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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學

鎖定
治安管理是公安機關為保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護公民人身、財產權利而依法公開進行的國家行政管理。《治安管理學》課程是全面研討、系統傳授治安管理的基礎理論、系統知識、基本技能的公安本科必修專業基礎課程。本課程的發展歷史時間長,在課程內容和教學方法上相對比較成熟。
中文名
治安管理學
外文名
Public security management
性    質
私有
職    能
治安
修業年限
四年

治安管理學科目特點

治安管理學是講授治安管理業務的專業基層課程,其特點:
一、治安管理學是一門社會科學,主要研究公安工作中治安管理的基本業務,包括公安人口管理、特種行業管理、治安秩序管理、危險物品管理、重點場所、重點行業、重點物品的治安秩序管理等。同時,它還包括公安機關的行政執法活動和處理公共安全危機事件,對處置方法進行系統研究。
二、治安管理學是一門應用型學科,它把治安管理的理論知識與實踐工作有機結合起來,用治安管理的理論指導公安工作。治安管理的理論知識主要研討、闡述治安管理的任務確定、業務劃分、指導思想、方針原則、法律法規,保障與監督,以及國內外治安管理的歷史、現狀與未來發展趨勢等,這些對指導公安實際工作有指導意義。

治安管理學業務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嚴格的組織紀律觀念、良好的職業道德,有為維護國家安全、社會安定而獻身的精神,熟悉我國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治安管理法律、法規.系統掌握治安學專業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能在公安、邊防、國家安全等部門從事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安全保衞、預防和控制犯罪以及治安學教學、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業務培養要求: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治安學行政法學行政管理學安全防範技術偵查學等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接受公安行政執法和犯罪預防等方面的基本訓練,具有管理社會治安,預防處置治安案件、治安事件與治安災害事故,指導和監督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衞工作的基本能力。
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1.掌握治安學、行政法學、行政管理學、安全防範技術學、偵查學等方面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
2.掌握治安管理方法和安全防範技術;
3.具有管理大、中城市社會治安、處理各種治安問題的初步能力;
4.熟悉黨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及社會治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5.掌握通訊、駕駛、射擊、自衞擒敵等技能,身體素質達到規定標準;
6.掌握公安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教學、科學研究和實際工作能力。

治安管理學主幹課程

治安管理學主要課程

公安學基礎理論犯罪學公安管理學偵查學總論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自衞擒敵、射擊安全防範技術、道路交通管理學等。

治安管理學教學環節

包括調查、見習和實習等。學生在公安機關見習6周,畢業實習10周。
修業年限:四年
授予學位:法學學士
相近專業:治安學 偵查學 邊防管理 火災勘查 禁毒學 警犬技術 經濟犯罪偵查 邊防指揮 消防指揮 警衞學 犯罪學 經濟犯罪偵查 公安情報學 禁毒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