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漢語志願者
鎖定
漢語志願者項目是非常重要的一個國家項目,旨在全世界推廣漢語,以期普及漢語。
- 中文名
- 漢語志願者
- 重 點
- 旨在全世界推廣漢語以期普及漢語
- 主辦單位
- 國家漢辦
- 開始時間
- 2004年
- 項目概況
- 為適應世界漢語教學發展的新形勢
- 基本條件
- 具有中國國籍,年齡在65歲以下
漢語志願者項目介紹
為適應世界漢語教學發展的新形勢,緩解各國漢語教師的緊缺狀況,經教育部批准,國家漢辦從2004年開始組織實施了漢語教師志願者項目,從國內招募志願者到國外從事漢語教學;2006年又試行了漢語教師海外志願者項目,從國外招募志願者在當地從事漢語教學。國家漢辦負責上述項目的統一實施,設立 “志願者中心”負責漢語教師志願者工作的統籌、規劃、組織和協調。
[1]
漢語志願者基本條件
具有中國國籍,年齡在65歲以下;具有對外漢語、中文、歷史、哲學、教育學、外語、政治學、心理學、法學、社會學等相關專業的大專及以上學歷;退休大學中文教師;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的中、小學退休語文教師;普通話標準。
能吃苦耐勞;有責任感,並樂於助人、有耐心;生活儉樸,對長期在不同文化的陌生環境下工作和生活有準備;性格開朗、適應性強,能儘快適應派往國的工作與生活環境;有領導管理能力者優先。
漢語志願者申請程序
(2)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或教育部直屬院校根據派出志願者的具體要求組織有關高校或相關教育機構進行志願者的招募和遴選;
(3)凡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可通過國家漢辦網站下載《國際漢語教師中國志願者申請表》向上述單位提出申請,參加遴選。
漢語志願者具體條件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漢語普通話標準;
(3)年齡限於22到60歲;
(4)具備所在國家(地區)從事漢語教學的資格,或具有一定的漢語教學經驗和技能;
(5)具有滿足所在國生活和工作需要的語言交際能力和跨文化交際能力。
[2]
漢語志願者全球分佈
- 參考資料
-
- 1. 志願者項目概況
- 2. 國際漢語教師海外志願者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 3. 志願者分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