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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鎖定
湛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是2018年湛江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為湛江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1] 
中文名
湛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隸    屬
湛江市人民政府

湛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主要職責

(一)擬訂工業、信息化領域的規範性文件。研究提出全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推進生產服務業與製造業融合發展。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領域發展規劃、計劃及有關產業政策,提出優化工業佈局、結構的政策建議。實施相關產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加強質量管理和安全生產工作。
(三)監測分析工業、信息化領域運行態勢並做好相關信息發佈,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相關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牽頭負責企業情況綜合工作。
(四)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的技術進步、技術創新、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重大技術裝備研製工作,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
(五)執行有關固定資產投資政策,編制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等專項資金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審核、上報和辦理需經國家、省和市審批、核准、備案的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提出促進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措施,促進工業投資。負責歸口各項財政專項資金和經費的總體計劃、實施管理、績效評價等工作。
(六)組織實施產業轉移相關規劃和政策措施,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園區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承擔工業園區的綜合協調和提質發展、擴能增效工作,研究協調工業園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
(七)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領域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促進的專項規劃及政策措施。推進綠色製造。協調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八)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工作,協調指導經濟社會領域的信息化應用。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和互聯網的普及應用。協調推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負責信息網絡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管理的有關協調工作,協調通信管線、站點、公共通信網規劃,推進服務信息網絡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協調推進國家、省及市重點信息化工程建設。
(九)擬訂民用爆炸物品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環節建設項目、科技項目管理和產品質量監管。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環節安全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指導和服務,綜合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中的有關重大問題。促進中小企業與大企業融通發展。
(十一)承擔促進數字經濟和大數據產業的發展工作。擬訂促進數字經濟和大數據產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社會經濟領域大數據應用和管理創新。
(十二)組織協調全市應急通信及其他通信保障工作。負責市國防通信信息動員和戰備通信相關工作。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工作。
(十三)配置和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工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協助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四)協調煙草工業生產和專營管理。
(十五)落實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指導協調工業、信息化領域的人才隊伍建設、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以及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2] 

湛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宣傳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督查督辦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下屬單位的財務預算決算、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歸口財政專項資金和經費的總體計劃、實施管理、績效評價等工作。承擔局機關財務、信息化和資產管理等工作。
(二)行政審批與法規科。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導並協助業務科室做好行政審批事項的收件、受理等工作。組織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事中事後監管標準、程序、制度及機制建設,規範和監督行政審批各環節主體工作的合法性,制定審批主體的崗位責任制。統籌協調駐行政服務中心窗口日常管理工作,指導做好本部門政務服務網管相關工作。負責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訴訟及行政複議有關工作。組織協調落實本部門執法責任制工作,組織推進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
(三)運行監測與綜合分析科。監測分析工業、信息化領域運行和發展態勢,做好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編制併發布相關信息,提出有關政策性建議。起草局綜合性重要文稿,統籌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重要綜合材料的把關,統籌重大綜合性課題調研。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重大問題。承擔重點工業企業情況綜合工作和製造業企業高質量發展綜合評價工作,牽頭負責企業情況數據採集、統計、分析、報告等工作。
(四)產業規劃與政策科(民用爆炸物品監管科)。擬訂工業領域相關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產業結構調整,推進產業轉型升級。承擔工業領域淘汰落後產能相關工作。牽頭負責培育大型骨幹企業工作。擬訂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環節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承擔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環節的運行監測分析工作。承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相關工作。綜合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領域生產服務業發展規劃和計劃,推進工業、信息化領域生產服務業發展,促進服務型製造發展。推動有關生產服務業模式創新。促進工業設計發展。推動工業電子商務應用與發展。促進供應鏈管理技術推廣應用。指導協調工業、信息化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五)工業發展科。組織擬訂裝備工業、材料工業、消費品工業、電子信息工業等工業產業政策並協調落實,監測相關產業運行情況,分析相關行業發展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協調推動相關行業重大項目建設。負責珠江西岸先進裝備產業帶建設的項目申報等工作。承擔全市稀土管理的統籌協調工作。指導製糖業、鹽業生產,協調解決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協調煙草工業生產和專營管理。組織協調電子信息有關裝備、芯片、元器件、儀器等的研發製造及國產化,促進電子信息技術的產業化及推廣應用。
(六)技改創新投資科。組織編制實施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年度計劃,組織實施國家、省有關技術改造投資項目計劃,跟蹤服務相關重大工業投資項目,促進工業投資。審核、上報和辦理需經國家和省審批、核准和備案的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組織實施促進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政策措施。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相關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招標工作。參與工業、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核、上報工作。指導推動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組織實施戰略性新興產業中涉及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製造、數字經濟、新材料等的政策措施。推動產學研用聯合和創新成果產業化。指導工業領域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的推廣應用。指導工業企業質量管理和標準化工作。指導開展品牌培育的有關工作。
(七)工業園區科。負責貫徹實施省產業轉移、產業共建相關規劃和政策措施,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園區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承擔工業園區的綜合協調和提質發展、擴能增效工作,指導推進工業園區合理佈局、工業進園和產業集聚發展。研究協調工業園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指導省級產業轉移工業園的申報、調整及相關建設發展評價工作。
(八)工業節能循環經濟科。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領域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促進的專項規劃及政策措施。推進綠色製造。協調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九)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科。擬訂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和融資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有關中小企業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負責中小企業 (民營經濟)監測運行情況,協調解決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推動建立中小企業合法權益維護機制。協調組織對中小企業促進工作情況的監督檢查。協調推進各類金融機構擴大對中小企業的融資規模。推進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促進各類融資服務機構和平台服務中小企業。承擔市促進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牽頭負責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綜合性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和重要會議的協調工作。
(十)中小企業(民營經濟)服務科。擬訂中小企業發展和服務體系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統籌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推進中小企業技術推廣、人才培訓、市場開拓、政策信息等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推進中小企業創業創新服務。組織實施中小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推動中小企業對外交流合作。指導各類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規範服務。推進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梯度培育,指導中小企業與大企業融通發展。
(十一)信息化與數字產業科。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工作。研究制定信息化應用促進政策。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和互聯網的普及應用。促進信息消費發展。承擔信息網絡設施建設規劃、管理的有關協調工作。協調推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協助推進國家、省及市重點信息化工程。協調通信管線、站點、公共通信網規劃。推動面向社會服務的信息網絡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組織擬訂軟件和信息服務產業政策並協調落實,監測軟件和信息服務業運行情況,分析有關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承擔相關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製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工業互聯網創新應用、新一代信息技術與製造業融合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工業互聯網平台建設及應用推廣等工作。組織實施製造業與互聯網融合、工業互聯網發展試點示範,培育融合發展新業態新模式。擬訂促進數字經濟和大數據產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社會經濟領域大數據開發、應用和管理創新。推動數字經濟創業創新,引導大數據產業集聚發展。
(十二)無線電頻率與台站管理科(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負責無線電管理綜合協調和規劃編制工作。承擔無線電頻率的分配、指配工作。負責無線電台(站)的設置使用以及無線電發射設備的銷售管理。承擔軍地無線電業務協調相關工作。依法協助實施無線電管制。組織協調全市應急通信及其他通信保障工作。負責市國防通信信息動員和戰備通信相關工作。
(十三)無線電監測與監督檢查科。負責全市無線電管理的監督檢查及相關行政處罰工作。承擔無線電信號監測、設備檢測以及相關數據分析應用。負責全市無線電管理技術設施建設規劃編制。負責全市無線電管理技術設施建設、運行和維護。
(十四)人事科(離退休人員服務科)。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工資福利等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落實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協助做好人才工作。 [2] 

湛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直屬單位

(一) 湛江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
中心主要職責是聯繫和引導社會各中介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創業輔導、信息諮詢、籌資融資、貸款擔保、技術支持、產權交易、人才引進、人員培訓、對外合作、展覽展銷和法律諮詢、財務輔導等服務。
(二)湛江南藥試驗場
開展南藥科研工作及南藥栽培技術推廣工作。 [2] 

湛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現任領導

局長:王小穗 [3] 

湛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所獲榮譽

2021年6月,湛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機關黨委被授予“廣東省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