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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鎖定
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簡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是瀘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縣級。
中文名
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主管單位
瀘州市人民政府
級    別
正縣級
局    長
張國華 [1] 

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安全生產監管科)。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安全、公務接待、車輛管理、綜合協調、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綜治、愛衞、幫扶、雙擁、信息、史志編撰、政務公開、督查督辦和績效管理等工作。指導、監督所屬單位的財務、資產管理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二)政策研究與規劃科(統計科)。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的綜合研究和改革推進工作,承擔有關重要文稿起草、重大課題調研、宣傳、新聞發佈等工作。承擔相關統計管理工作。
(三)法規科(行政審批科)。承擔有關重大決策事項、法律顧問諮詢、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法治建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行政工作,牽頭負責本系統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牽頭負責市本級行政審批服務便民化和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工作,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
(四)社保基金監督科(內部審計科)。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制度並貫徹落實,受理投訴舉報,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涉及基金安全的違規違紀案件,開展相關社會保險基金安全評估及經辦機構內部控制制度落實檢查。擬訂內部審計制度,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內部財務審計工作,協調辦理上級交辦的有關審計事項。
(五)就業促進與失業保險科。擬訂並貫徹落實就業規劃、計劃和公平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跨地區有序流動政策,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貫徹高校畢業生就業、就業援助和特殊羣體就業等政策。負責專項就業創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制定和監督檢查。貫徹失業保險政策、標準和基金管理辦法,建立失業監測和預警制度,擬訂預防、調節、控制較大規模和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
(六)人力資源流動管理科。擬訂人力資源市場、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和人力資源流動的政策和規劃,擬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準入管理制度,指導人力資源社會服務機構管理工作,擬訂人員(不含公務員)調配政策,承辦特殊需要人員及藏區人員(不含公務員)的調配工作。
(七)人才開發科。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人才政策,參與有關人才隊伍建設總體規劃和人才引進、培養、使用、激勵等政策措施的擬訂。負責有關人才工作的綜合協調、指導和檢查,統籌完成有關人才需求信息的收集、整理、編制和發佈工作。建立全市高層次專業技術和技能人才數據庫,參與有關人才工作理論研究、人才統計等基礎性工作。
(八)職業能力建設科。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和規劃,指導開展技工學校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指導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貫徹落實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和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
(九)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瀘州市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擬訂並貫徹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貫徹落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負責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水平)考試的管理工作。承擔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和培養工作,組織實施市學術和技術帶頭人的評定工作。綜合管理專業技術職稱、專家工作,配合完成博士後、留學回國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十)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指導和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考核獎懲流動等管理工作,將安全生產責任履行情況作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懲、考核的重要內容。按照管理權限承辦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年度統計等工作,承辦市本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流動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規範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聘用管理。
(十一)農民工黨建科(中共瀘州市農民工綜合委員會辦公室)。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關於農民工黨建工作的決策部署,統籌謀劃和全面指導農民工黨建工作。負責農民工黨員思想教育和服務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黨內組織活動,指導區縣、部門採取行業組建、分區域組建、異地組建等方式建立農民工流動黨組織,會同相關部門落實農民工黨員發展、黨建宣傳等工作。承辦中共瀘州市農民工綜合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二)農民工工作科(瀘州市勞務開發暨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擬訂並貫徹執行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點難點問題和重大事件。負責將安全生產納入農民工技能培訓內容。承辦市勞務開發暨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十三)勞動關係科。貫徹落實勞動關係政策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制度,牽頭建立完善勞動關係三方協調工作機制。負責職工工作時間、休息、假期制度以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相關政策落實。貫徹落實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宏觀調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
(十四)工資福利科。擬訂並貫徹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的工資收入分配、福利、退休、退職政策以及離休費待遇政策。負責市屬事業單位的工資基金管理工作,承擔市屬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額管理。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崗位津貼補貼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資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
(十五)養老保險科。擬訂城鄉基本養老保險發展規劃,貫徹機關企事業單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政策、標準。貫徹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及基金預測預警制度,負責關閉破產企業養老保險費欠費核銷報批,負責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條件的審核,貫徹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負責養老保險費緩繳報批。
(十六)工傷保險科。貫徹落實工傷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指導工傷保險參保工作,完善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政策,負責工傷認定工作。指導、監督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和確認工作,指導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鑑定,指導失能人員評定工作。
(十七)調解仲裁管理科(瀘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貫徹落實,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依法組織協調處理重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承擔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的培訓和管理。負責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情況的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承辦瀘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八)勞動保障監察科。擬訂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制度,依法督辦重大案件。指導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
(十九)表彰獎勵與任免科。組織實施國家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政府表彰獎勵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市委、市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審核市級部門(單位)申報的全市性評選表彰工作方案和表彰對象,指導區縣開展評選表彰工作。承辦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和市政府決定的人事任免事項。
(二十)信訪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信訪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分析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工作情況,負責接待、處理人民羣眾來信來訪工作,督查督辦重大信訪事件,協調處理羣體性突發事件,檢查指導本系統信訪工作,負責本系統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
(二十一)信息化科。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制定相關工作制度和規範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信息化重大項目、基礎設施和信息安全體系建設,統籌推進本系統信息系統整合。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數據資源的管理和開發利用,協調推進信息系統跨行業、跨部門、跨領域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共享,指導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工作。
(二十二)人事科。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幹部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人員出國(境)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羣工作,承擔黨風廉政建設、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黨員教育、意識形態等工作,牽頭本系統助力脱貧攻堅工作。 [1] 

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現任領導

局長:張國華 [3-4] 
副局長:李蜀博 [5] 

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獲榮譽

先後獲得“四川省人社工作先進集體”“四川省建設羣眾滿意的人社公共服務體系模範單位”等榮譽。
2020年7月,被評為“瀘州市促進服務業發展工作先進單位”。 [2] 
2023年1月,榮獲“全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6] 
2024年2月19日,被四川省委、省政府給予記一等功。 [7]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