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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程序
鎖定
進口貨物通過海關的程序。通常包括結關、分類、估價和徵税。
- 中文名
- 海關程序
- 外文名
- customs procedures
- 意 義
- 進口貨物通過海關的程序
- 包 括
- 結關、分類、估價和徵税
目錄
- ▪ 分類程序
- ▪ 估價程序
- 2 《關税及貿易總協定》
海關程序海關程序英文解釋
customs procedures
海關程序結關程序
海關程序分類程序
海關程序估價程序
估價程序是最重要的海關程序。當前最通行的估價方法是海關合作理事會1950年制定的布魯塞爾《海關征税貨物估價公約》,約有100多個國家採用。公約規定以商品的正常價值作為徵税根據。正常價值實際上就是進口貨物的發票價格。
海關程序《關税及貿易總協定》
《關税及貿易總協定》第7條規定:海關據以徵收關税的進口商品價格,應以“實際價格”即“在正常貿易過程中於充分競爭的條件下,某一商品或相同商品出售或銷售的價格”為基礎。由於對實際價格如何計算沒有明確規定,就使各國得以採用各種方法,甚至以國產品價格或海關武斷虛構的價格作為計徵關税的依據,而成為限制外國商品進口的一種手段。
關税及貿易總協定東京回合多邊貿易談判制定了《海關估價法規》,對海關估價的方法重新作了規定。按新規定,海關估價將順序採用下列五種方法:①交易價格以發票價格表示,即進口商品實際支付或應支付的價格。②如對發票有懷疑因而不能按交易價格估定,則可採用在同時或相近時期向同一進口國出口同樣產品的交易價格作為海關估價標準。③如找不到同樣產品的交易價格,則可以類似商品的交易價格為標準。④如上述三種方法都不能採用,則可按可比商品結關後在進口國出售的價格減去押金、利潤、運輸保險費、關税和銷售税以及其他費用後估定。⑤最後採用的方法是所謂計算價格,即按進口商品的生產成本加利潤和銷售費用計算出一個價格作為計徵關税的基礎。協議同意發展中國家在執行中可有更大的靈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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