管理。
(七)負責編制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制訂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市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按規定管理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對國有單位財務活動情況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督,審查驗證其財務狀況是否真實,對財務管理進行監督。
(八)負責辦理和監督財政性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負責投資評審管理工作,參與擬訂政府性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負責經營城市資金的管理和監督。
(九)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市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衞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市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組織執行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體管理辦法,負責管理政府債務,防範財政風險。參與研究利用外資的有關政策,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機構貸(贈)款項目的有關業務,參與財税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一)負責管理全市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十二)負責財政資金績效評價。監督檢查財税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依法查處違反財經法紀的行為。
(十三)負責財政宣傳和財政信息管理系統工作,制訂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和管理全市財政業務培訓。
(十四)履行廉政建設職責,執行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各項規定。明晰職權,防控廉政風險,建立行政權力公開透明的運行機制,推進廉政建設的標準化、規範化、制度化。
(十五)承擔經市政府公佈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瀘州市財政局現任領導

周毅:瀘州市財政局局長 [7] 
趙銀:瀘州市財政局副局長 [9-10] 

瀘州市財政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政策研究、督查督辦、信息宣傳等工作;組織績效管理、效能建設、政務公開、安全保密、來信來訪、綜合治理、政務接待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綜合科
管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參與制定收費標準;承擔彩票管理相關工作;參與住房改革政策的研究和制定,監督和管理住房改革預算資金。承擔城建、路橋收費、城市污水處理和垃圾處理等專項資金管理工作;負責聯繫的政府建設投資項目決算監督;審核部門(單位)決算。
(三)財税法規制度科
研究提出税收規範性文件計劃和建議;協調組織起草税收地方規範性文件草案;承擔有關税收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制訂財政執法責任制度並組織監督檢查;負責全市財政法制宣傳教育;負責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權限管理全市税政事項。
(四)預算科
分析預測全市宏觀經濟形勢並提出改善宏觀調控的政策建議;研究擬定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規劃建議;承擔全市財政收入徵管、收支綜合平衡、增收節支相關工作;負責彙總年度全市財政預算,編制年度市本級財政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辦理預算追加(減)事宜;承擔市對區財政轉移支付工作;辦理市對省、區財政結算事宜;負責市級部門預算編制統籌協調工作,承擔市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承辦審核批覆市級部門預算工作,承擔市級部門基本支出預算調整及執行工作;研究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負責市級支出績效評價牽頭工作;承擔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承辦向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財政預決算等事宜;承辦財政審計有關工作。
(五)國庫科
組織預算執行和分析預測;組織實施總預算會計、財政專户會計、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及政府會計制度;制訂全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市級國庫業務;承擔國庫現金管理和財政資金調度工作;對財政專户資金國庫集中支付清算;負責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户;負責預算內及所有財政專户會計核算;承擔地方債券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編制全市財政總決算及部門決算,批覆市級部門決算;對財政國庫預算執行進行動態監控。
(六)非税收入徵收管理科
參與制訂和執行非税收入管理政策;承擔組織實施政府非税收入徵管和監繳工作;監督和管理財政票據;負責罰沒物資監管及有關工作。
(七)行政政法科
承擔行政、政法財務單位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參與財務單位發展規劃,擬定行政、政法財務管理制度,參與研究制定行政、政法經費的開支標準和定額;審核行政、政法部門(單位)決算;負責擬訂全市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制訂市級機關國有資產收益管理辦法,對市級機關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負責市級機關國有資產經營收益財政專户管理工作,制定市級行政單位資產配置標準。
(八)教科文科
負責承擔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審核提出分管部門年度經費預算建議;組織預算的執行;審核部門(單位)決算;參與研究制訂財政支持教科文事業發展的政策;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制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對專項資金的使用進行管理、監督、考核;負責擬訂全市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制訂市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管理辦法,對市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制訂市級事業單位資產配置標準。
(九)經濟建設科
承擔交通、環保、質監、商務、供銷、民航和電子政務等方面的預算有關工作;擬訂全市經濟建設、商貿流通、質量管理、能源資源和環境保護等財政政策;承擔成品油價格補貼、新能源汽車補貼等相關政策性補貼工作;負責糧食、醫藥等專項儲備資金監管;負責工業經濟、商貿流通等項目申報和專項資金管理的有關工作;審核分管部門(單位)預決算。統籌安排環境保護資金,加大環境保護投入;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實施有利於環境保護的財政政策;通過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方式,引導社會資本加大環境治理投入;依法加強排污費徵收和使用的規範化管理,根據國家統一部署,推進排污税改革,加強對各部門涉及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專項經費的監督管理,確保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十)農業科
參與分管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承擔農口部門的年初部門預算工作;承擔財政支農專項資金和農口救災資金的管理和分配工作;負責管理財政扶貧資金、農業擔保貸款工作;負責對以生產資料為補助對象的有關補貼兑付及監管工作;組織預算的執行和監管;擬訂財政支農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指導區縣財政支農工作。
(十一)社會保障科
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參與研究、制定全市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的政策和措施;參與全市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的編審;制定全市社會保障資金財務管理制度;審核並提出分管部門年度經費預算和建議;組織預算的執行;對部門、單位財務運行和預算執行情況實行日常動態監管;制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對專項資金的使用進行管理、監督、考核;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十二)企業科
負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財務監督管理,做好財務信息基礎工作,指導其他企業按《會計法》要求建立健全財務制度,並建立財務信息管理制度,負責組織實施企業財務信息收集報送;貫徹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參與研究擬定國家與企業分配關係改革的有關政策制度及相關企業的行業發展規劃,調整產業結構、技術改造、資源合理利用政策以及促進企業科技進步,改進企業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問題,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有關工作; 參與歸口管理的國有企業的改革,制定和實施相應的財務管理制度,妥善解決好已改制企業的遺留問題。
(十三)投資管理科
負責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政府投資有關政策、法規、制度;負責制訂地方性基本建設投資財務管理制度;負責管理市級預算內基本建設項目資金、國債資金;負責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負責聯繫的財政資金投資項目決算;參與政府投資項目招投標活動。
(十四)金融外經科
承擔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管理工作;承擔財政金融互動配合政策的研究、制訂並負責相關資金的管理;負責地方金融類企業財務和國有資產監管;負責管理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負責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管理工作;制訂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制度,對基金的籌集和使用進行監管。
(十五)會計科(行政審批科)
管理全市會計工作;貫徹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法律、法規和會計制度,提出全市會計改革的政策建議;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管理全市會計人員的考試和業務培訓;承辦有關行政審批工作。
(十六)政府採購監督管理科
擬訂全市政府採購政策和管理制度;經省人民政府授權,擬訂全市政府集中採購目錄、政府採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負責審核市級政府採購預算;負責全市政府採購專家的徵集和市級政府採購項目評審專家的抽取、使用;核准市級政府採購方式;監督管理市級政府採購活動;負責政府採購信息化建設;負責政府採購供應商投訴處理。
(十七)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擬定全市農業綜合開發的政策及項目、資金、財務管理辦法;編制全市農業綜合開發規劃;統籌安排和管理市級財政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組織檢查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執行情況。
(十八)資金管理科(市城市經營管理辦公室)
貫徹執行土地出讓收支管理政策;負責組織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融資資金及國土部門徵收非税收入;負責對由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融資資金及國土部門徵收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項目進行監督和管理。
(十九)績效管理科
擬定全市財政支出績效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實施辦法,研究建立全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體系和績效管理結果運用機制;負責全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牽頭推進市級財政支出績效管理工作;指導縣區開展財政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推進績效管理信息化工作。
(二十)人事教育科
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調查研究全局財政系統幹部隊伍和精神文明建設情況;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負責局機關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區縣財政系統人事、職工教育工作。
(二十一)基層財政管理科
指導區縣、鄉鎮(街道)財政改革工作,推進區縣、鄉鎮(街道)財政體制機制建設;研究制訂鄉鎮(街道)財政管理有關制度;指導鄉鎮(街道)財政機構建設,組織開展鄉鎮(街道)財政幹部培訓;佈置、彙總全市鄉鎮(街道)財政決算;研究制訂鄉鎮(街道)政府及村(社區)基層組織經費保障政策;參與研究制訂統籌城鄉發展相關財政政策;參與研究涉農補貼政策。
(二十二)國有資產管理科
負責擬訂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開展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統計;負責對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負責制定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標準、國有資產經營收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績效評價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市級事業單位及其所辦企業產權登記工作。

瀘州市財政局領導成員

黨組書記、局長葛洪亮同志: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行政政法科。聯繫敍永縣財政工作。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王雪莉同志:協助葛洪亮同志負責全面工作,分管預算科、國庫科、會計科(行政審批科)、基層財政管理科、政府債務管理科、市財政局預算編審中心、市級財政國庫支付中心、省會計函授學校瀘州分校。聯繫龍馬潭區財政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楊曉慧同志:分管社會保障科、資金管理科(市經營城市資金管理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績效管理科、局婦委會。聯繫瀘縣財政工作。
黨組成員、紀檢監察組組長章進峯同志:主持紀檢監察組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陳進同志:分管教科文科、投資管理科、綜合科、非税收入徵收管理科、市財政局收費票據監管中心、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聯繫江陽區財政工作。
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劉明春同志:分管機關黨委、機關工會、辦公室、市財政信息管理中心、局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局機關精準扶貧工作、局機關意識形態工作。聯繫合江縣財政工作。
總會計師許平同志:分管企業科、經濟建設科、金融外經科、市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中心。聯繫納溪區財政工作。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張偉東同志:負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
市財政監督檢查局局長熊波同志:負責市財政監督檢查局工作。
市級財政國庫支付中心主任黃潔同志:負責市級財政國庫支付中心工作,協助分管國庫科。
調研員金偉同志:協助管理機關黨委、機關工會。
保留副縣級待遇幹部吳曉暉同志:協助管理市政府財務監督員辦公室、市財政監督檢查局。
保留副縣級待遇幹部郭瑀同志:分管農業科、市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副調研員徐速同志:協助管理企業科、經濟建設科。 [2-3]  [11] 

瀘州市財政局所獲榮譽

2020年7月,被評為“瀘州市促進服務業發展工作先進單位”。 [4] 
2020年10月,獲得“2020年四川省脱貧攻堅獎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5] 
2021年6月,市財政局機關黨委被授予“瀘州市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 [6] 
2022年5月,瀘州市財政局被四川省婦聯、省文明辦表揚為“第三屆四川省家庭工作先進集體”。 [8]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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