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治安學
(中國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
鎖定
治安學(Public Security Studies)是一門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屬公安學類專業,基本修業年限為四年,授予法學學士學位。治安學是研究治安活動及其規律的科學,是公安學的重要組成部分,屬於社會科學中的綜合性應用學科。主要課程有治安學導論、治安案件查處、治安勤務、公安人口管理、社區警務、公共安全危機管理、危險物品管理等
[1-2]
[10]
。
- 中文名
- 治安學
- 外文名
- Public Security Studies
- 專業代碼
- 030601K
- 授予學位
- 法學學士
- 修業年限
- 四年
- 專業層次
- 本科
- 專業類別
- 公安學類
- 學科門類
- 法學
治安學發展歷程
新中國成立後,在改造了原有警察制度和警察學的基礎上,中央(大區)、省先後設立了警幹校和警察學校,並以警(幹)校為平台,編寫《民警治安工作概要》、《户口管理工作教材》、《民警治安管理工作怎樣貫徹羣眾路線》、《做好農村治安保衞工作》等治安教材,開展治安研究。但總的特點是涉及面窄,缺乏系統性,理論性不強,基本是業務總結。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70年代
[4]
。
1984年6月,西南政法學院公安業務教研室編寫的《社會治安管理學》出版,第一次賦予治安管理以“學”的稱呼。同年7月,公安部公安教材編審委員會成立。在公安部的領導下公安教材編審委員會從全國各地調集了200餘人,開始編寫“公安高等院校統編教材”40餘種。“公安高等院校統編教材”治安管理專業教材的出版,標誌着治安管理學的誕生,也奠定了此後治安管理學科的基礎
[4]
。
公安本科教育開始建立之初,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於1985年9月從全國高考畢業生中招收了35名治安管理專業的學生和35名保衞學專業的學生,並分別設置了治安系和保衞系兩個教學組織。治安管理專業開設有治安行政管理學總論、治安秩序管理、治安基層基礎概論、交通管理學、消防管理學等課程;保衞專業開設有保衞學概論、要害保衞學、事故對策學、警衞學、安全防範技術、保衞業務基礎工作及相關的治安業務課程。保衞專業對口的公安部業務局是當時的公安部經濟文化保衞局,治安管理專業對口的公安部業務局是當時的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10]
。
1986年11月,由公安大學和公安部治安局聯合組織召開了(宜昌)首屆全國治安管理學學術討論會。這次研討會不僅在前述統編教材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入,而且首開治安管理學術研究之先河,把治安理論探究之風推向全國
[4]
。
1992年,原國家教委進行本科專業論證時將原保衞學專業更名為安全防範專業。安全防範專業開設的課程與保衞學專業開設的課程大致相同。當時安全防範專業仍然開設有保衞學概論、要害保衞學、事故對策學、安全防範技術等課程
[10]
。
199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頒佈《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將治安管理(專業代碼:030402)和安全防範兩個專業合併為治安學(專業代碼:030501)
[4]
[7-8]
。從此,治安學取代治安管理學而為學者普遍使用,標誌着治安學的正式建立
[4]
。
2012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和《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中,治安學專業代碼由030501變更為030601K,屬公安學類專業,國家控制布點專業
[9]
。
2020年2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中,治安學屬公安學類專業,專業代碼為030601K
[14]
。
治安學培養目標
治安學專業培養忠誠可靠、紀律嚴明、素質過硬,具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法治意識、創新精神和公安實戰能力,能夠按照公安工作專業化、職業化、實戰化以及相關政策法律法規等要求,系統掌握公安學類專業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具有從事公安學類專業相關領域實際工作的專業能力和一定的研究創新能力,在公安機關從事行政執法、刑事執法、公安隊伍建設與管理等工作的公安專業人才
[1]
。
治安學培養規格
- 學制
4年。
- 畢業與學位
- 培養要求
學生畢業時,在知識、能力和素質等方面應達到如下要求:
(1)知識方面
(2)能力方面
(3)素質方面
治安學課程體系
治安學總體框架
課程體系由理論課程和實踐教學環節構成。理論課程包括通識類課程和公安業務類課程(主要包括公安基礎課程、專業基礎課程、專業課程)。實踐教學環節主要包括實訓、實習、創新訓練、社會實踐、畢業論文等
[1]
。
治安學理論課程
治安學專業課程設置遵循公安專業人才培養規律,既要有利於形成合理知識結構、專業核心能力和綜合素質,又要與公安業務工作對接融通,將實戰內涵融入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的各個環節,構建適應專業化、職業化、實戰化要求的課程體系
[1]
。
- 通識類課程
通識類課程由思想政治理論課程、人文社會科學基礎課程、自然科學基礎課程等構成,並加強黨建理論教育、黨風廉政教育、安全保密教育。在執行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基礎上,治安學專業可根據綜合素質培養需要,自主增設相關課程
[1]
。
- 公安業務類課程
(1)公安基礎課程
(2)專業基礎課程
專業基礎課程是根據治安學專業應具備的相關學科知識和治安學專業應掌握的基礎知識、基礎理論、基本技能而設置的必修課程。學校可在設置治安學(非治安學專業)、偵查學(非偵查學專業)、公安情報學(非公安情報學專業)、公安管理學(非公安管理學專業)等課程的基礎上,圍繞治安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和公安實戰需要,自主增設其他專業基礎課程
[1]
。
(3)專業課程
治安學實踐教學
堅持理論聯繫實際和學以致用,圍繞專業核心能力、公安實戰基本能力和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綜合能力的培養,建立完善實訓、實習、實戰有機結合的實踐教學體系,健全校局合作、協同育人機制。實踐教學各環節納入學業考評
[1]
。
- 實訓
開展課程實訓和專業綜合實訓,模擬公安工作的實際環境、業務內容和技術應用等,運用互動式、研討式、情景模擬、角色扮演、案例教學等不同教學方法,通過學生深度參與、師生充分互動,提高學生專業技能和實戰能力
[1]
。
- 實習
要求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的專業知識和專業理論,在兼職教官指導下進行,時間不少於20周。治安學專業應制定實習見習管理辦法,具備完整的實習大綱和實習指導書,有反映學生實習過程的記錄檔案。學生按規範填寫實習記錄和撰寫實習報告。實習結束後,學生完成實習報告或作業
[1]
。
- 創新訓練
主要包括學生選修創新訓練課程、參與教師科研活動、獨立主持研究課題或創新實驗、發表學術成果、進行科技製作與發明、參加各類科技競賽、參加學術講座和實戰研討等活動,培養創新思維、創新能力及團隊精神
[1]
。
- 社會實踐
- 畢業論文
選題要求:符合治安學專業培養目標,體現學科、專業特點和培養目標的基本要求,鼓勵學術創新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夠綜合反映治安學專業的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符合本學科的理論發展;注重與公安實踐中的實際問題相結合,有一定的實踐應用價值;研究的範圍和方向應恰當明確,難易度適中;畢業論文原則上應一人一題
[1]
。
指導要求:治安學專業應為本科生指定畢業論文指導教師。畢業論文指導教師由治安學專業具有講師(含)以上職稱的教師擔任,必要時可聘請公安實戰部門相關人員共同指導。指導教師應加強畢業論文在選題開題、撰寫等各個環節的指導和檢查。每位指導教師指導的學生人數原則上不得超過8人。指導工作應集中指導與分散指導相結合,制訂各階段的指導計劃
[1]
。
治安學教學條件
治安學教師隊伍
- 規模要求
- 結構要求
教師隊伍由專任教師和駐校教官構成。鼓勵從公安實戰部門、科研部門聘請具有豐富實戰經驗和一定教學能力的公安民警擔任駐校教官或兼職教官。至2020年,駐校教官和兼職教官佔專業教師的比例分別不低於10%和30%
[1]
。
- 背景與水平
教師應具備高尚的師德和過硬的政治素質,具有嚴謹的治學態度和科學精神,愛崗敬業,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紮實學識,有仁愛之心。一般應具有5年以上相關學科專業的教育或研究背景,須通過崗前培訓,獲得高校教師資格證書
[1]
。
主講實務性課程和實踐性較強課程的教師應具有不少於3年的實務工作經歷。掌握教育教學規律和基本方法,能夠勝任信息化條件下的教學或訓練工作。具備獨立開展科學研究的能力,堅持教學與科研互動,能夠將科研成果轉化為教學內容
[1]
。
- 教師專業發展
科學制定並實施專業師資隊伍建設規劃。加強“雙師雙能型”教師隊伍建設,定期選派教師到公安實戰部門掛職鍛鍊,公安專業教師每3年應參加不少於6個月的公安工作實踐。經常赴公安實戰部門開展調研活動,密切關注警務實踐最新發展,促進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有機結合
[1]
。
學校設立教師教學發展中心,承擔教師教學能力培訓和專業發展相關職能。具有提升教師教學能力和專業水平的政策措施,建立教師任課試講、教學研討等制度,定期選派教師到國內外知名高校進行訪學和交流,教師培養培訓有計劃、有制度、有經費、有實效。具有促進青年教師專業發展的具體政策措施和老教師傳幫帶等工作機制。建立激勵教師投身教學的機制,保證教師有足夠時間和精力投入專業教學工作
[1]
。
治安學設備資源
- 教材
必修課程應有正式出版的教材或符合教學大綱的講義。建立科學的教材選用和質量管理制度,提倡選用符合專業規範、高質量的新版教材,優先選用規劃(統編)教材、精品教材、獲獎教材以及專業類教學指導委員會推薦的教材。加強公安實戰案例教材、實訓教材的建設和選用
[1]
。
- 圖書資料
- 網絡資源
- 實訓教學條件
模擬仿真設施主要包括警務戰術訓練模擬街區、場所、案(事)件組合現場及設施等。鼓勵依託校園網和公安專網,建設公安實戰訓練的網絡平台,開發、應用實訓教學模擬(虛擬)仿真系統,提高實戰化教學水平
[1]
。
- 校外實踐基地
- 創新活動基地
治安學教學經費
合理確定治安學專業的最低經費保障標準,確保不低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的教學經費保障標準有關規定。每年下達一定數量的專業教學經費,保障經費足額投入和穩定增長,滿足專業建設與人才培養需要。教學經費的使用應向教學一線傾斜,不得用於非教學用途
[1]
。
治安學質量保障
- 教學管理隊伍
- 教學督導隊伍
- 教學質量管理
明確人才培養方案制(修)訂、教學大綱編制、課堂教學、課程考核、實訓教學、實習見習、畢業論文等主要教學環節的標準和質量要求,具有完備的教學考核評價方法和教學制度規範等質量管理文件,建立健全日常教學管理、教學督導、教學評估和反饋等質量監控機制
[1]
。
明確教學單位的加強專業建設、組織實施教學、開展人才培養、參與質量管理的主體責任,切實發揮教師在專業教學中的主體作用。具有公安實戰部門人員、校外專家和治安學專業畢業生等參與人才培養方案制(修)訂、重大教育教學改革論證等工作機制
[1]
。
- 人才培養質量評價
建立常態化的人才培養質量跟蹤調研機制、用人單位滿意度跟蹤評價反饋機制,多渠道、多方式、經常性地向用人單位、畢業生和社會有關部門等徵求對專業定位、專業特色、培養方案、課程體系、教學內容與方法、實踐教學、課程考核等的意見建議,開展對畢業生知識、能力和素質評價工作。評價信息應得到有效利用
[1]
。
- 專業持續改進
堅持培養目標、培養規格、能力標準、課程體系和教學環節等有機銜接與匹配。針對人才培養的每個環節,做到目標可達成、質量可監控、成效可評價。定期開展專業評估、課程評估工作,將評價結果應用於專業建設和教學質量改進
[1]
。
堅持激勵與約束並舉的教學獎懲制度,有鼓勵教師開展教學研究、創新教學內容、改革教學方法等政策措施。
- 人才培養多樣化建議
根據對公安工作、公安隊伍建設面臨形勢任務變化的研判,治安學專業可根據學校發展定位、培養目標以及公安實戰部門對人才需求的變化,在達到《公安學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要求的基礎上,制定和實施有利於突出專業特色優勢的多樣化人才培養方案,積極創新人才培養模式,不斷提升培養質量和水平,不斷提高人才培養對需求變化的適應性
[1]
。
治安學培養模式
- 治安專業人才培養體系構建
(一)加強師資隊伍建設
(二)完善課程體系
(三)提高學生綜合素質
(四)豐富教學方式方法
- 教育數字化戰略背景下治安學本科專業人才培養模式
(一)以數字助力學生髮展為牽引,推動人才培養規格不斷提升
第一,不斷拓展數字化思政育人的新手段、新形式、新載體,確保實體空間與虛擬空間協同育人同步推進,把公安機關內部藴藏的豐富思政資源轉化為育人資源,引導教師藉助虛擬現實、增強現實、混合現實等數字技術的交互體驗優勢,積極開展具有公安行業特色的互動式、體驗式、引導式思政育人,最大限度激發數字技術對於思政育人的乘數效應,逐步構建基於數字技術的科學化因材施教和精準化因人導學,使學生的綜合素養得到全面科學發展。第二,依託學院教學實戰指揮中心、智慧派出所、數字圖書館等,全面推動基於前沿數字技術應用的教育創新實踐,通過對學生學習行為、學習習慣、學習需求的系統化、科學化、數字化分析,實現數字技術基本理論、應用方法、實戰場景等海量、適切資源的精準實時推送,逐步提升學生操作及應用智慧公安應用系統、程序、場景的基本能力和利用數字技術解決實戰問題的綜合能力,培養學生適應數字時代發展和新時代警務機制變革的數字化綜合素養,從而不斷提升治安學本科專業的人才培養規格
[6]
。
(二)以數字助推過程優化為主線,實現人才供給與需求精準銜接。
1.聚焦公安發展前沿,打造兼具數字化、實戰化的人才培養方案升級版。
2.緊扣警務實戰發展,推進課程體系實現數字化、實戰化融合變革。
3.圍繞數字素養提升,實現師資隊伍綜合素養、職業發展同步推進。
(三)以數字驅動制度變革為支撐,促進人才培養質量持續改善
第一,全面落實長三角區域警務一體化戰略部署,持續加強與蘇浙皖公安院校治安學專業的教育合作交流,依託長三角區域公安院校教育資源合作平台,積極推進課程資源共建共享,逐步實現優質課程學分互認。同時,探索把國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上的部分國家精品課程納入到治安學專業選修課和拓展課建設中,加快推進對該類網絡課程的學分認可。第二,落實學院數字化教學要求,以學院教學質量管理綱要為依據,依託學院教學督導數字化平台,落實治安學專業“系、室、組”三級質量管理主體責任,構建治安學專業內部教學質量管理閉環。具體而言,首先,通過檢查、指導、評比,實現專業課程教綱、教案、課件、題庫,以及網絡教學資源等全要素管理,促進教學文件質量持續優化;其次,通過課前説課與試教、課中現場聽課與遠程評課、課後數據分析與教學反思,加強線上線下教學全過程管理,促進授課質量持續提升;最後,通過數字分析、學生座談、質量述評、檢查督導,以及全方位審核試卷命題規範性、實操考核科學性,促進教學效果持續改善
[6]
。
(四)以數字賦能人才評價為抓手,助力人才供給能力不斷優化
第一,借力數字技術在智能感知、精準識別、即時分析、科學評估等方面的深度應用,探索建立基於全過程、全要素、全時空的精準化、科學化個人成長評價機制,對學生的學習成長數據、個人綜合素質和警察職業素養進行智能分析和評價,進一步發掘學生的從警潛質,激發學生的從警熱情,提高學生的從警素養。第二,聚焦學生長遠發展規劃,充分發揮院局聯動、戰訓交融、育用銜接的優勢,與實戰業務部門、基層所隊共同監測人才培養效果,探索在學院畢業生就業管理系統中研發治安學畢業生就業模塊,並逐步與上海公安智慧政工“民警職業生涯規劃”模塊無縫對接,實現對學生成長過程、發展潛能、職業生涯的科學精準畫像,不斷提升治安學本科專業人才的供給能力
[6]
。
(代表院校:上海公安學院)
- 基於“價值—結構—技術”三維框架的新時代治安學人才培養體系
(一)培養理念創新
為實現治安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需要不斷更新人才培養理念。在教育部制定的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和公安部制定的公安專業人才培養標準的基礎上,結合雲南區位優勢和辦學特色,根據雲南公安機關“強邊固防、安邊穩藏、禁毒反恐”的現實需要,秉持與時俱進的人才培養理念和價值追求服務雲南公安工作高質量發展
[11]
。
(二)培養體系創新
打造以人才培養方案、人才培養模式、實踐教學體系、教學管理和師資隊伍建設、人才培養質量監控與評價等五大要素為一體的閉合結構體系,以培養方案設計為中心、人才培養模式探索為基礎、實踐教學體系為平台、教學日常管理為抓手、師資隊伍建設為保障的一流本科治安學人才培養體系。完善各要素之間的協同機制,將系統性、全程性、差異性、發展性作為治安學人才培養體系構建的基本原則,形成重點明確、層次清晰、結構協調、互為支撐的結構體系,構建高水平、有特色的人才培養體系
[11]
。
(三)培養技術創新
一是構建“1+3+1+3”人才培養模式。“1”是強化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以課程思政為抓手,培養學生過硬的政治素質;“3”是培養三種能力:紮實的專業知識、全面的業務能力、較強應對能力;“1”是具有開放、開闊的國際視野思維;“3”是培養複合型、應用型、創新型警務人才。二是以適應警察崗位需求為導向,優化“學訓賽”一體化教學模式和以典型警務任務為主體的模塊化課程體系,完善教、學、練、戰一體化人才培養模式。三是實戰部門參與開發建設新時代治安警務項目教學法、實訓教材。四是充分運用問題教學法、啓發式教學法、討論式教學法、案例教學法等教學方法,積極開展模擬教學、現場教學、案例教學、綜合實戰演練,打造一批網絡精品課程、優質示範課程。五是充分發揮各類教改項目在推進教學改革、師資隊伍建設、日常管理、教學質量保障方面的引領、示範、輻射作用
[11]
。
(代表院校:雲南警官學院)
- “雙萬計劃”背景下治安學一流專業的實踐探索與路徑建設
(一)優化人才培養方案,完善專業課程體系
(二)加強專業師資隊伍建設,提升教師綜合素養
(三)落實卓越人才培養計劃,提高專業人才培養質量
(四)推進課程教學改革,提升教育教學質量
(五)建立教學質量評估體系,落實專業質量保障體系
(代表院校:湖北警官學院)
治安學數據統計
治安學發展前景
治安學考研方向
治安學就業方向
治安學開設院校
地區 | 院校名錄 | |
---|---|---|
北京 |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 北京警察學院 |
山西 | 山西警察學院 | - |
遼寧 | 中國刑事警察學院 | 遼寧警察學院 |
吉林 | 吉林警察學院 | - |
上海 | 華東政法大學 | 上海公安學院 |
江蘇 | 江蘇警官學院 | 南京森林警察學院 |
浙江 | 公安海警學院 | 浙江警察學院 |
福建 | 福建警察學院 | - |
江西 | 江西警察學院 | - |
山東 | 山東警察學院 | - |
河南 | 河南警察學院 | 鐵道警察學院 |
湖北 |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 湖北警官學院 |
湖南 | 湖南警察學院 | - |
廣東 | 廣東警官學院 | - |
重慶 | 西南政法大學 | 重慶警察學院 |
四川 | 四川警察學院 | - |
貴州 | 貴州警察學院 | - |
雲南 | 雲南警官學院 | - |
陝西 | 西北政法大學 | - |
甘肅 | 甘肅政法大學 | - |
青海 | 青海民族大學 | - |
新疆 | 新疆警察學院 | - |
- 參考資料
-
- 1. 教育部高等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上)[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03:61-68
- 2. 治安學專業-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招生就業網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招生就業網[引用日期2023-04-07]
- 3. 治安學 .陽光高考[引用日期2023-04-07]
- 4. 王均平主編.治安學[M].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16.05:88-90
- 5. 王彩雲,劉振華主編.治安學專業實踐教學研究與應用 全國治安學專業實踐教學研討會論文集[M].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17.07:115-118
- 6. 郭仁宇. 面向教育數字化戰略的治安學本科專業人才培養模式的探索與實踐[J]. 公安教育,2022,No.332(09):53-56.
- 7. 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1998年頒佈)(已失效)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政府門户網站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引用日期2023-04-08]
- 8. 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1998)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政府門户網站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引用日期2023-04-08]
- 9. 教育部關於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等文件的通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政府門户網站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引用日期2023-04-08]
- 10. 王龍天. 新中國治安學學科專業發展概述[J]. 河南警察學院學報,2021,30(03):99-104.
- 11. 劉剛,龍豔,金蓉等. 基於“價值—結構—技術”三維框架的新時代治安學人才培養體系研究——以雲南警官學院治安學人才培養為例[J]. 雲南警官學院學報,2021,No.149(06):53-57.
- 12. 宋福榮. “雙萬計劃”背景下治安學一流專業的實踐探索與路徑建設——以湖北警官學院治安學專業建設為例[J]. 湖北警官學院學報,2022,35(06):31-39.
- 13. 治安學開設院校 .陽光高考[引用日期2023-04-08]
- 14. 教育部關於公佈2019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備案和審批結果的通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政府門户網站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引用日期2023-04-11]
-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