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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龍灣區教育局

鎖定
温州市龍灣區教育局是温州市龍灣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1]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和《中共温州市委辦公室、温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温州市龍灣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温委辦發〔2018〕93號),區教育局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關於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1] 
中文名
温州市龍灣區教育局
外文名
Longwan District Education Bureau of Wenzhou City
機構屬性
政府工作部門
行政級別
正科級 [1] 

温州市龍灣區教育局職能調整

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設在區教育局,接受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直接領導,承擔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組織開展研究全區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的政策意見、教育發展規劃、重點改革方案,協調督促落實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區教育局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相關工作,接受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的統籌協調。 [1] 

温州市龍灣區教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推進教育系統法制建設。
(二)負責全區教育的統籌規劃,承擔教育改革與發展重大問題調研、政策研究,擬訂全區教育改革和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佈。
(三)指導、檢查全區各級各類學校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等工作,落實全區教育系統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四)指導全區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安全監督管理,督促教育系統相關主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組織或配合查處學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職或違法行為。
(五)負責全區教育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全區師德師風建設。組織指導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參與學校編制、崗位、工資等政策制定。
(六)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方針政策並監督使用情況,指導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七)負責綜合管理和指導全區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統籌推進全區社區教育和終身教育工作。指導職業學校教育教學改革、職業指導和評估工作。管理和指導全區民辦教育工作。
(八)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勞動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協助有關單位做好學校共青團、少先隊和關心下一代工作。
(九)負責全區各級各類學校招生工作的宏觀管理和指導。
(十)指導全區教師教育、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和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一)指導全區教育系統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二)負責全區語言文字工作,指導語言文字規範化建設。
(十三)管理和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教學、學生工作和組織人事工作,管理和監督全區各級各類學校和直屬單位的財務、基建、國有資產,負責指導全區教育裝備和勤工儉學工作。
(十四)指導全區教育督導工作,依法組織實施教育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監測等工作。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温州市龍灣區教育局職能轉變

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加強學校黨建工作、省委關於“清廉浙江”建設、市委關於推進新時代“清廉温州”建設和區委關於“清廉龍灣”建設的總體要求,履行對學校黨建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職責,指導督促全區教育系統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提升黨建工作水平。
深入推進全區教育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進一步推進教育數據資源共享,進一步推進減事項、減材料、減環節,堅持以羣眾視角設計教育改革方案,明確改革目標,提升教育服務質量和便利化水平。加強對全區學校教材的使用管理,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提升教材的思想性、科學性、時代性。 [1] 

温州市龍灣區教育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機關內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實施。負責牽頭對外聯絡、宣傳教育、新聞信息、網絡與信息化規劃工作。負責制定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並進行督查考評。負責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負責各類考績考核協調落實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文秘、會務、檔案、機要、保密、文史建志、政務公開、公務接待、行政後勤等工作。牽頭黨代表、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承擔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的日常工作。
(二)組織科。負責全區學校黨建、紀檢監察等工作。指導學校黨組織做好黨員管理和服務工作,推進教育系統黨建工作。指導全區教育系統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牽頭教育系統意識形態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制定幹部隊伍建設規劃、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三)人事科。負責全區教師隊伍建設,擬訂教師隊伍建設規劃,負責制定人事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和學校的機構編制、人事、工資、計劃生育等工作。負責教師隊伍師德師風建設,牽頭負責有償補課等違規行為的查處工作。負責全區教師的招錄、教師職稱評審、實施教師職業准入制度、教師外出管理、評優評先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指導全區學校的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負責牽頭教育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四)計劃財務科。牽頭編制全區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督促、檢查和指導學校貫徹執行有關教育投入的法律、法規、政策等情況。負責全區教育經費的預算編制、籌措教育經費和全區教育收費、教育經費的管理和使用。負責教育對口支援、扶貧和學生資助工作。負責全區教育事業、教育經費等年度統計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財會人員、統計人員的培訓。做好區人民教育基金會的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財務和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基礎教育與職業教育科。統籌管理全區學前教育、義務教育、職業教育、特殊教育。負責擬訂和實施基礎教育與職業教育發展規劃、學校佈局調整、政策措施。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學前教育、義務教育、職業教育、特殊教育年度事業發展和招生計劃、學籍管理。負責制定和落實學校辦學標準。負責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課程改革、教材建設和教學計劃的落實。負責課後校內託管服務工作。負責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擬訂全區語言文字工作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督促、檢查全區學校推廣普通話和使用規範字工作。
(六)民辦教育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統籌協調和管理全區民辦教育工作。組織擬訂和實施全區民辦教育的改革和發展規劃。負責民辦教育機構年度檢查、換證、變更、註銷等工作。負責民辦學校和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辦學行為的監督指導工作。做好民辦學校招生廣告(簡章)的審核備案等工作。指導區民辦教育協會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普法工作。負責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報備和清理工作。指導推進全區依法治校工作。承擔有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涉法工作。負責行政許可事項和非行政許可審批工作。牽頭負責“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負責信訪工作,牽頭負責各類涉校信訪、舉報、投訴等事項的接處工作。
(七)學生科。負責管理全區學校的思想道德教育、體育、藝術教育、法制教育、環境教育、國防教育、科技教育、衞生健康、食品安全等工作,擬訂相關政策和指導性文件。負責家校合作育人機制建設工作。協助區退協做好關心下一代工作。負責學生體質監測工作。指導學校開展健康教育,建立學校公共衞生應急處理機制。負責體育中考等測試工作。組織學生開展體育、藝術、科技競賽及展示活動。指導學生軍訓工作。指導中小學生心理健康工作。
(八)校園安全科。指導全區教育系統開展維護穩定、安全保衞和校園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全區各級各類學校、持證培訓機構消防、實驗室、交通、防溺水、禁毒、反恐、反校園欺凌、反詐騙、掃黃打非等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協調指導涉及穩定安全的突發事件、傷害事故的預防和安全處置工作。監督全區校產和消防設施設備安全。承擔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協調工作。負責學校集體活動的審批與管理工作。負責教育安保隊伍建設、培訓和管理。 [1] 

温州市龍灣區教育局行政編制

區教育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1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專職副總督學1名(副科長級);中層領導職數6名。 [1] 
區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温州市龍灣區教育局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温州市龍灣區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温州市龍灣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10日起施行。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