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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收益理論

鎖定
該種理論認為負債可以降低企業的資本成本,負債程度越高,企業的價值就越大。
前提是指要債務成本低於權益成本,當企業的負債比率達到100% ,企業加權平均資本成本最低。
中文名
淨收益理論
提出者
大衞·杜蘭特
性    質
錯誤的結論
創始時間
1952年

淨收益理論理論概述

淨收益理論是1952年, 美國經濟學家大衞·杜蘭特(David Durand)在《企業債務和股東權益成本: 趨勢和計量問題》一文中提出的。該理論認為: 由於債務資金成本低於權益資金成本, 運用債務籌資可以降低企業資金綜合資金成本, 且負債程度越高, 綜合資金成本就越低, 企業價值就越大。按照該理論, 當負債比率達到100%時, 企業綜合資金成本最低, 企業價值最大。很顯然這是不可能的, 也是荒謬的。

淨收益理論理論假設

該理論是建立在如下假設基礎之上的:
(1)投資者對企業的期望報酬率Ks(即股東資本成本)是固定不變的。
(2)企業能以固定利率Kd無限額融資。因為Ks和Kd固定不變,且KdKs,企業可以多多舉債。
(3)根據加權平均資本成本公式:,隨着債務增加,加權平均資本成本漸趨下降,當債務融資達到100%時,加權平均資本成本最低。
V——企業總價值。
注:該理論假設在實際中很難成立。首先,債務資本的增加,意味着財務風險增大,作為理性人的股東會要求增加報酬率Ks;其次,由於債務增加,債權人債券保障程度下降,風險增大,Kd也會增加。
淨收益理論是早期企業價值理論中的一種極端形式。根據這種理論,企業價值的最大化完全是通過債務資本的增加和企業財務槓桿比率的提高來實現的。這個理論之所以成立,其中有一個重要的假定條件,這就是,假定債務資本的增加和財務槓桿比率的提高不至於給企業帶來融資風險,債權人也認為企業的信用能力毋庸置疑。在這樣一個假定前提下,隨着企業債務資本價值的不斷上升,企業價值最大化目標就逐步逼近了。
但是,在增加企業債務資本和提高財務槓桿比率的情況下,企業的融資風險是一個不容迴避的現實問題。淨收益理論的假定條件與企業融資的實際情況並不相符。因為,根據該理論的假定,當企業全部資金都來自債務資本融資時,企業價值就實現了最大化。然而,當企業全部資本都由債務資本構成時,企業信用能力如何確立卻是該理論無法回答的問題。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