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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章生
鎖定
潘章生,男,漢族,1963年1月出生,安徽桐城人。桐城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
- 中文名
- 潘章生
- 民 族
- 漢族
- 籍 貫
- 安徽桐城
- 出生日期
- 1963年1月
- 政治面貌
- 中共黨員
- 性 別
- 男
潘章生簡介
潘章生人物履歷
1982年7月—1985年10月 桐城縣黃甲區農業站技幹、副站長;
1985年10月—1990年12月 桐城縣範崗區團委書記;
1990年12月—1991年12月 桐城縣老梅鄉黨委副書記、範崗區團委書記(兼);
1992年3月—1996年1月 中共桐城縣老梅鎮(鄉)黨委副書記;
1996年1月—1999年1月 中共桐城市(縣)雙港鎮黨委副書記
(期間:1994年8月-1996年12月中央黨校經管專業學習);
2002年1月—2006年9月 中共桐城市範崗鎮黨委書記;
2006年9月—2007年1月 桐城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助理、黨工委委員;
2007年1月—2012年12月 桐城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黨工委副書記;
潘章生人物事件
潘章生涉嫌違紀
潘章生依法逮捕
檢方指控,在2007年1月至2014年6月,潘章生擔任桐城市經開區管委會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發放投資獎勵優惠款、安排承接工程、撥付工程款、企業入區、生產經營等方面給予關照,並非法收受37個單位和個人所送財物217.84萬元,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5]
潘章生開庭審理
潘章生一審判決
潘章生依法雙開
2016年11月21日,桐城市紀委發出通報,桐城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潘章生在擔任桐城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期間,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潘章生因犯受賄罪,被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2016年6月27日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該判決已生效。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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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桐城市原副市長潘章生一審獲刑5年:被控受賄200餘萬元 .新浪網.2016-08-16[引用日期2016-08-17]
- 2. 安慶桐城市原副市長潘章生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鳳凰網.2016-11-23[引用日期2016-11-24]
- 3. 領導簡介 .桐城市政府信息公開[引用日期2013-05-17]
- 4. 安徽桐城副市長公安局副局長被檢方帶走 .網易新聞[引用日期2014-12-12]
- 5. 安徽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潘章生決定逮捕 .最高人民檢察院[引用日期2015-03-13]
- 6. 安徽桐城原副市長潘章生受審:退還45萬元被認定是掩飾犯罪 .澎湃新聞.2016-03-03[引用日期2016-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