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汪元錫

鎖定
汪元錫,生卒年不詳,字天啓,南直隸徽州府婺源縣(今江西省上饒市婺源縣)人。正德六年(1511)進士,授兵科給事中,三遷至都給事中。中官冒功,帝巡幸,親征宸濠反,屢有疏諫。世宗繼位,屢升至太僕卿嘉靖六年(1527),因言李福達獄,下獄奪職。後因被推薦起任故官,歷户部左、右侍郎,致仕,卒。
本    名
汪元錫
天啓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徽州府婺源縣(今江西省景德鎮市婺源縣)
官    職
户部左侍郎
史籍記載
汪元錫,字天啓,婺源人。正德六年進士。授兵科給事中。三遷都給事中。陝西鎮守中官廖鸞族子鎧,冒功為錦衣千户,隨鸞於陝。元錫爭之,言鎧父鵬已亂中州,勿使鎧復亂陝右。乞徵還鸞,置鎧父子於理。偏頭關之捷,錄功太濫,偕同官言太監張忠、總兵官劉暉等不宜賞。湖廣鎮守太監杜甫請巡歷所部,帝許之,元錫等據祖制力爭。帝幸昌平、宣府、大同,元錫偕同官邢寰累疏諫;復言宣府守將朱振等皆扈從西巡,寇乘虛入塞,何以御之?已,聞帝將選禁軍親征四海治部寇,復極陳不可。安遠侯柳文鎮湖廣,奏攜參隨七十餘人,元錫乞寢所奏。車駕還京,以應州之捷大賚文武羣臣。元錫等言:“是役殺邊民無算,六軍多傷。今君臣欣喜交賀,而軍民系賊庭,南向號哭,臣等何忍受賜?”中旨以納粟都指揮馬昊守備儀真,復遣內官分守潼關、山海關,駕又幸大喜峯口,欲招三衞花當、把兒孫,元錫等皆抗章諫。
帝欲南幸,舒芬黃鞏切諫得罪,給事御史遂不敢爭。及帝將親征宸濠,元錫復諫沮。宸濠就執,元錫、寰偕六科馳疏請回鑾。十五年,帝在南京,元錫等復屢申前請,且言:“供億繁費,使牒旁午。奸宄冒官校,少女充離宮。陛下不以宗社為重,專事逸遊,豈能長保天下。”語甚危切。
中旨以內官晁進、楊保分守蘭州、肅州,元錫等言:“二州逼強寇,不可增官守,累居民。”羣小不悦,矯旨責之。詔改團營西官廳為威武團練營,以江彬許泰等提督之,別擇地為團營教場。元錫言:“拓地則擾居民,興工則費財力,以朝廷自將之軍而彬等概加提督,則僣名分。”不從。會帝崩,事已。
世宗即位,疏言:“都督郤永以附江彬下獄,宜釋而用之。錦衣都指揮郭鰲等十人皆彬黨,宜下獄治。”鹹報可。張銑、許泰繫獄,帝忽宥其死。元錫爭,不聽。屢遷至太僕卿。嘉靖六年,帝以李福達獄下三法司於理。元錫不能平,有後言,聞於張璁,並下獄奪職。後用薦起故官。歷户部左、右侍郎,致仕,卒。 [1] 
參考資料