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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祭
(聖經詞語)
鎖定
活祭的意思是信徒出於內心地把自己的一生獻給
神,遵行神的話,是基督徒生活的一個基本原則。
舊約是以牛羊為祭物獻給神,是把祭性殺死獻在壇上,而
新約信徒有基督的替死,不必再殺牛羊為祭性獻祭。
[1]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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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祭
- 外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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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ving Sacrifice
聖經記載:
1、“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悦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12:1)
2、“不要容
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象從死裏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
義的器具獻給神。”(羅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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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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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白雲曉.《聖經語彙詞典》:中央編譯出版社,2002年1月:第8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