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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遠市金融工作局

鎖定
清遠市水利局是清遠市機構改革組建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清遠市金融工作局
隸    屬
清遠市人民政府

清遠市金融工作局主要職責

(一)組織擬訂支持地方金融產業發展的規劃與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對全市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實施監管,負責對大宗商品、知識產權交易場所實施監管,強化對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監管。
(三)開展地方金融風險監控防控工作。牽頭開展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金融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打擊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參與有關部門開展的金融市場、金融機構等的風險防範處置工作。
(四)推動全市金融改革創新。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服務全市金融業務發展。促進銀行信貸市場、多層次資本市場和保險市場發展,強化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功能。
(五)推動發展普惠金融,培育和發展“三農”“小微企業”等金融服務體系,優化整體金融服務環境。推動全市農村信用合作機構改革發展。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金融精準扶貧。
(六)開展金融交流合作。統籌協調地方人民政府與金融機構的戰略合作。
(七)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責任體系要求,指導協調金融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九)職能轉變。進一步強化金融監管職責,消除監管盲區和監管空白,提高防範處置金融風險能力,做好打擊本轄區各類非法金融活動相關工作,提高金融資源配置效率,解決金融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推動金融資源更好服務實體經濟,深化地方金融改革,加快金融強市建設。 [1] 

清遠市金融工作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黨羣工作。承擔機關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離退休服務等工作。組織擬訂支持地方金融產業發展的規劃與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統籌協調和落實金融對口幫扶工作。
(二)金融管理科。負責監管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建立完善相關監管制度,引導行業規範發展。負責相關風險防範處置工作。協調和支持中央駐清金融監管機構對銀行業及行業自律組織的監管,組織協調市有關部門對地方金融機構的管理,協調解決金融業發展中應由地方解決的矛盾。牽頭開展防範、處置非法集資活動。牽頭開展互聯網金融風險防範處置工作。統籌地方金融風險監測防控工作,推進地方金融風險監測防控系統建設。開展相關金融宣傳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打擊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參與有關部門開展的金融市場、金融機構等的風險防範處置工作。參與查處和打擊欺詐、挪用、逃廢金融債務等違法違規行為。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服務全市金融業發展,促進銀行信貸市場發展。組織擬訂普惠金融扶持政策,培育和發展“三農”“小微企業”等金融服務體系。推動全市農村信用合作機構改革發展,推動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和發展,並強化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實施金融精準扶貧。引進、培育金融平台、法人金融機構等。開展金融交流合作,協調推進政府與金融機構戰略合作。
(三)資本市場科。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服務全市金融業發展,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和保險市場等發展。承擔推動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具體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和金融科技發展。負責相關風險防範處置工作。開展相關金融宣傳工作。協調和支持中央駐清金融監管機構對各證券、期貨、保險、信託等金融機構及行業自律組織的監管。培育和監管產權交易、櫃枱交易市場等區域性金融市場,負責監管大宗商品、知識產權交易場所。指導和推進企業改制上市,參與協調發行地方政府債務等相關融資工作。 [2] 

清遠市金融工作局現任領導

局長:陳智 [3-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