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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財政廳

鎖定
湖南省財政廳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財政工作的組成部門。負責全省財政運行情況的穩定。
現任領導:湖南省財政廳廳長:劉文傑 [13]  [28]  [30] 
中文名
湖南省財政廳
辦公地址
湖南省長沙市城南西路1號
性    質
湖南省政府組成部門
現任領導
劉文傑 [29] 

湖南省財政廳主要職責

(一) 組織貫徹執行國家財税方針政策,擬訂和執行全省財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導全省財政工作;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税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和執行省與市州、縣市,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税政策。
(二) 起草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定和執行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制度及辦法,參與涉外財政、債務等的國際談判並簽訂有關協議、協定。
(三) 承擔省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省本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代編全省財政收支預算,彙總全省財政總決算;受省人民政府委託,向省人民代表大會報告省本級、全省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訂省本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推進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
(四) 負責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管理彩票市場,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和管理彩票公益金,管理其他彩票資金。
(五) 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省本級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六) 貫徹執行國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規和税收調整政策,反饋政策執行情況,提出調整建議。研究制定省管理權限內有關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按照規定權限,審批或報請省人民政府審批地方税收的減免工作。負責契税、耕地佔用税的徵收管理,按規定承擔地方關税管理的有關工作。
(七) 負責制定全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省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制定需要全省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八) 負責審核和彙總編制全省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省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負責省級國有宣傳文化、金融類企業的國有資產管理,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九) 負責辦理和監督省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省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省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組織實施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十) 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省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衞生支出,組織實施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省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一) 貫徹執行政府內外債務管理的政策、制度和辦法,防範財政風險。負責統一管理省政府外債,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規定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承擔財税領域交流與合作的具體工作。
(十二) 負責管理全省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會計行政法規規章,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三) 監督檢查財税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議。
(十四) 承辦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湖南省財政廳職責和機構編制調整的通知》(湘辦〔2019〕61號),湖南省財政廳有以下職責調整:
1.劃出省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管理職責、省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的職責到省農業農村廳。
2.劃出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監督檢查職責到省審計廳。
3.負責履行省級國有金融資本管理相關職責。
4.負責牽頭編制國有資產管理有關情況報告。
5.負責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相關工作。
6.負責牽頭擬訂政府購買服務政策並組織實施。
7.會同相關部門負責省以下法院、檢察院省級財物統管工作。
8.承擔地方政府債務核查、監督等相關職責。 [1] 

湖南省財政廳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財政廳設21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與機關黨委辦公室合署)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宣傳、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黨羣工作。
法規税政處
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承擔有關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牽頭擬訂有關地方税收政策;研究提出税制改革、税種增減、税目税率調整以及關税、進口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建議;承擔和組織税收調查研究有關工作。
預算處
研究提出財政發展戰略和財政政策,編制中長期財政收支計劃;擬訂地方性政府債務管理的政策;承擔預算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執行工作;代編年度全省預決算草案,編制年度省級預決算草案和辦理預算核撥;管理省級財力;擬訂省級部門預算管理制度;承擔省直部門預算的審核、批覆、調整工作;承擔省財政與中央財政結算、對市縣財政總決算的批覆等工作;擬訂省對市縣財政管理體制方案。
地方財政處
參與擬訂省對市縣財政管理體制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省對市縣財力性轉移支付方案;承擔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指導市縣開展相關工作;承擔省級有償資金和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準備金管理工作;承擔省財政與市縣財政結算和轉移支付資金撥付工作;指導鄉鎮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指導、監督市縣財政收支平衡工作。
國庫處
擬訂國庫管理及財政總預算會計核算制度;承擔省級財政資金調度和財政總預算會計工作;分析全省預算執行情況;彙總編制全省財政總決算;統一管理省財政資金賬户;統一管理省級預算單位銀行賬户開立、變更和備案;承擔國債兑付及相關管理工作;研究和推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下級財政總預算會計工作。
綜合處
承擔交通、物價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分析預測宏觀財經形勢;擬訂全省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擔省級非税收入收支管理工作;承擔政府性基金立項的審核、報批工作,參與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標準的審核工作;承擔罰沒財物收入管理工作;擬訂彩票管理制度,承擔彩票收益分配和市場監管工作;承擔國土、海域、礦產、彩票公益金等專項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的管理工作;承擔交通、交警專項資金收支管理工作;承擔財政票據的管理工作;監督省駐穗行政事業單位住房基金使用,參與監管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積金。
行政政法處
承擔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和開支標準;承擔省安排的現役部隊、武裝警察部隊專項資金等方面經費管理工作;提出有關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的建議;承擔行政、政法部門因公出國(境)經費審核工作;承擔行政、政法部門辦公場所修繕、車輛及設備購置等專項經費管理工作;承擔出差和會議定點飯店採購及日常管理事務;承擔統一着裝管理工作。
教科文處
承擔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承擔教育、科技、文化、出版、廣播電視、體育、計生、檔案、地震及其他部門事業經費管理工作;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
工貿發展處
承擔工交、地質、安全生產、電力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參與擬訂國家與企業分配政策和產業政策;承擔工交、商貿等企業財務制度的制定和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承擔省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執行和監督工作;承擔資產評估行業監管工作;承擔省財政支持現代產業、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財政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擬訂糧食等重要物資儲備的財政政策,承擔有關資金管理工作。
農業處
承擔農業、林業、海洋漁業、水利、國土、氣象、扶貧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承擔契税、耕地佔用税的徵收管理工作;承擔農口部門有關專項資金及基建項目管理工作;擬訂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承擔村莊規劃、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補助資金管理工作。
經濟建設處
參與投資體制改革和財政性資金計劃安排;參與國債資金的安排、審核和監督;參與審核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概算,承擔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預算、結算和竣工財務決算審核工作;承擔財政投資重大工程項目的財務監管和其他項目財政性投資的財政監督工作;擬訂代建項目財務制度;參與工程造價管理。
社會保障處
(與省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管理辦公室合署)
承擔社會保障和就業、醫療衞生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社會保障資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障資金財政監管工作;編制省級社會保障預決算;擬訂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審核全省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參與研究社會保險制度改革和制訂相關政策;參與社會保險基金收繳、撥付、核算等管理工作。
外經金融處
承擔外經貿、旅遊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和執行涉外、地方金融的財政政策;指導和監督外經貿、旅遊、外商投資、境外企業執行財務會計制度;承擔有關涉外收入的監繳和管理工作;承擔地方金融機構財務監管和省屬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非貿易外匯管理工作。
會計處。
承擔全省會計管理工作;承擔會計人員從業資格核准和會計電算化指導監督工作;指導代理記賬工作;承擔依法核准會計師事務所及其有關業務的工作;承擔註冊會計師行業的有關監管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評工作。
績效評價處
承擔財政支出績效管理工作;承擔會計決算工作;擬訂財政資金支出績效評價管理的有關政策和制度;擬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評價標準及業務規範;組織實施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組織開展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等會計決算報表彙總和分析工作,提出建立公共資源統計報告制度和建立公共資源數據庫的建議。
行政事業資產管理處
組織擬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及資產費用標準,參與提出有關年度預算計劃;承擔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處置和對外投資、出租、出借、擔保等事項審批工作;承擔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監繳工作;承擔行政單位未脱鈎經濟實體、事業單位創辦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以及省級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產權登記、產權界定、產權糾紛調處、資產評估、資產清查、統計報告等工作。
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擬訂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管理和財務管理制度;組織編制農業綜合開發計劃及中長期規劃、年度預算和決算;承擔財政性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安排及管理;開展項期準備和申報工作;按計劃組織項目實施,檢查項目和資金的執行情況,組織項目竣工驗收
農村財務管理處
指導、監督農村財務管理工作;指導、監督農村財務公開與民主管理工作;承擔村組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的培訓工作;承擔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監督與管理工作;監督村級債務管理工作。
政府採購監管處
擬訂政府集中採購目錄、政府採購限額標準;參與審核省級政府採購預算;管理省級政府採購方式;承辦政府採購代理機構乙級資格的認定工作;監督管理省級政府採購活動;處理政府採購供應商投訴;對省級集中採購機構進行考核;承擔全省統一電子政府採購平台建設和管理工作。
監督檢查局
依法對財政收支進行監督檢查;依法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會計信息質量進行監督檢查;依法對註冊會計師行業進行監督檢查;依法處理相關違法違規問題。
人事教育處
(與離退休人員服務處合署)
負責機關、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服務、安全保衞等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管理廳屬學校。

湖南省財政廳主要領導

湖南省財政廳黨組書記、廳長:劉文傑 [13]  [28] 
湖南省財政廳黨組副書記、副廳長:莊大力 [14] 
湖南省財政廳黨組成員、副廳長:何偉文 [18] 
湖南省財政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徐永健 [15] 
湖南省財政廳黨組成員、副廳長:祝孟輝 [19]  [26] 
湖南省財政廳二級巡視員:張燮 [22] 
[2-8]  [16-17]  [20-21]  [24]  [27]  [31-32] 

湖南省財政廳直屬單位

湖南省財政事務中心
湖南省國庫集中支付核算中心
湖南省財政投資評審中心
湖南省財政廳信息網絡中心
湖南省財政幹部教育培訓中心(湖南省中華會計函授學校)
湖南省財政科學研究所
湖南省文化旅遊產業投資基金管理中心
湖南省財政廳後勤服務中心
湖南省利用國外貸款管理辦公室
湖南省縣域經濟與產業發展融資管理中心
湖南省會計管理中心
湖南省財政稽查辦公室
湖南省資產評估管理中心 [9] 

湖南省財政廳部門榮譽

2019年12月,湖南省財政廳行政處獲得“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10] 
2020年11月20日,湖南省財政廳入選“第六屆全國文明單位”名單。 [11] 
2020年11月25日,湖南省第十屆雙擁模範城(縣)命名暨雙擁模範單位和個人表彰大會表彰湖南省財政廳社會保障處為“湖南省愛國擁軍模範單位”。 [12] 
2021年9月17日,湖南省財政廳社會保障處被表彰為全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先進集體。 [23] 
2021年11月,湖南省財政廳税政法規處被全國普法辦公室擬表彰為2016-2020年全國普法工作先進單位。 [25]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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