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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農業農村廳

鎖定
河北省農業農村廳是河北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機構規格正廳級。
中共河北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農業農村廳。
河北省農業農村廳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關於“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1] 
2018年11月5日,河北省農業農村廳舉行新機構掛牌儀式。 [2] 
中文名
河北省農業農村廳
外文名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Hebei province
成立時間
2018年11月5日
辦公地址
石家莊市裕華東路88號 [19] 
性    質
政府組成部門
行政級別
正廳級

河北省農業農村廳機構簡介

河北省農業農村廳 河北省農業農村廳
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的《河北省機構改革方案》,組建省農業農村廳,作為省政府組成部門。將省委省政府農村工作辦公室、省農業廳的職責,以及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農業投資項目、省財政廳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省國土資源廳的農田整治項目、省水利廳的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等管理職責整合。
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農業農村廳。
將省農業廳的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職責劃入省交通運輸廳。
不再保留省委省政府農村工作辦公室、省農業廳。
組建河北省農業農村廳,是河北省委、省政府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決落實中央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決策部署的實際行動,充分體現了河北省委、省政府對新時代“三農”工作的高度重視。 [2] 

河北省農業農村廳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全省“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組織起草農業農村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指導全省農業綜合執法。參與涉農的財税、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協調推動發展全省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協調推進鄉村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擬訂省級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全省鄉村產業、農產品加工業和休閒農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佈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全省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墾、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棉、油、菜、水果、肉、蛋、奶、蜜、漁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遠洋漁業管理和漁政漁港監督管理。
(六)負責全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和監督抽查。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七)負責全省農業資源保護、開發與利用。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擬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省級標準並監督實施。制定獸藥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方法省級標準並按規定發佈。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預測預報及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省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依法發佈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省級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權限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二)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牽頭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對外農業貿易和有關國際交流合作,具體執行有關農業援外項目。
(十四)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河北省農業農村廳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等工作。負責政務督查督辦工作。起草機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以廳名義印發文件的審核把關。指導農業農村宣傳工作,承擔新聞發佈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擔政務信息、機關安全和信訪工作。協調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有關工作。承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工作。牽頭協調廳機關和直屬單位及農業行業安全生產。
(二)政策調研處。負責廳重要文件、請示、報告、總結、講話的起草和修改工作。負責綜合性涉農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負責農村觀察點的工作。
(三)法規處。組織農業農村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的起草和執法監督工作。組織行政應訴、普法宣傳工作。承擔農業行政複議、有關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指導農業行政許可工作。負責“放管服”相關工作。
(四)人事處。起草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隊伍管理。組織農業系統管理幹部、專業技術人員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等工作。
(五)財務處。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建議。負責項目資金的統籌和資金的運行監督。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參與農業投融資體系建設。協調推進金融服務農業農村工作。參與農村金融、農業保險的政策制定。指導監督系統財務、國有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
(六)美麗鄉村處。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協調推動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負責美麗鄉村建設方面的政策研究,擬訂全省美麗鄉村建設計劃和工作方案。負責美麗鄉村建設工作的督導落實。承擔河北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七)農村社會事業處。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鄉村治理、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鄉村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民體育事業發展。
(八)發展規劃處。起草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規劃。承擔推動農業高質量發展有關工作。負責協調京津冀、雄安新區現代農業發展工作。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及項目建議。負責現代農業園區建設和山區綜合開發建設,承擔現代農業園區和山區綜合開發重大項目管理相關工作,組織省級現代農業園區建設,指導市縣開展現代農業園區建設。參與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承擔農業產業扶貧工作。
(九)農村改革處。提出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相關重大政策建議。提出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承擔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指導組織農村改革試驗區工作。
(十)農村合作經濟處。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起草農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關法規、規章草案及政策,指導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佈局、用地標準,指導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利用。
(十一)河北省人民政府農業產業化辦公室。協調推進鄉村產業發展,起草促進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組織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農產品加工基地監測和調查統計工作。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初加工龍頭企業安全生產。
(十二)市場與信息化處。編制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全省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發展規劃。承擔農業品牌建設有關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牽頭籌辦相關農產品交易會。發佈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負責全省農業系統網絡安全監管,組織網絡涉農輿情監測。
(十三)科技教育處。起草農業農村科技教育及農村新能源開發利用發展規劃。承擔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產業技術體系建設等工作。承擔農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指導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工作。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承擔統籌協調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承擔農業教育和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指導農業行業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組織實施全省沼氣、生物質能轉化的開發利用。指導農村沼氣工程項目安全生產。
(十四)國際合作處。承擔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農業貿易促進、產業損害調查、農業援外項目實施等相關工作。負責農產品國際市場信息分析。指導農業利用外資和重大農業技術裝備、人才引進工作。組織實施農業“走出去”戰略。指導農產品出口基地建設。承辦系統外事管理與接待工作。
(十五)項目監督處(內部審計處)。負責農業項目全程綜合監管和績效評價工作。負責項目考核驗收工作。牽頭開展對重大農業項目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項目執行有關問題提出整改建議並監督落實。負責建立完善內部審計指導監督長效機制,做好制度完善、內審監督檢查、內審工作考核。
(十六)農田建設管理處。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
(十七)種植業處(種業管理處)。起草種植業發展的政策、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種植業結構和佈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發佈農情信息。指導全省糧食、油料作物生產和產業發展。承擔節水農業和防災抗災救災相關工作,組織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調撥。承擔肥料、農作物種子、種苗等有關管理工作。承擔省內和出入境植物檢疫、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有關工作。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的保護和管理。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
(十八)特色產業處(農藥管理處)。起草特色產業發展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全省蔬菜、水果、食用菌、中藥材、棉花等特色產業發展及標準化生產工作,研究提出特色產業發展政策建議和重大技術措施。研究提出特色產業佈局、效益提高以及產品貯藏、加工、流通方面的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蔬菜、水果等特色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指導蔬菜和水果等特色農產品產銷銜接。承擔農藥生產、經營和質量管理,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
(十九)畜牧業處。起草全省畜牧業發展政策和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畜牧業結構調整、標準化生產、規模飼養、畜禽養殖場備案管理、畜牧設施裝備現代化。組織畜牧生產運行情況調度,開展畜牧業綜合生產形勢分析和預警。指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管理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組織畜禽良種繁育體系建設和畜禽遺傳資源普查、保護與開發利用工作,負責種畜禽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擬定畜禽飼養、品種改良等方面的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十)獸醫處(河北省動物檢疫管理辦公室)。起草全省獸醫事業、動物衞生髮展政策和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撲滅、動物和動物產品檢疫工作。指導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負責全省動物衞生、獸醫醫政、獸醫實驗室管理。負責全省獸醫、動物衞生技術支撐體系建設。承擔省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機構日常工作。
(二十一)畜禽屠宰與獸藥飼料管理處(河北省畜禽定點屠宰管理辦公室)。起草全省畜禽屠宰業、獸藥業、獸醫器械和飼料飼草業發展政策和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省畜禽定點屠宰、獸藥、獸醫器械、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指導畜禽屠宰、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全省畜禽屠宰、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技術支撐體系建設。
(二十二)漁業處。起草漁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養殖證制度建設、水產健康養殖、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工作,承擔水產品加工流通和促進休閒漁業發展相關工作。負責水產原良種繁育體系建設、水產苗種生產和引進的監督管理及生物安全評價。組織漁業生態環境保護,指導漁業資源增殖放流、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海洋牧場建設,組織協調涉漁工程建設對漁業資源影響評價及補償工作。負責漁業統計監測及漁業標準化生產工作。
(二十三)漁政處(河北省漁政漁港管理局)。組織實施漁業捕撈許可管理、船網工具指標控制和限額捕撈制度,負責遠洋漁業監督管理和漁業協定實施,組織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指導漁港建設和管理、漁業安全生產、漁業互保、漁港經濟區建設工作。負責漁業船舶管理和漁業船員、航標和通訊管理工作。擬訂漁業行政執法行動計劃,指導漁業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負責漁業行政執法證件管理和執法督察。組織協調重大漁業事件應急處置。負責涉外漁業管理。
(二十四)河北省農墾局。起草農墾經濟發展政策、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墾體制改革和墾區現代農業建設。指導墾區完成國家和省交給的各項任務。負責農墾業信息統計。指導農墾系統安全生產工作。
(二十五)河北省農業機械化管理局。起草農業機械化政策、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提出農業生產機械裝備的技術要求和發展要求,引導農民使用新型農機產品。擬訂省支持推廣的農機產品目錄。擬訂農機作業規範和技術標準。依法組織實施農業機械安全監理和試驗鑑定等有關工作。依法組織對在用的特定種類農業機械產品進行調查。指導農機作業和維修管理。指導農機安全生產工作。
(二十六)河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組織起草農產品(含種植業、畜牧業、漁業等)及相關農業生產資料省級地方性標準。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技術支撐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
(二十七)河北省農業綜合執法局。編制全省農業綜合執法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制定農業行政執法標準。統籌、協調、監督、指導全省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工作。負責獸醫獸藥、動物衞生監督、畜禽屠宰、飼料、種子種苗、種畜禽、植物檢疫、肥料、農藥、農機、農產品質量安全(含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及農牧業生產經營主體監督檢查、行政處罰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工作。負責宅基地的違法用地查處。承擔法律法規明確要求省級承擔的執法職責。負責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受理農業違法行為舉報並依法處理。負責全省農業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負責涉農信用體系建設。
(二十八)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二十九)離退休幹部處。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1] 

河北省農業農村廳現任領導

劉寶岐:省農業農村廳黨組書記、廳長 [24-25] 
吳更雨:省農業農村廳一級巡視員
李建軍:省農業農村廳一級巡視員
劉 飈:省農業農村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王紹軍:省農業農村廳黨組成員、省紀委監委駐省農業農村廳紀檢監察組組長
苗冰松:省農業農村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王愛軍:省農業農村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樊曉辰:省農業農村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薛冰山:省農業農村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王廣林:省農業農村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孫晨光:省農業農村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顧傳學:省農業農村廳一級巡視員 [4-14]  [16]  [22]  [26] 

河北省農業農村廳文化活動

2022年8月6日,河北省農業農村廳、中央廣播電視總枱河北記者站聯合主辦的2022中國村歌大賽啓動儀式在北京舉行 [23] 

河北省農業農村廳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河北省農業農村廳美麗鄉村處獲得“全國農業農村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3] 
2021年4月,省農業農村廳特色產業處(站)被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表彰為“河北省脱貧攻堅先進集體”。 [15] 
2021年11月,河北省農業農村廳農村改革處被全國婦聯權益部列入“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公示名單。 [17] 
2021年12月14日,河北省農業農村廳農村改革處被納入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名單。 [20] 
2021年12月21日,河北省農業農村廳種植業處被農業農村部授予“全國糧食生產先進集體”稱號。 [18]  [21]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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